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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五小時做心電圖 五旬病人留屯醫一晚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

延遲五小時做心電圖 五旬病人留屯醫一晚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

延遲五小時做心電圖 五旬病人留屯醫一晚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

2023年11月20日 20:30 最後更新:20:56

男子2021年於在屯門醫院,懷疑因未被及時診斷心肌梗塞,留醫一晚不治,死因庭裁定事主死於自然。屯門醫院則稱尊重裁決,稱會詳細研究判辭和跟進有關建議。

案件20日繼續研訊,死者容國洪(57歲)死於2021年12月1日,其長子陳辭時表示,涉案實習醫生涉有疏忽,令死者錯過診治機會。

死者於屯門醫院離世。資料圖片

死者於屯門醫院離世。資料圖片

醫管局代表律師則指,事發時負責檢查心電圖的人員不足,死者又須進行腦部掃描,結果延遲5小時才檢查心電圖。另外實習醫生陳心期巡房時,事主亦無投訴出現心痛,稱若事主有相關投訴,陳會提高懷疑。

不過,家屬則認為,實習醫生假定心電圖報告與抽血報告在同一時段內完成,已構成疏忽行為;但裁判官指出,疏忽是刑事或民事的指控,並非死因庭職責範圍。裁判官及後裁定,死者因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心臟破裂及心包積血,死於自然。

屯門醫院。資料圖片

屯門醫院。資料圖片

屯門醫院在裁決後稱,院對病人離世感到難過,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就病人心肌梗塞臨床判斷錯誤,與及主診醫生通知家屬病情時,未有充分顧及家屬之感受表示深切歉意。醫院會繼續為家屬提供所需協助及跟進其他需求。

院方又稱,事後已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加強前線醫護人員判讀心電圖的培訓、改善流程讓當值醫生更便捷檢視病人心電圖報告等。

死因庭位於西九龍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死因庭位於西九龍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另外,醫院亦提醒醫護人員及職員,應適時及準確地向病人及家屬轉達訊息;病情嚴重個案務必要加強溝通;在危重病人的急救安排上,醫護人員亦要充分考慮家人的憂慮。

2012年十一國慶,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維港煙花,途中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迅速沉沒,造成39人亡。死因研訊星期四(9月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遇難者家屬方和海事處均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的證供可信性。家屬方指,若船廠不「漏裝」水密門,船不會迅速沉沒。

2012年十一國慶,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維港煙花,途中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迅速沉沒,造成39人亡。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2年十一國慶,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維港煙花,途中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迅速沉沒,造成39人亡。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遇難者家屬方由大律師譚俊傑陳詞,強調水密門的重要性,若有在兩艙之間設水密門必不會在2分鐘内沉船,有足夠時間進行救援。譚指,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虛構證供,以掩飾漏裝水密門的疏忽,可能是為了保護財利的名聲及逃避刑事責任而捏造解釋;另譚大狀指,研訊期間有供詞提及船員短缺問題,建議死因庭就船員工作時數給予意見。

大律師譚俊傑代表家屬。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律師譚俊傑代表家屬。巴士的報記者攝

港九小輪代表律師許洁瑜陳詞指,制度運行至今,從未收到船員投訴不足夠休息時間,而行業面臨船員短缺問題是複雜的政策議題,超出研訊範圍。

許洁瑜大律師(左二)代表港九小輪。巴士的報記者攝

許洁瑜大律師(左二)代表港九小輪。巴士的報記者攝

財利船廠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天任指,「南丫四號」的設計是根據標書要求,參考有6塊水密艙壁的「東區一號」,為滿足「一艙進水不沉」和「船總長度一成」規例,才選擇移除水密門。

港燈代表律師沈信安則形容,港燈為消費者角色,買船時關注操作及功能上的範疇,而港燈沒有造船專家,僅能依靠財利船廠的專業,責任較少。

沈信安大律師代表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巴士的報記者攝

沈信安大律師代表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事處代表律師羅蔚山陳詞指,財利與港燈的合約條款詳細列明,有6個水密艙、由5個水密艙壁分隔,財利於各階段知悉半格艙壁應為水密。羅愕瑩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證供,顯示當時正確理解 0.1規例的意思。而後來庭上卻供稱,基於對0.1規例的誤解移除水密門,其說法矛盾,顯示其證供不可信、不可依賴。

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巴士的報記者攝

羅指,海事處已致力於改進船舶建造標準和法規,系統地採納專家建議,海上安全和營運標準正持續改進。結案陳詞完結,死因庭裁決有待再通知。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及另外3人坐家屬列席聽審。

海難倖存者、死者趙少琼胞弟趙炳出席研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難倖存者、死者趙少琼胞弟趙炳出席研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兒童,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島對海域被淹死。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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