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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防止外來干預法》出現首個執法個案 高人:獅城法例比香港嚴 不見美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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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防止外來干預法》出現首個執法個案 高人:獅城法例比香港嚴 不見美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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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防止外來干預法》出現首個執法個案 高人:獅城法例比香港嚴 不見美英批評?

2024年02月04日 16:40 最後更新:12月31日 15:55

新加坡《防止外來干預法》的外國影響力登記制度自去年 12 月生效以來,出現第一宗針對個人的執法個案。

59歲新加坡商人陳文平,成為第一個根據《防止外來干預法》收到新加坡政府「認定目標通知書」的人。 陳文平1990年從香港移民到當地,後來入藉新加坡。

新加坡內政部 (MHA) 在周五(2 月 2 日)發聲明指出,內政部部已於當天向新加坡入籍公民陳文平發出通知書,指他是受外國勢力影響,並會為對方謀求利益的人物。

新加坡商人陳文平成為第一個根據《防止外來干預法》收到新加坡政府「認定目標通知書」的人。

新加坡商人陳文平成為第一個根據《防止外來干預法》收到新加坡政府「認定目標通知書」的人。

新加坡內政部證實,這是自去年 12 月 《防止外來干預法》 生效以來首次向個人發出「認定目標通知書」。

新加坡內政部指:「登記官評估認為,陳文平的在新加坡的活動是為了達致政治目的,所以對他採取行動,符合公共利益。」

新加坡記者接觸到陳文平,但他對新加坡內政部的舉動「不作評論」。新加坡內政部的聲明並未透露在陳文平的案件中,被視為向他實施影響的國家。

根據新加坡的《防止外來干預法》,一個被認定的有政治重要性的人物, 若再直接參與新加坡政治,會受到「最嚴格的反制措施」。受限制的活動包括參與政黨、出任政治公職人員、國會議員、政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成員以及選舉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

《防止外來干預法》 授權主管機關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將個人和組織認定為具有「政治重要性人物」。

好像陳文平被新加坡內政部認定為政治重要性人物後,就要受到嚴格監控,必須每年向外國和政治資訊披露登記官披露一系列訊息,包括他收受10000 新元或以上的政治捐款、外國關係和移民福利。新加坡內政部表示:「這些透明度要求將有助於發現和防止任何針對新加坡政治目的的外國干預。」

從週五起,陳文平有 14 天的時間向登記官提交陳述。 若繼續被認定的話,他可以向內政部長尚穆根提出上訴,反對登記官的決定。

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

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

截至去年12月29日,新加坡兩個非政府組織Think Center和Maruah已被指定為「政治重要性人物」。

新加坡媒體用華文報紙《聯合早報》網站公開搜尋顯示,2016年至2019年期間,陳文平發表了25篇文章,其中大部分是致報館的投書,但也包括一些專欄和其他文章。 這些文章涵蓋了孝道、粵語流行音樂以及他作為香港移民的經歷等主題。

《聯合早報》編輯吳新德在回應《今日報》的詢問時表示,陳文平於 2011 年 4 月開始為該新聞媒體撰稿,總共寫了約30篇文章,主要以九龍會會長的身份撰寫。九龍會是一個非牟利組織,成立於1990年,會員由海外移民組成,其中大部分來自香港。《聯合早報》指,「陳文平的文章往往是他的個人反思、他在房地產行業中收集到的見解,以及移民問題,例如新移民融入當地社會的問題。」

去年3月6日,陳文平在接受華人頭條網採訪時強調「讓世界了解真實的中國」的重要性。 他當時以中國全國政協「海外代表」的身份接受採訪。他說:「作為海外華人,說好中國故事是我們的責任,在海外傳播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也是我們的責任。作為新加坡華人社區的一員,我的文章曾在新加坡主流華文媒體《聯合早報》上發表過。但我的影響力有限,單憑我們自己能做的很少,所以我們需要更加團結。 」

陳文平也是香港新加坡商業協會的會長,該協會致力於促進香港和新加坡商界人士之間的交流機會。

在新加坡的幫助殘疾人為重點的慈善機構SPD 的網站上,陳文平被描述為自2014 年1 月起成為榜鵝公園社區中心管理委員會的贊助人,以及自2014 年9 月起成為武吉知馬社區俱樂部管理委員會的贊助人。據說陳文平已辭去所有基層職務。

