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不是容易過的一年,疫情過後恢復通關,但遇上美國連續暴力加息,累計加息超過5厘,利息暴增,環球投資及消費意欲大降,在香港銀行定期存款新資金有4厘多的日子,投資者忙於將資金在不同銀行間轉來轉去,以賺取高息,沒有興趣在房產、股票、甚至實業上投資,所以大家都在捱。
今年是《巴士的報》十周年,有人問起我對未來十年怎樣看?我仍然信心十足。過去十年,環球局勢劇變,在這個百年不遇的大變局中,未來十年,香港追隨國家,自然可以找到新定位。
最能夠解釋變局原理的是中國哲學經典《易經》。生生之謂易,萬事萬物,生生不息,變動不居。如果要看國運興衰,中國曆法所謂三元九運,可資借鑑。一運20年,三運成一元60年,上中下三元成一個180年大循環。每180年,九大行星就會走到太陽的同一邊,形成九星連珠的格局。我們身處的180年三元九運,由1864年開始,那些年中國清朝走向衰落,剛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大敗。戰勝國英國如日方中,無敵艦隊雄霸全球。美國就如剛成長的青壯少年,正在南北戰爭後期,國家思想逐步統一,走入蓬勃發展階段。如今百多年過後,正由八運轉到九運,九運由2024年開始,有幾點值得一書。
一,轉運前易衰
不知何故,每次轉入下一運之前,香港環境都比較衰。1983年轉七運的前一年,正值中英香港談判進入低潮,港元暴跌,巿民恐慌到超巿搶購廁紙,最後1美元兌7.8港元的聯繫匯率,就是那一年定出來的。到2003年轉入八運前的一年,香港亦十分動盪,暴發沙士疫情。今年是轉九運前的一年,雖然經濟有點呆滯,但已較以往轉運前好一點了。
二,百年國運興
回顧過去160年八運的發展歷程,英國由盛轉衰,在1914年其GDP總量被美國超越,美國如「飛龍在天」,由盛而衰的敗象已呈,主要是好逸惡勞,不斷揮霍,一年萬多兩萬億美元的財政赤字,累積33萬億美元的國債,即使有金山銀山,也會敗光。西方媒體總是唱衰中國將會崩潰,但中國就在崩潰聲中崛興,西方又指中國開始人口老化,經濟轉弱,國家已到高峰。其實新中國建國只有74年,是一個相當年青的國家,美國建國後用了138年,經濟總量超越英國,中國將用更短時間達到這目標。中國如「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在大人引領下,完成這個中美國運互易的大轉勢。
三,食正國家水
很多人為香港前景擔憂。若香港人人躺平,坐食山崩,的確值得擔憂。但在國家崛興之際,香港轉變之時,本港坐擁地利,又食正國家水,發展空間可期。單講人民幣和創新產業,就有廣濶出路。愈來愈多國家與中國進行本幣交易,對中國有貿易盈餘的國家會累積大量人民幣,例如俄羅斯去年對中國就有380億美元的貿易盈餘,今年9月,俄羅斯已有95%的貿易與中國以本幣結算。換言之俄羅斯一年會拿著300多億美元等值的人民幣,要麼兌換成其他貨幣,要麼就保留人民幣去投資,未來有越來越多國家出現這狀況,例如巴西和沙特,香港單是做人民幣的生意,都可以做到手軟。
四,不要等運到
講到三元九運,說到運情,很多人都覺得有迷信意味。的而且確,無論國家和個人都不能「等運到」,當運勢差的時候,只要自己努力,也可以逆天改運; 在運勢好的時候,仍要繼續努力,才可以登上高峰。美國運滯,但只要她回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克林頓政府那樣平衡預算,國運還可以繼續昌隆。但若如「被鬼迷」那樣繼續揮霍,國運就不會可以好到那裡。
國家和香港亦是一樣,面對艱難的國際環境,舊生意要盡量保住,新生意要加快發掘,才能再闖出新路。我相信香港未來不會衰,過去二、三十年,睇衰香港的人,最後都是跌眼鏡收場。
盧永雄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時任副教授許金山,早前被裁定於2015年謀殺妻女罪成,服刑中的許金山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周二頒下判詞,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案件發回重審。這真是一宗峰迴路轉、引人入勝的案件。
