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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涉轉發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准保釋押後再訊

法庭事

兩男一女涉轉發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准保釋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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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涉轉發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准保釋押後再訊

2026年01月15日 13:16 最後更新:13:16

兩男一女涉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在社交平台Facebook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廉署起訴1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66 歲,無業)、馬惠鈴(61 歲,家庭主婦)、黃建國(55 歲,冷氣工程師),各被控 1 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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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其中,被告馬惠鈴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5日,黃建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9日,以有更多時間準備進一步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林建栻以等醫生報告為理由申請押後至5月18日。控方均沒有反對,三人各獲以原有條件保釋。

就被告林建栻、馬惠鈴,控罪指兩人在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分別在一個名為「Vincent Lam」及「Bonney Ma」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另一被告黃建國,控罪指他在 2025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名為「Kkwong Kwok」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廉政公署早前公布,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以及被稱為「赴湯」,曾被控暴動罪,後獲裁定無罪的湯偉雄,涉在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姜嘉偉早前已被懸紅 20 萬元通緝,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 2025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案件編號:WKCC5274、5275、5276/2025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已於去年12月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星期三(3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是次選舉共委任約3.4萬名選舉工作人員,開支合共約2.36億元,絕大部分人員為現職公務員,而大部分選舉人員須履行3日職務,包括投票日前一日、投票日及翌日。

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在今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選委界議員何君堯提出口頭質詢,關注有關開支數目是否太高,並詢問當局會否考慮讓義工擔任工作人員。另一名選委界議員文頴怡則表示,當局會否考慮以補假代替額外報酬,以節省公帑。

謝小華回應時指出,如果有個別義工缺席、無出席培訓或無履行選舉職務,對於選舉之前的籌備工作會有很大的影響。她解釋,局方屆時需要重新邀請人員或尋找人手候補,而且要在短時間內重新招募或訓練都不太可能。因此,政府認為現時依賴大部分公務員來參與選舉工作是合適的安排。

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謝小華進一步表示,選舉工作人員為了履行選舉職責及職務執行,需要負擔額外職責及責任,與他們平時的工作有所不同。政府認為給予酬金,有助選舉事務處招募足夠、合適以及有經驗的公務員擔任選舉工作。

她強調,政府亦會與時並進,盡量善用公共資源及新科技,並以穩中求進的態度、秉持審慎理財的原則,繼續檢視選舉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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