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刊》爆出功能組別會計界候選人梁繼昌與前政策助理周澄的緋聞,引來不少花生友評論。有法律界人士提醒Ariel,如果單純看成緋聞就太簡單了,當中涉及重大法律風險,隨時被指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據《東周刊》報道,梁繼昌在2014年2月聘請周澄,擔任環保政策研究助理直至8月,後來周澄突然辭職,赴英國倫敦修讀碩士課程,梁繼昌是以立法會開支僱用周澄。
法律界人士指當中涉及公帑,假如梁繼昌以公帑養情人,就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問題,疑涉刑事罪行。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一份關於《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小冊子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針對公職人員各種形式的嚴重濫用職權行為。有關的失當行為必須是故意作出而並非無心之失,意指有關公職人員是知道他的行為是違法的,或是故意罔顧他的行為有違法之嫌。公職人員在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 下故意作出失當行為,須負刑責,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
小冊子其中列明為不當行為的,包括利用公職身分謀取私人或個人利益,或藉此令親友或與他們有聯繫的人士受到優待。
法律界人士說,梁繼昌是否行為失當涉及一些證據問題。首先是梁繼昌及周澄是拍拖在先,然後才請周澄擔任此職位,還是周澄就職後才擦出火花?若是先拍再安排她出任此職,問題便較嚴重;相反若是出任這工作,雙方才擦出火花,接著周澄便離開,情況相對好一點。
更重要的一點,梁繼昌在申報開支時有否申報兩人的情人關係,一般估計他不會這樣做,若無申報,便有明益情人之嫌。
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中,當中關鍵也是申報問題。當時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有僱傭合約,但許仕仁在出任行政會議議員期間,卻沒有申報這些特殊關係。事實上,申報特殊關係,對當事人最有保障,也有助提高透明度,讓公眾監察;沒有申報,自然會引起質疑。
法律界人士話,以公帑請助理,又與助理有緊密關係,加上沒有申報,便會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之嫌,聰明人會避嫌。而過去有不少議員以公帑聘請職員或支付租金時,也爆出重大醜聞,這實在是一個極敏感的問題。
參加立法會會計界選舉的候選人還有陳弘毅。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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