許金山被指控將一個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放在車尾箱,由於瑜伽球已拔去氣塞,洩漏出大量一氧化碳,最終導致妻女中毒死亡。這種高科技致死案,本身已有拍案驚奇的味道,上訴得直案件重審,更加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高院審訊的刑事案件由於有陪審團參與判定事實,被認為就事實爭議無法上訴,因此上訴本身難度低,只能因原審法官的法律觀點有誤,或是引導陪審團出錯,才能成功上訴。
終審法院裁定許金山案上訴得直,亦主要是由於原審法官對陪審團引導出錯。判詞由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和林文瀚撰寫,指上訴爭議在於,許金山的妻女於2015年5月死亡,警方同年11月才集中調查涉事私家車內的銀色瑜伽球,負責蒐證的證物警員供稱車上沒有瑜伽球氣塞。直至2016年5月,警方才在許金山的寓所抽屜內,找到一個被指涉案的氣塞。
原審法官曾經引導陪審團,若陪審團信納警員證供,就能分辨誰人將瑜伽球放入車內,即排除幼女將瑜伽球放上車。不過,許金山一方提出,幼女可能將瑜伽球放入車內滅蟲,而涉事私家車在警方看管下有近半年空白期,不排除證據曾被干擾。終院法官在判詞認同,原審法官的引導說話或令陪審團以「不被法律容許的思路」,排除了幼女把瑜伽球放上車的可能,因而忽視在警方搜車之前,氣塞被不慎取走或誤放其他地方的可能。終院又表示,由事發至警方搜車之間相隔逾半年,加上車尾箱物品曾被移動,不能排除氣塞被取走的可能。
另外,在許金山寓所搜出的氣塞,終院亦認為,許金山寓所內還有其他瑜伽球,所以抽屜搜出的氣塞本身並不重要,證據價值不高,未能指控許金山將瑜伽球放上車,同時拔走氣塞。控方原審時將抽屜氣塞和車內瑜伽球聯繫起來,存有很大偏見,原審法官至少應提醒陪審團兩者沒有任何聯繫;遺憾是法官沒有妥善引導陪審團,陪審團無法適當評估證據。
許金山案的終院判決,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教材,教導大家了解法庭審訊的兩件事情。一、刑事案須「不留合理疑點」(Beyond Reasonable Doubt)證明被告有罪。如被告能確立案件有「合理疑點」的話,被告就應被判定無罪。許金山案的疑點爭辯,是圍繞誰放置瑜伽球和誰拔掉氣塞,而法官的引導沒有清楚指示陪審團要考慮相關重點。
二、建立證據完整鏈條的重要性。如果是一個真實的犯罪事件,犯人在每一步都會留下證據,而控方就要把這些證據找出來,每一步去證明。在許金山案中,終審法院甚至指出,控方在原審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講述警方妥善保管車上物品。換言之由瑜伽球被放上車的一刻開始,到警方找到瑜伽球之間的每一個節點,都要有證據來證明,特別是要證明許金山把瑜伽球放上車並拔走氣塞,而不是單憑只靠推論。
現實上我們也看過有些案件,控方靠推論就能入罪,最典型是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當年少女卞玉瑛的裸屍,被發現藏身於一個電視紙盒內,附近雪糕店店員歐陽炳強被指控是兇手。由於沒有直接人證,控方是憑在歐陽炳強衣物上搜到卞玉瑛衣服纖維的科學鑑證成功舉證,最後裁定歐陽炳強的謀殺罪名成立,但歐陽炳強二十多年來對外一直堅稱自己無辜。這宗案刷新了當時香港人對科學鑑證和刑事案推論的認識。
相對而言,終審法院在許金山案中,採取一個非常嚴謹的態度,重視每一個環節的證據鏈條和法官的合理引導,最後裁定法官引導錯誤,案件要發還重審。
當然案件重審並不代表許金山無罪,但一切都要重新開始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