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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授抨23條「過嚴」此言錯矣 與5國比誰重手 香港差幾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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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授抨23條「過嚴」此言錯矣 與5國比誰重手 香港差幾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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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授抨23條「過嚴」此言錯矣 與5國比誰重手 香港差幾皮

2024年03月10日 19:17 最後更新:19:28

23條立法草案展開審議,有人聚焦於部分罪行的刑罰加重,這是意料中事,相比於2003年被「剝牙」的23條草案,以及「冇乜牙力」的一些現行法例,在一些長期主張「寧寬勿緊」的人士眼中,自然認為今次立法「過嚴」,現居英國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就是其中之一。政圈朋友看過陳大教授的評論後,把5個國家(包括美、英、澳等)的同類法例傳給我,指當中有關「煽動意圖」、「危害國安的破壞行動」及「境外干預」等,大部分刑罰都比香港重,大教授指23條立法「過嚴」,此言錯矣!

今次立法中,煽動意圖罪的刑罰,比現行法例重,由2年增至7年,陳教授指如此大幅提升「是政治問題」,而草案的趨勢是「嚴刑重典」。政圈朋友翻查5個國家對煽動罪的刑罰,多數達「大辣」級數,23條立法只算「中辣」而己,陳教授認為香港「過嚴」顯然帶有偏見。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23條立法「過嚴」,部分刑罰過重。政圈朋友比較5個國家的相關法例,不少比香港嚴厲,部部更屬「大辣」,23條立法草案只算「中辣」而己。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23條立法「過嚴」,部分刑罰過重。政圈朋友比較5個國家的相關法例,不少比香港嚴厲,部部更屬「大辣」,23條立法草案只算「中辣」而己。

先講澳洲,其國安法例中與煽動相關的罪行,主要是促使他人以武力或暴力推翻憲法、政府和政府的合法權力,以及故意促使一個群體對另一個群體(包括宗教、族裔或政治觀點不同者)使用武力或暴力。觸犯這罪行的人,刑罰是入獄14年。

加拿大在這方面也定得很嚴,任何煽動性言論、陰謀和意圖,教導或倡導其他人在沒有法律授權情況下使用武力,作為政府更迭的手段,都屬於違反此罪。刑罰與澳洲一樣,監禁14年。

至於美國,對鼓吹推翻政府的懲罰,就更加嚴厲,任何人煽動或教唆以武力推翻或摧毀政府,並印刷、出版、發放達到此目的之文書,都觸犯這條罪,可判入獄20年。

英國則根據普通法中的煽動罪或煽動性誹謗罪,任何觸犯這條罪的人,經公訴定罪後,可判監禁10年。

新加坡的有關罪行,主要針對發表和製作煽動暴力的言論,包括出版或傳達電子紀錄,以慫恿不遵守法律,或可能破壞社會安寧。觸犯此罪者一旦罪成,要坐監5年。

概括而言,這些國家都把「煽動」推翻政府,或鼓吹以暴力破壞社會秩序,視為嚴重罪行,大部分的刑罰,都比23條立法中的「煽動意圖罪」為重,絕不能說是「過嚴」。

23條立法中較多人關注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任何人意圖危害國安,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最高可判監20年。政圈朋友看過5國的法例,部分刑罰是監禁25年,甚或終身監禁,都比香港重手。

據澳洲國安法例,如蓄意破壞國安,令公共基礎設施被損害,刑罰是監禁25年;如準備或定出破壞計劃,意圖損害國安,可判入獄20年。

加拿大法例禁止損害任何船舶、車輛、飛機等,妨礙其運作,或導致財產損毀,犯法者監禁10年。美國的刑罰就重得多,如破壞與國防有關的設施,可判入獄20年,甚至終身監禁。

英國也視之為嚴重罪行,如為了損害英國安全,意圖造成損害,且符合外國勢力條件,刑罰是終身監禁。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23條立法草案符合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並借鑑其他普通法國家的經驗,可與國際接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23條立法草案符合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並借鑑其他普通法國家的經驗,可與國際接軌。

今次23條立法新增了「境外干預罪」,可判處入獄14年,有人認為嚴苛。不過一些國家對此罪都施重罰,政圈朋友翻查澳洲法例,如涉案者受外國委託人指使及資助,意圖影響政治或政府程序,當中涉及威脅,對受威脅者造成傷害,以損害澳洲國安,就是觸犯此罪,可判監20年。

英國國安法對外國干預也相當嚴厲,任何人作出禁止的行為,如進行破壞、脅逼、影響選舉等,以產生干預的效果,而又符合「外國勢力」的條件,則屬違反此法,可判監14年。

其他國家除了嚴懲「外國干預」,也有另一辣招,就是設立「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以新加坡為例,最近其內政部屬下的「外國關係與政治訊息披露註冊處」,就把移居星洲多年的港商陳文平列為「具政治影響力人士」,他須申報收到的政治捐獻,以及與所有外國機構的聯繫。英國去年制定的新國安法,也有類似制度。

