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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業主違清拆令拒拆僭建物 遭罰合共23萬

社會事

3業主違清拆令拒拆僭建物 遭罰合共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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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業主違清拆令拒拆僭建物 遭罰合共23萬

2023年11月02日 11:00 最後更新:11:58

三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月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約23萬元。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第一宗個案涉及屯門鄉事會路一幢商住大廈的住宅單位,該單位的平台上有一個面積約28平方米的僭建物、外牆附建兩個金屬架,及拆除一道防火門並裝上一道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門。有關僭建物及改建工程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並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違反《建築物條例》及《建築物(建造)規例》,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10月1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七萬六千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屯門湖翠路一幢住宅大廈由兩名業主共同擁有的兩個單位,該兩個單位的平台上有五個面積合共約25平方米的僭建物,而該兩個單位外牆分別開鑿一個通口並裝上玻璃門。有關僭建物及改建工程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由於兩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於2016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4萬4千元。由於該兩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最終該兩名業主於10月1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罰款共15萬3920元。

屋宇署發言人2日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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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千幢樓宇未遵消防安全指示 議員倡當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

2024年04月12日 14:27 最後更新:14:48

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根據屋宇署數據,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油尖旺區最多,佔總數兩成達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千幢樓宇未遵從指示。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不少業主進行提升消防安全工程時,面對「招標難、招標貴」問題,建議政府協助可在特定地區統一招標,由承建商協助兩至三幢大廈進行工程,期望可壓低工程成本,費用會由業主負責,但政府在前期提供協助,處理文書程序。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表示,不少舊樓處理提升消防工程,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因大廈結構或空間問題,難以興建水缸。他建議政府先疏理全港9千多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原因,再對症下藥,訂出處理優次,如發現刻意拖延,應作刑事調查。他又同意,同一街道的樓宇可就改善工程統一招標,達致規模經濟,避免出現天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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