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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涉轉發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准保釋押後再訊

法庭事

兩男一女涉轉發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准保釋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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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涉轉發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准保釋押後再訊

2026年01月15日 13:16 最後更新:13:16

兩男一女涉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在社交平台Facebook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廉署起訴1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66 歲,無業)、馬惠鈴(61 歲,家庭主婦)、黃建國(55 歲,冷氣工程師),各被控 1 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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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其中,被告馬惠鈴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5日,黃建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9日,以有更多時間準備進一步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林建栻以等醫生報告為理由申請押後至5月18日。控方均沒有反對,三人各獲以原有條件保釋。

就被告林建栻、馬惠鈴,控罪指兩人在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分別在一個名為「Vincent Lam」及「Bonney Ma」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另一被告黃建國,控罪指他在 2025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名為「Kkwong Kwok」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廉政公署早前公布,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以及被稱為「赴湯」,曾被控暴動罪,後獲裁定無罪的湯偉雄,涉在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姜嘉偉早前已被懸紅 20 萬元通緝,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 2025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案件編號:WKCC5274、5275、5276/2025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發信予19個與局方有主要工作關係的法定機構、學會及商會組織,呼籲其成員在立法會選舉踴躍投票,行使公民權利選出有擔當、有志向、有能力的新一屆立法會議員。

發展局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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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在社交網頁說,今次選舉關係到「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特區良政善治。選舉既與市民息息相關,亦與社會各界密不可分。政府呼籲社會各界,不論是公私營機構組織或社團等,積極鼓勵員工或會員在選舉日進行投票,並為他們提供一切可行的投票便利,讓大家可安心履行公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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