高人話, 睇完陳文平的故事,可見新加坡的《防止外來干預法》, 比香港計劃制訂的23條立法的「境外干預罪」嚴得多。香港並無新加坡的「認定政治重要性人物」制度, 新加坡這種制度看來和英國制度近似, 英國去年7月制訂的新版國安法, 訂立「境外影響力登記制度」,規定對英國政府認定的外國代理人採取特定預防與調查措施,除了限制旅行外,更可以命令他在指定居住地禁足長達5年。 特區政府表明曾研究英國這個「境外影響力登記制度」,但最後決定不會採取。

高人話, 英國和新加坡的反外國干預法律都比香港嚴,新加坡更出現首例針對個人的受外國影響的「指定政治性重要人物」個案,為何不見美國開口批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特區政府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工作,在香港內外引發討論,當中有支持者,也有就不同範疇提出問題和意見,當然亦有反對派陣營批評,政壇高人發現,反對派言論中有些是「冷嘲熱諷」式,不是集中討論內容,而是對支持者作出戲仿式挖苦,而惡意攻擊大多來自海外的。

新華社昨日(2月3日)發表署名文章,題目係《為什麼反中亂港分子如此害怕和阻撓23條立法》,文章主要針對惡意攻擊者,諷刺他們作賊心虛,其實也從另一角度顯示23立法是針對這些心懷不軌,日日想著破壞香港穩定的人,而不是絕大多的市民。

文章全文如下:

香港內外有那麼一些人總是對23條立法感到如芒在背、如鯁在喉。日前特區政府啟動23條立法公眾諮詢之後,他們就像是熱鍋上的螞蟻,紛紛跳起來對23條立法進行各種攻擊抹黑,大肆編造謊言、煽惑恐慌,要把這項立法汙名化、妖魔化。但他們再起勁的鼓噪和表演也註定只是無人響應的獨角戲。因為23條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的人,凡是愛國愛港的人們都不僅不會對23條立法感到半點擔心,而且會積極提出建設性意見,支持儘快完成這項立法。只有反中亂港分子才會對23條立法感到害怕,並竭力抵制滋擾,以阻撓這項立法。

當然,他們的害怕和阻撓也是意料之中的。對其緣由,香港社會各界和國際上的有識之士都非常清楚、非常明白:

他們那是做賊心虛。古人雲:「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這些反中亂港分子都知道,自己幹了多少禍國亂港的壞事。特別是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他們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肆意衝擊特區憲制秩序,瘋狂實施暴力犯罪,嚴重破壞香港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如果說那時因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不完善,他們犯下累累罪惡竟可以逍遙法外,那麼當23條立法完成,他們再要作出破壞香港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就不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而必須面對法庭和監獄,他們怎不驚慌惶恐?

他們那是心裡有鬼。近日香港有個評論說得好:「心懷不軌的人,才會恐懼法律。」這些反中亂港分子雖然嘴上也說支持「一國兩制」,實際上卻不認同不接受香港回歸祖國,總想抗拒、排斥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要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他們造謠誹謗,不斷攻擊國家根本制度,肆意煽動對憲法規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敵意和仇恨,傳播非法抗爭理念、離間香港與內地關係。在23條立法把之前的法律漏洞一一堵塞後,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再要宣揚「港獨」、意圖煽動將無所遁形,種種障人耳目的伎倆也不可能玩下去了,他們怎不著急頑抗?

他們那是甘心當狗。這些反中亂港分子不願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卻要做被敵驅使的狗奴才。過去他們挾洋自重,勾結外部敵對勢力亂港遏華,充當外部敵對勢力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並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代理人」「馬前卒」,一度曾何其猖獗。他們數典忘祖、認賊作父,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瘋狂出賣國家和香港利益,把漢奸國賊做到了家。當23條立法將這些反中亂港分子與外部敵對勢力的聯繫斬斷,其只能成為喪家之犬,再沒有了「洋主子」作依靠,也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嗟來之食」,他們怎不垂死掙扎?

對反中亂港分子的害怕和阻撓,人們的回答很明確:23條立法就是要讓那些企圖破壞香港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邪惡勢力感到害怕,他們休想再像以往那般在香港興風作浪、為非作歹!23條立法決不會因為一群蒼蠅走狗的阻撓而受到干擾,他們休想在香港由治及興的進程中螳臂當車、蚍蜉撼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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