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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鴻鵠:【夏寶龍主任一番話 再證香港實乃中央「掌上明珠」】

博客文章

許鴻鵠:【夏寶龍主任一番話  再證香港實乃中央「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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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鴻鵠:【夏寶龍主任一番話 再證香港實乃中央「掌上明珠」】

2023年12月01日 14:54 最後更新:15:00

中央到底對香港有多關愛,從近日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接見香港紡織及製衣界訪京團時候的言論就可見一斑。據參與會面的香港紡織業聯會會長陳亨利所引述,夏寶龍主任會晤時重申,中央的「一國兩制」政策不會改變,形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的「掌上明珠」,不容任何人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掌上明珠」,這是一個多麼貼切、份量又多麼重的形容詞;香港回歸祖國已經超過26年,過去縱多風風雨雨,中央對香港始終是不離不棄,每一次香港有需要,中央都會義無反顧出手相助,夏寶龍「掌上明珠」這四個字,再次反映香港在中央心目中的地位到底有多高。

從歷史看中央對港的關愛

要認識中央對香港的重視及關愛,我們還是應當看看歷史。隨舉一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香港肩負防務重任的,乃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解放軍駐港的衍生的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全部負責,香港特區在國防方面的支出可說是「零」。這種安排,全因香港《基本法》第14條列明:「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大家千萬不要將這種安排視為理所當然,因為在港英年代,香港是要負擔駐港英軍的軍費,更曾出現一年需要繳付17億港元的紀錄。17億,即使放在今天審視也不算是小數目,何況是當年?

另一例子,同樣是港英年代,港英年代初期,香港的財政並不獨立,任何重大財政政策和預算案都要英國方面批准,反觀回歸之後,香港《基本法》第106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等等,通俗一點說,香港「賺到幾多都屬於自己」,中央從不伸手問香港要錢,單是這種特殊的財政安排,就足以證明中央對香港有多關愛。

「掌上明珠」四字 承載中央滿滿關愛

如果認為上述例子太遠,不若看看近一點的事例吧。記得2022年初,香港新冠疫情大爆發,物資供應一度因為疫情的關係又非常緊絀;有見及此,在中央批准之下,內地迅速成立支援香港抗疫工作專班,短時間之內,內地抗疫專家組快速赴港、各地核酸檢測隊亦集結香江,一個又一個火眼實驗室、一輛又一輛的移動檢測車,再加上大量的快速檢測包高速送抵香港,就連方艙醫院亦可以在七天內建成,為了幫助香港,中央從不吝嗇投入任何資源,就連鮮活食品,亦藉水上物資供應航線,以及新開通的鐵路援港班列源源運到香港,在香港最徬徨、最無助的時候,中央及時伸出援手,這一切無疑都是中央關愛香港的表現。

是的,中央從來沒有向香港要求過什麼,即使是2019年反修例暴動這一種港版顏色革命之後,中央亦僅僅是讓《香港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這一固有責任上有法可依,使香港社會重回正軌,僅此而已。夏寶龍主任「掌上明珠」的說法,反映了中央對香港始終充滿愛和信心,中央堅信香港可以做好自己的份內事,在盡力維護國家安全之餘,亦會大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掌上明珠」四字,承載著中央滿滿的愛和溫暖,在國家全力的支持下,香港人不必再擔心什麼,只要盡自己的一分力,負起自己該負的責任,那就足夠了!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距離區議會選舉還剩下不足兩星期,對於完善地區治理之後的區議會對香港有多重要,在特區政府連日大力宣傳和解說後,相信大家都已經非常清楚。然而有部分已經潛逃海外的亂港分子,仍然念念不忘希望搞亂香港,以國安通緝犯許智峯為首的幾名前區議員,早前在網上發起聯署,呼籲杯葛今次的區議會選舉;對於這些死心不息、冥頑不靈希望香港「亂下去」的呼籲,我們必須擲地有聲的說「不」,絕對不可讓賣國者們得逞。

許智峯是不折不扣賣國者

許智峯等賣國者,在境外組織了一個名為「香港區議員海外網絡」的亂港組織,他們早前在網上刊登一封聯署聲明,劈頭就鼓吹香港市民杯葛12月10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除許智峯外,聯署的還包括林兆彬、丘文俊、郭子健等通緝犯;這班惡名昭彰的人,公然違反香港選舉法例,再一次公開呼籲市民在合法選舉中不投票,破壞選舉的公平和公正性,這班人一直處心積累阻止香港社會重回正軌,香港愈亂他們就愈開心,類似可恥的主張竟然出自曾經作為代議士之口,再一次印證完善香港的各級選舉制度,趕絕非愛國者坐擁公共資源出賣香港的重要性!

如果有人還不清楚,公開呼籲他人在選舉中投無效票(白票和廢票)或不投票是多麼嚴重的罪行,在此且容筆者花一點時間為大家重溫相關的法例。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任何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

十人被告上法庭 全部罪成

上述法例自2021年通過及執行至今,負責執法的香港廉政公署已經先後將10名違反有關法例的人士告上法庭,全部個案都被法庭判處罪成,證明香港法庭對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都是零容忍,做過這些不法勾當的人,一旦被告上法庭,肯定絕無僥倖,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還有一點,各位香港市民同樣不應該忽略,《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開宗明義列明具域外法權,即是包括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的罪行,不論是否發生在香港境內也好,香港執法機構都有權處理。若有人以為自己身處境外,就可以肆無忌憚干犯香港法例,繼續逍遙法外,那就真的太天真、太傻了,因為現實案例早已告訴我們,只要「根」仍在香港,犯人就終有一天要「找數」!

隨舉一例,一名在日本的香港留學生袁靜婷,於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間,於個人社交媒體發布了多則提倡「港獨」、推翻中國共產黨的的帖文。長年身處日本的她,最終因為需要回港更換香港身份證,結果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被法庭判監兩個月!上述案例證明,任何天真地以為犯法行為可以逃離法網的人,最終都只是自欺欺人。煽惑在區議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說穿了就是不想大家的社區變得更好,箇中的是非曲直,聰明的香港市民一定會明白。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