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啓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衆諮詢。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其實,每個國家都有類似的法律來保障其國家安全。美國早在1917年就出臺了《間諜法》,並爲叛國行爲定義爲:對美國發動戰爭,或追隨他們的敵人,給予他們援助。英國去年訂立了《國家安全法2023》,該法案引入了外國干涉罪和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
2013 年,史諾登泄漏國家安全局 (NSA) 的高度機密資訊逃離美國路經香港到俄羅斯,被美國司法部指控兩項違反 1917 年間諜法和盜竊政府財產罪。
香港作爲中國的一部分,有責任爲國家安全立法,完善香港基本法。有了這個前提,大家可以更加聚焦民生問題,推動經濟發展。
楊德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楊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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