警方於過去一個月接報一共14宗發生於油尖旺區的街頭行騙案件,騙徒於街上向途人聲稱急需現金及要求借錢,又向受害人展示電子過數畫面令他們誤以為已經收到銀行轉帳,受害人其後發現被騙,涉及騙款由港幣300至5400元等。經深入調查,警方於(3日)拘捕1名28歲本地女子,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旺角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鄭浩正4日出席記者會,簡報案件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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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鄭浩正表示在過去一個多月裏,旺角以及油尖警區發生14宗街頭行騙案件。(警方影片截圖)
總督察鄭浩正表示在過去一個多月裏,旺角以及油尖警區發生14宗街頭行騙案件。(警方影片截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總督察鄭浩正表示在過去一個多月裏,旺角以及油尖警區發生14宗街頭行騙案件,騙徒在街上向途人聲稱自己急需要現金,向途人要求借錢,騙徒會用手機向受害人出示一些電子過數的畫面,或者向受害人發出類似銀行既SMS短訊,令受害人誤以為已經收到銀行轉賬,於是就向騙徒提供相應現金,銀碼由港幣300到5400元不等,受害人都是之後檢查自己的銀行戶口才發現沒收到相關款項,然後報案求助。
總督察鄭浩正表示在過去一個多月裏,旺角以及油尖警區發生14宗街頭行騙案件。(警方影片截圖)
警方經過連日的情報分析同埋證據搜集之後,成功鎖定目標,並且在8月3日的下午採取行動,成功在旺角區一個住宅單位拘捕一名28歲本地女子,警方有理由相信她和以上14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件有關,該名女子現時正被扣留再進一步調查。警方現正呼籲,「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任何人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
總督察鄭浩正表示在過去一個多月裏,旺角以及油尖警區發生14宗街頭行騙案件。(警方影片截圖)
總督察鄭浩正表示警方亦呼籲各位市民要小心提防類此街頭騙案,用電子過數交收時候,應該
嘗試確認自己銀行戶口有沒收到相關款項,及如果有懷疑,可以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或情況緊急,可以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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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市民最近亦有遇到類似騙案,可以打36618714,36618714和警方聯絡。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贓物」罪拘捕2男1女,涉一宗由本地黑幫操縱的虛擬貨幣找換店騙騙案,受害人損失金額達292萬港元。
警方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
警方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表示,中區警區於本月25日接獲一名77歲本地女子報案,指她在當日下午,攜300萬現金到上環急庇利街一間虛擬貨幣找換店,作購買穩定幣的虛擬貨幣交易,到達後店內兩名男店員負責招待,接收和點算好300萬現金後,其中一名店員把現金放入安裝在櫃位地上的一個用作掩飾的假夾萬內。
兩名店員其後以不同藉口離開上址,並由店外從假夾萬的背面,把300萬現金取走,由於期間受害人的電子錢包陸續收到部份價值約港幣78000的穩定幣,以及誤以為300萬現金仍在店內,因此不虞有詐,直至長時間等待後仍未見店員回來才驚覺受騙,並報警求助。
警方拘3人,涉虛擬貨幣找換店騙案
事件中,女事主共損失約292萬港元,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於同日接手調查,經過情報分析、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錄電視,包括銳眼計劃下的片段後,成功鎖定涉案人士的身份,並於26日至28日期間,用「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處理贓物」罪,於長沙灣及上水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24至58歲,部份人士有黑社會背景,並且起回部份涉案款項。
警方拘3人,涉虛擬貨幣找換店騙案
警方調查發現,兩名被捕男子,涉嫌聯同其他涉案人士,開設作為榥子的虛擬貨幣兌換店,並在客人以現金交易時盜去客人的大額現金。其中一名被捕的33歲男子,將會被落案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並於30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而至於案中的另一名58歲男子及24歲女子則暫時保釋外出,等候進一步調查。
警方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
警方拘3人,涉虛擬貨幣找換店騙案
警方現正追查其他涉案人士,及追蹤其餘贓款的下落,不排除稍後時間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強調,<<穩定幣條例>>已於2025年8月1日生效,按照《條例》的規定,只有認許提供者可以要約提供穩定幣,如果非指明的受監管機構向香港公眾銷售穩定幣,即屬違法。警方提醒市民,在進行穩定幣交易時,應先向相關監管機構查詢相關平台是否已獲發牌,避免墮入騙徒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