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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轉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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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轉運了

2023年11月23日 18:30

2023年不是容易過的一年,疫情過後恢復通關,但遇上美國連續暴力加息,累計加息超過5厘,利息暴增,環球投資及消費意欲大降,在香港銀行定期存款新資金有4厘多的日子,投資者忙於將資金在不同銀行間轉來轉去,以賺取高息,沒有興趣在房產、股票、甚至實業上投資,所以大家都在捱。

今年是《巴士的報》十周年,有人問起我對未來十年怎樣看?我仍然信心十足。過去十年,環球局勢劇變,在這個百年不遇的大變局中,未來十年,香港追隨國家,自然可以找到新定位。

最能夠解釋變局原理的是中國哲學經典《易經》。生生之謂易,萬事萬物,生生不息,變動不居。如果要看國運興衰,中國曆法所謂三元九運,可資借鑑。一運20年,三運成一元60年,上中下三元成一個180年大循環。每180年,九大行星就會走到太陽的同一邊,形成九星連珠的格局。我們身處的180年三元九運,由1864年開始,那些年中國清朝走向衰落,剛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大敗。戰勝國英國如日方中,無敵艦隊雄霸全球。美國就如剛成長的青壯少年,正在南北戰爭後期,國家思想逐步統一,走入蓬勃發展階段。如今百多年過後,正由八運轉到九運,九運由2024年開始,有幾點值得一書。

一,轉運前易衰

不知何故,每次轉入下一運之前,香港環境都比較衰。1983年轉七運的前一年,正值中英香港談判進入低潮,港元暴跌,巿民恐慌到超巿搶購廁紙,最後1美元兌7.8港元的聯繫匯率,就是那一年定出來的。到2003年轉入八運前的一年,香港亦十分動盪,暴發沙士疫情。今年是轉九運前的一年,雖然經濟有點呆滯,但已較以往轉運前好一點了。

二,百年國運興

回顧過去160年八運的發展歷程,英國由盛轉衰,在1914年其GDP總量被美國超越,美國如「飛龍在天」,由盛而衰的敗象已呈,主要是好逸惡勞,不斷揮霍,一年萬多兩萬億美元的財政赤字,累積33萬億美元的國債,即使有金山銀山,也會敗光。西方媒體總是唱衰中國將會崩潰,但中國就在崩潰聲中崛興,西方又指中國開始人口老化,經濟轉弱,國家已到高峰。其實新中國建國只有74年,是一個相當年青的國家,美國建國後用了138年,經濟總量超越英國,中國將用更短時間達到這目標。中國如「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在大人引領下,完成這個中美國運互易的大轉勢。

三,食正國家水

很多人為香港前景擔憂。若香港人人躺平,坐食山崩,的確值得擔憂。但在國家崛興之際,香港轉變之時,本港坐擁地利,又食正國家水,發展空間可期。單講人民幣和創新產業,就有廣濶出路。愈來愈多國家與中國進行本幣交易,對中國有貿易盈餘的國家會累積大量人民幣,例如俄羅斯去年對中國就有380億美元的貿易盈餘,今年9月,俄羅斯已有95%的貿易與中國以本幣結算。換言之俄羅斯一年會拿著300多億美元等值的人民幣,要麼兌換成其他貨幣,要麼就保留人民幣去投資,未來有越來越多國家出現這狀況,例如巴西和沙特,香港單是做人民幣的生意,都可以做到手軟。

四,不要等運到

講到三元九運,說到運情,很多人都覺得有迷信意味。的而且確,無論國家和個人都不能「等運到」,當運勢差的時候,只要自己努力,也可以逆天改運; 在運勢好的時候,仍要繼續努力,才可以登上高峰。美國運滯,但只要她回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克林頓政府那樣平衡預算,國運還可以繼續昌隆。但若如「被鬼迷」那樣繼續揮霍,國運就不會可以好到那裡。

國家和香港亦是一樣,面對艱難的國際環境,舊生意要盡量保住,新生意要加快發掘,才能再闖出新路。我相信香港未來不會衰,過去二、三十年,睇衰香港的人,最後都是跌眼鏡收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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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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