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泛民候選人在周五棄保,搞出大混亂,小鯊一直覺得這樣棄保過票,對其他候選人不公,而不止對建制派不公,對無退選而被建議放棄的泛民候選人也不公。
其中一個問題是候選人有經費上限,如今以超級區議會為例,有3個泛民候選人棄選,叫人支持另外2名泛民候選人,即是等如總共用5個人的經費去支持2個候選人,咁咪好著數?若此路行得通, 往後各黨都派多人在一區參選,大做宣傳,在最後階段棄選,咁就可以用突好多選舉經費。
我見明報訪問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提出類似觀點,佢話有兩種情况可能引起其他候選人提出選舉呈請:一、 事件若引起大規模選舉混亂;二、 部分停止宣傳活動的候選人若想將自己所得到的支持「轉嫁」 予某候選人,棄選者較早前選舉經費應否計入「被轉嫁者」 的選舉開支?
湯家驊認為,候選人透過競選工程獲得一定支持,若宣布停止競選,將支持「轉嫁」另一候選人,其較早前競選工程開支需否納入「 被轉嫁者」的選舉開支,是十分複雜及從未遇到過的問題,其他受影響候選人可以提出選舉呈請。 至於棄選者公開表示支持某候選人,則只需當事人同意,即屬合法。
2016立法會候選人名單:
http://www.elections.gov.hk/legco2016/chi/intro_to_can.html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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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超級區議會選舉,繼民協何啟明及公民黨陳琬琛宣棄選後, 新民主同盟關永業亦宣布棄選。關永業稱有留言要脅「 不退選會懲罰范國威」。關永業更質疑是「民調機構、傳媒、 政黨有默契棄保工程」。
關永業話昨天一個民調結果公布後,有泛民候選人宣布棄選, 雖然他當時說「會戰鬥至最後一分一秒」, 但新民主同盟頂不住不斷受到的壓力。 佢話昨日多名泛民主派參選人宣布「棄選」前,他的Faceboo k上只有零星留言,但至昨晚要求他退選的留言有幾十至幾百個, 是「蜂擁而至」、「直接衝着我們而來」,亦有其他泛民主派黨員在 Facebook冷嘲熱諷。
關永業話「很黑暗⋯⋯這些是另一些惡勢力」,他憂慮范國威選情, 曾考慮退黨繼續選舉,但被黨友挽留,最終至昨晚11時半決定棄選 。
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藉賄賂、武力、 脅迫手段或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候選人資格行為,均屬舞弊行為。 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以誘使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或退出競選。舞弊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 7年。
這種公然威脅關永業退選的留言或其他政黨的宣示,很可能已觸犯法例,廉署可以拉人。
其他候選人名單:
http://www.elections.gov.hk/legco2016/chi/introd_gc_hki.html?147290203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