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心動魄的「光城者」炸彈案,7名被告昨天被判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說了一段發人深省的話:「撰寫求情信的人或許不知道案中眾被告是如何可怕,可見當時社會氣氛扭曲了人的道德判斷,把他們腐化成激進分子。」細看整件案件的過程,最令人震驚的,是7名恐怖分子中,6人犯案時都是中學生,「主腦」何裕泓就讀中三,極端思想竟可以驅使他們成為放置炸彈殺人的狂魔。更令人齒冷的,是團夥背後,有重重「金主」資助恐怖活動,他們躲在背後,推一群中學生去做殘害無辜的罪行,實在極度無良,當局必須追查到底。
「光城者」炸彈案中,一批中學生由參與激進運動,變成恐怖分子,策動連串恐襲行動,當中的過程細節及心態,令人驚心動魄。
翻看詳細案情,可以更清楚了解他們的犯案心態,以及策劃行動的內情。現時20歲的何裕泓,綽號「連儂哥」 ,他雖只是個中三生,卻是策劃恐怖行動的主要人物,負責招募、指揮和部署恐襲細節。他在2021年2月一次聚會中,對入夥的中學生說:「我想做一件大事,引起全港市民關注,去喚醒港人嘅抗爭意識。」並表示每個參加者可獲1000元獎金。
何裕泓當時定出一個計劃,就是由另一被告陳綽軒(也是中學生)於2021年7月10日至20日期間,用背包運送及放置炸彈在觀塘法院大樓,然後用手機遙控引爆,何說事後會有車接他到機埸,逃亡去英國。如不成功,則由另一中學生羅啟穎潛入引爆。
當時有人認為這樣做太危險,何裕泓就說:「做大事一定會有人犧性,污糟嘢總要有人做。」他另一個計劃是在屯門法院施爆,成事之後,將用「浮城」名義承認責任,而他自己則會離港去英國,遙控以後的行動。
幸好在他們動手之前,警方國安處於2021年7月5日到何裕泓家中拘捕他,並拿走他8本筆記,當中寫下了發動恐襲的目的,包括「破壞香港之穩定結構」、「引發骨牌效應」、「促進中共與各方的矛盾」、「事後建立反抗組織」等,並藉行動開創新的抗爭模式,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
其思路是,將破壞升級,由街頭抗爭發展至「暴力革命」。如果當時警方不是及時遏止,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恐怖團夥的另一主力成員,是大學生張昊揚,他成長於基督教家庭,爸爸是神職人員,媽媽是教師,他於2021年初加入本土派組織「賢學思政」,其後轉投「光城者」,並與何裕泓埋堆,得知對方擬定計劃在法院放炸彈後,表示會提供金錢,資助何購置炸藥原料,並協助何事後乘飛機逃走。其後他將4萬元放在信封中,藏在奧海城商場厠格,讓何去拿取。此外,他也答應幫手招攬其他學生參加行動,並提供製造炸彈技術的資訊。
其後他們曾到放炸彈現場實地觀察,又部署了行動分工,包括那些人放置炸彈,那些人做「哨兵」等,而組織也逐步擴大。
恐怖團夥背後隱藏「金主」,一名物業管理經理被懷疑資助「光城者」被捕,但他只是中介,相信在他之上還有更大「金主」。
由這些細節,可看到他們有數以萬元計的大筆金錢可以運用,幕後顯然有「金主」泵水,通過張昊揚做中介,分錢給何裕泓等人。2021年7月時,警方曾拘捕一名物業管理經理,懷疑他給恐怖團夥提供金錢,但他很可能只是高一層的中介,相信在他之上還有隱了身的「大金主」。
這宗驚人案件有兩點值得深思:首先,極端思想可以把一群單純的中學生,變成放炸彈殺人的狂魔,當中的「成魔」過程,需要適當的土壤和激化劑;此外,幕後必有一些「黑手」和「水喉」,才可促成恐怖夥團的出現。
對這兩個禍源,當局和全社會都應引以為鑑,防恐怖主義於未然。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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