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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種制度能夠選賢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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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種制度能夠選賢治國?

2024年07月23日 19:33 最後更新:23:43

美國總統選舉的爛戲繼續上演,81歲口齒不清的拜登終於願意放棄再度參選,但是就欽定副總統賀錦麗作為自己的接班人,未來還要走民主黨內部程序。

這一場美國選舉,較大機會是共和黨特朗普對民主黨賀錦麗之戰。外人看起來,民主黨的換人選擇,比較另類。

第一,賀錦麗是一個弱手。美國在任總統多數會做兩屆,或至少會嘗試競逐第二屆任期,所以在第一屆競選的時候,總統候選人選副手有一個蹺妙,就是選一個和自己性質不同、可以拿到不同來源選票,但又是一個能力較弱、難以取代自己的副手。這些副手如果鴻運當頭,都有機會「冷手執個熱煎堆」成為美國總統,最典型的例子是福特。1974年,尼克遜因為鬧出水門竊聽醜聞,在任內被逼下台,副總統福特就冷手執個熱煎堆,做了總統。但福特性格荏弱,恐怕是當年尼克遜就是貪福特有這個特徵,以免在第二屆的時候成為自己的競爭對手,所以才選福特做他的副手,誰知福特鴻運當頭,讓他能過一過總統癮,結果他在兩年後的總統選舉落敗。不過現在如果賀錦麗代表民主黨出戰,面對如此強橫的對手特朗普,恐怕她就不會那麼好運了。

第二,主流派操控大局。多個民調顯示,民主黨各個政治明星當中,賀錦麗和加州州長紐森支持度差不多,比特朗普輕微落後一兩個百分點左右,但是前總統奧巴馬的太太米歇爾,就是眾多民主黨明星中最突出的,比特朗普超前10個百分點。這樣問題就來了,民主黨理應選賢與能,選出最強的候選人與特朗普一併,但現在看起上來,米歇爾能夠代表民主黨出選的機會不高,因為民主黨的大佬都支持賀錦麗。

在這一次的逼宮劇當中,前總統奧巴馬發揮了關鍵角色,他是第一個出來公開表態指拜登不應該繼續參選。在他出聲之後,其他民主黨大佬例如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亦紛紛開聲,最後把拜登拉了下台。不過,拜登在宣布不再繼續參選的時候,馬上表態支持賀錦麗出選,其後奧巴馬拒絕支持賀錦麗,表示相信民主黨「將能組織一個產生一位傑出候選人的過程」。但是其他的民主黨大佬例如佩洛西等,好像聽不到一樣,紛紛表態支持賀錦麗,有一些本來是有條件角逐的人,例如加州州長紐森等,都表態支持賀錦麗,令到民主黨內的天秤完全向賀錦麗傾斜,可以說是大佬說了算。

你可能會問,奧巴馬曾經是美國總統,為何不是民主黨的大佬?大家需要知道,奧巴馬當選的2008年是什麼時勢,那時正值金融海嘯,美國經濟變成一個爛攤子,無論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有實力的候選人都不願意出來參選,因為他們當時都認為那一任總統不易做,結果48歲的奧巴馬就冷手執個熱煎堆,成功以冷門姿態成功跑出,所以他在民主黨內只是一個後輩,不是一個大佬,他的話說了也不算。

第三,美式民主不過如是。如果看美國選舉就像一套情節很爛的肥皂劇,在民望上領先的共和黨特朗普只是一個誇張的演員,對美國根深蒂固的問題視而不見,只會做大幅減稅、針對中國等這些討好選民的事情。以特朗普的聰明才智,他當然知道美國的真正病因,但是要醫病就要服苦藥,哪個選民願意服藥瘦身呢?所以一個又一個異軍突起的民粹政客,例如特朗普和他的副手萬斯,都完全是投選民之所好,講選民啱聽的說話,雖然明知道對中國發動貿易戰,客觀上不會增加、反而是減少了美國的就業,但他們仍然照做無誤,因為蠢蠢的美國選民以為做這些事情對自己有利。

特朗普和拜登都宣稱未來將對中國加征關稅。華盛頓獨立智庫稅務基金會在今年6月估計,這些建議中的新關稅將使美國GDP長期減少0.2%,長期減少14.2萬個全職工作崗位,對入口中國商品加徵懲罰性關稅,更會讓美國進口商累計支付了790億美元,最後主要由美國進口商和消費者找數。

結論是,幾十年前教科書說美式民主能夠選出最好的人才去領導國家,但現在看起來,這就是一個笑話。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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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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