反而港府在草擬23條立法草案時,經慎重考慮後,最後決定不引入這樣的登記制度,可見香港只求「中辣」,不求「大辣」。

作為法律學者,陳文敏教授在評論23條立法前,理應先與其他國家的法例比較,如果他仍帶着偏激的「政治眼鏡」看草案,妄言條文「過嚴」,便流於主觀,有欠公允,並非大教授應有的態度。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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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

財爺陳茂波昨日發表下年度財政預算,一如既往,市民多關心有冇糖派,結果雖「少甜」,但比上年甜1.8倍,也算滿意。其實更值得留意的,是財爺展示了推動AI的大策略,對未來經濟發展影響深遠,所以他將之放在演辭最前部分,以示高度重視。恰巧新加坡總理黄循財近日也發表財政預算案,同樣公布發展AI的宏圖大計,準備豪擲60億港元大搞,顯示一場「雙城AI競賽」正式開打。財爺鬥黄循財戰果如何,要看兩個因素,就是誰擲錢多,誰更有優勢,故香港絕不能慳,並要把握好自己優勝之處。

港星正展開一場「雙城AI競賽」,香港方面由財爺陳茂波領軍,將成立一個「AI+策略委員會」,正式開打。

港星正展開一場「雙城AI競賽」,香港方面由財爺陳茂波領軍,將成立一個「AI+策略委員會」,正式開打。

先比較雙方的陣勢。財爺昨日說,將成立一個「AI+與產業策略委員會」,由他主持,定出用AI帶動產業轉型及發展的策略,一句話慨括,就是「AI產業化、產業AI化」。這個委員會成員包括高官和業界代表,未來角色重要。

新加坡方面,也不約而同設立近似組織。總理兼財長黄循財發表財政預算時,宣布成立「全國AI理事會」,由他親自領軍,理事來自幾個相關部門的負責官員。這跨部門組織的功能,竟與港府的「AI+策略委員會」基本相同,就是為新加坡AI化進程制定策略方向。

再看這策略與兩地經濟發展的關係。財爺提出,大方向是加速推動產業革新,促進AI與各產業的深度融合,將AI廣泛應用於各方面。這與未來香港發展新產業、新技術、新產品,有莫大關係。

新加坡政府的方向也大致相同。黃循財說,將推動4大關鍵領域率先落實AI轉型,那就是製造業、互聯互通、金融業、醫療保健。可見新加坡準備傾全力推動幾個核心行業快速「AI化」,走在香港之前。

第3,比較兩地如何掟錢推動AI。這方面,港府似乎稍欠「豪擲千金」的氣勢,財爺指之前推出的30億元「AI資助計劃」,已批出近30個AI硏究項目。往後將出資成立「AI研發院」,並撥5000萬元支持全民AI培訓。整體而言,政府在這大策略上將用多少錢,未見詳述。

講到用錢,新加坡就比較大手筆。早前有關官員透露,政府將再注資10億坡元(約60億港元),以提升新加坡在AI領域的優勢,包括設立研究中心、培育Al人才。翻看資料,新加坡政府早於2017年至2025年,已撥了5億坡元(約30億港元),用於推動AI硏究,今次决定加碼一倍,誓要在AI發展領先。

新加坡總理黄循財近日公布發展AI的大策略,他親自掛帥,豪擲60億港元,誓要領先。

新加坡總理黄循財近日公布發展AI的大策略,他親自掛帥,豪擲60億港元,誓要領先。

更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早已出手在外國搶奪AI頂尖學者,近期就從美國史丹福大學和英國牛津大學等挖了8名客座教授,搶人極之進取。

當然,香港搶世界級學者亦甚積極,我昨天出席理工大學春茗,校長滕錦光就表示,近年已聘請了幾位研究Al地位甚高的教授,將推動AI應用於教育和不同專業。

「港星AI競賽」目前的形勢,可概括幾點:1是雙方都設立了高層級的跨部門組織,分別由財爺陳茂波和總理(也兼任財長)黄循財領軍,將制訂大策略、大方向,全面開打;2是新加坡大施銀彈,且起步較早,誓佔領先地位,而香港亦快步跟上,如要叮噹馬頭,必須鬥錢多,絕不能慳;3是雙方都致力推動「產業AI化」,不過新加坡的戰略方向似較具體,香港要盡快制定全盤計劃。

雖然新加坡推動AI的氣勢暫時稍勝一籌,不過香港有一優勢比新加坡大。一位大學高層同我講,新加坡地方較細,市場規模不夠大,發展AI受到局限;香港如能融入整個大灣區,市場就更廣闊,而可聯合的企業和產業也更多,這都是新加坡欠缺的。故香港未來要加快推動AI,與新加坡爭一日之長短,必須把握好這個優勢。

聽完這位大學高層的分析,我相信香港在這場「雙城AI較量」中,絕對有得打,不過需要有爭逐的意志,且要快馬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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