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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旗車佔了「強有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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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旗車佔了「強有力地位」

2023年11月16日 20:30 最後更新:20:43

在中美元首會晤前夕,美國官媒《美國之音》專訪白宮國安會發言人科比,標題是:「拜登在拜習會中佔據『強有力地位』。美國或許想在自家媒體上營造強勢形象,但在實際會面時,卻又是另一回事。

首先美國突出是「峰會」,而不是一般亞太經合組織期間的雙邊會晤。

其次是美國總統拜登努力創造了一個積極氛圍,例如安排兩國元首一起散步親密交談,給記者拍照;會談結束後,拜登將習主席一直送到車門旁,握手道別。

第三是拜登刻意造出一些拉關係的小動作。兩國領袖在斐洛裡莊園見面時,拜登專門拿出手機,展示一張習近平38年前年輕時訪問三藩市的舊照,問習近平:「你認識這個年輕人嗎?」習近平則回答:「噢,是的,那是38年前的事了」,兩人都笑得十分開心。

另外今次習近平訪美時,把元首防彈專車「紅旗N701」運至美國使用。拜登送習近平離開見面會場時,看見「紅旗N701」感到很有興趣,大讚「Beautiful」(漂亮)。習近平則回應,「這是中國國產車,紅旗車。」習近平示意隨行人員打開車門,拜登也探頭進去查看,並表示,「這輛跟我的凱迪拉克很像,每次我到外面參加會議,都會使用這台車,你知道它叫什麼名字嗎?」拜登沒等習近平回答,就直接說了答案「Beast(野獸)」,讓在場所有人都笑了出來。最後兩人互道再會,拜登也目送習近平的車隊離去。

這一幕或許是拜登好奇有感而發,不是事先安排的動作,但也是非常友好的互動,畢竟美國自認汽車生產大國,要他們讚中國車漂亮,挺違反他們的常識。所以這場元首會晤,完全看不到美國官員事先張揚的「美國佔據強有力地位」,反而是「紅旗車佔據強有力地位」。

講到元首會晤的實質成果,雖然不是石破天驚,但總算向前行進了一步。

1.     中方再闡明自身立場。

習主席在會面時深入講述對台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要求美方將不支持台獨的表態體現在具體行動上,他表示中國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習主席還批評美方對中國採取的單邊制裁,表示美方那樣做是遏制中國高品質發展,剝奪中國人民的發展權利,他強調中國的發展壯大有內生邏輯,是外部力量阻擋不了的。後來習主席出席美國友好團體聯合歡迎宴會時強調,中國從不賭美國輸,從不干涉美國內政,也無意挑戰和取代美國,同樣,美國也不要賭中國輸,不要干涉中國內政。

2.     雙方強調兩國的共同點。

會後中美各自的通報都大量使用了「兩國元首強調」、「兩國領導人認可」等表述,顯示雙方刻意求同。通報列出了雙方的重要共識,包括:建立人工智能政府間對話;成立中美禁毒合作工作組;在平等和尊重基礎上恢復兩軍高層溝通、中美國防部工作會晤、中美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會議,開展中美兩軍戰區領導通話;同意明年早些時候進一步大幅增加航班等。

3.     未在重大問題上有突破。

在較關鍵的貿易或經濟問題上,未見有重要突破。

可以這樣總結,中美關係從最低谷走出來,拜登有意營造一個中美競爭中仍可控制嚴重分歧的姿態,爭取在選舉中較理想的形象。但在元首會晤之後,美國會否舊病復發,就只能聽其言,觀其行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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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打大老虎

 

香港訂立《競爭條例》,在2015年成立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成立8年以來,終於迎來第一宗合謀定價大案,入稟提告兩大地產代理之一的美聯物業,與同業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

香港地產界兩大代理集團美聯物業和中原地產及兩者旗下子公司,佔據香港一手物業代理市場8至9成,此次競委會指控的,是美聯為發展商代理新盤時,涉嫌與同業合謀定價,劃一收取發展商最少2%的佣金。

香港早年的物業銷售,發展商主要靠在媒體落廣告然後公開發售。20多年前,發展商開始委託地產代理銷售新盤,靠地產代理攬客,變成完全依賴地產代理銷售,地產代理往往動員數以百計的經紀大軍,在示範單位或銷售場地附近,採取「人盯人」方式,緊盯客戶推銷新盤。這已成為行內習慣,發展商雖然財雄勢大,但由於地產代理行業主要由兩大集團把持,他們的議價能力非常高。

根據競委會入稟審裁處的文件透露,美聯和中原兩大集團的高層,於去年10月7日,在地產代理監管局的25周年典禮中碰面,雙方談及如何改善行業的經營環境,其後兩公司管理層舉行了至少5次會議,訂下在所有一手新盤成交中,最少實收佣金為2%,以避免競爭。他們並於本年初各自發內部通告,通知前線經紀。發通告事件引來競委會關注,繼而揭發美聯疑與同業私下就實收佣金訂下協議,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要求審裁處頒令美聯旗下包括美聯物業、香港置業及美聯集團等三間公司的5名管理層,需支付罰款,及向他們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其中一名答辯人是美聯太子女、集團董事總經理黃靜怡。

這宗官司有2個重點:

1. 《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指控美聯高層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競爭條例》第6條規定,第一行為守則規定禁止各行各業訂立「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的協議」。

競委會在第一行為守則的指引中指明,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進行圍標、操控轉售價格等,是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行為。

以今次美聯案為例,中原和美聯兩大集團皆以至少2%佣金作為定價。關鍵爭拗點是,到底這2%佣金是巿場透過自然競爭形成結果,還是服務提供者「合謀」而議定。至於協定代理一手新盤佣金有無損害最終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是《競爭條例》的關注點,關注點是有無限制競爭。

2. 中原高層逃過一劫。

既然兩大代理集團被競委會指涉嫌合謀定價,為何只告美聯而不告中原呢?競委會在記者會上交代事件時指,中原早前向競委會提交「寬待申請」,提供協助,經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寬待協議」。

《競爭條例》第80條明確規定可以有「寬待協議」,這和刑事案件中的「認罪協議」概念相近。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其中一方坦白從寬,並提供證據協助起訴另外一方。由於「合謀」不易搜集證據,競委會達成「寬待協議」有取證優勢。而中原獲得寛待,並不代表完全不需負上法律責任,當法庭裁定相關行為確為合謀定價後,競委會可向中原發出違章通知書,透過法律訴訟而追討損失。當然,中原高層和競委會達成「寬待協議」,就能避過被下達「取消董事資格令」的厄運。

這是競委會成立而來第一宗打合謀定價老虎的大案,由於中原與競委會合作,競委會較易取得證據提起訴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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