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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 第一冊 第四章 概覽 –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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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 第一冊 第四章 概覽 –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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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 第一冊 第四章 概覽 –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下)

2024年04月22日 13:20 最後更新:12月31日 16:57

2019年10月的示威活動:

2019年10月摘要

 在2019 年10 月1 日國慶當天, 全港多區發起「國殤遊行」, 並演變成暴力騷亂, 是6 月12 日以來最激烈、最沒有秩序及最大規模的衝突。在荃灣, 一名18 歲的學生遭警員實彈擊中受傷。網上以此事件號召更多示威活動。各區當日共開了五槍示警。

 政府於2019年10月4日頒佈《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引發新一輪示威活動。 一名便衣警員遭到襲擊,其後開槍擊中一名14歲男童。

 在整個10 月期間, 示威者繼續以《禁蒙面法》為由發起多場暴力示威活動。其中2019 年10 月6 日、10 月13 日、10 月20 日、10 月27 日均出現了較暴力的場面。尖沙咀和旺角經常發生衝突, 彌敦道沿途多處出現縱火和破壞行為。2019年10月13日, 一名警務人員在觀塘被一名示威者鎅傷頸部。2019 年10月20日, 一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向尖沙咀九龍清真寺入口噴射藍色水劑,行政長官其後就事件致歉。

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 —— 國慶日發生暴力示威

4.131 2019 年10 月1 日國慶日,全港多區卻發生暴力騷亂,荃灣有一名18 歲示威者遭槍傷。 民陣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舉辦「國殤遊行」,在國慶日下午由銅鑼灣步行至中環, 但遭警方拒絕申請。可是,四名泛民主派人士呼籲公眾無視警方反對,以公民抗命方式參加遊行。成千上萬的示威者不理警方禁止,走上街頭參與遊行。131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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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 有網民呼籲市民在「國殤日」當天參加「六區開花」的示威活動來
「慶祝」, 132 亦有網上言論煽動示威者對付及襲擊警務人員。133 有示威者矢言要破壞國慶日活動。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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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 警方預計示威者會有嚴重暴力行為, 因此部署大批警務人員保護國慶活動舉辦場地會展,以及可能發生暴力示威的各個地區。 警方亦忠告市民,部分示威者正實行非常危險的計劃,要在2019 年10 月1 日引起騷亂。警方透露於2019 年9 月29日及30日,在多個地點拘捕了22人, 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和非法管有武器,其中包括製造汽油彈的材料, 如樽裝天拿水、空玻璃樽、打火機,以及可用作火引的布碎。警方相信,有關物品將用於10
月1日的示威活動。

4.134 基於安全考慮,當天全港多個大型購物商場( 包括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崇光百貨、太古廣場、新城市廣場、德福廣場、Yoho Mall)均沒有營業。至上午11時,港鐵已關閉11個港鐵站,包括金鐘站、灣仔站、銅鑼灣站和太子站。從下午至午夜,全港多個地區爆發暴力示威,港鐵公司最終關閉40多個港鐵站。在暴力示威爆發前,許多商舖均已關閉,連平常人來人往的街道亦幾近空無一人。134

4.135 當日上午, 在會展中心舉行的國慶活動順利進行,其間沒有發生任何重大事件。然而,及至中午前,身穿黑色服裝的示威者在銅鑼灣、灣仔、黃大仙、深水埗、荃灣和屯門的不同地點聚集。約於下午1 時,銅鑼灣的遊行開始,佔據了軒尼詩道所有行車線。部分人士手持寫著「結束專政 還政於民」的橫額,並高叫 「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的口號。

4.136 下午2 時後,屯門、黃大仙、沙田和深水埗開始,各區先後有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暴力示威者將黑色上衣攝入褲頭, 用以與喬裝示威者的便衣警員區分。他們佔據道路,向警員投擲磚塊、其他硬物和汽油彈, 於多條街道放火, 令多處發生大火。警員用催淚彈和其他低殺傷力武器驅散示威者。示威者用雨傘和木棍毆打警員,試圖搶奪被警方制服的人士。在屯門,部分暴力示威者使用腐蝕性液體,令數名警員和部分記者受傷。 不久後,暴力示威活動擴散至旺角、油麻地、佐敦和尖沙咀亦發生。135

4.137 在港島,遊行隊伍到達金鐘後,數千名示威者佔據了夏愨道,用雜物架設路障並於道路上縱火。暴力示威者向警員投擲汽油彈、磚塊和其他硬物。警方施放催淚彈並部署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驅散人群。

4.138 全港多處爆發騷亂,多個港鐵站入口被縱火; 由與內地有關連的公司所持有的店舖和中資銀行分行遭破壞及縱火;荃灣一間麻將館被嚴重破壞;長沙灣政府合署大樓遭闖入破壞。警方全日共開了6 槍實彈,兩槍在油麻地示警、兩槍在荃灣示警、一槍在黃大仙示警,另外一槍在荃灣擊中一名18歲中學生的胸部。該學生在與其他示威者用武器襲擊一名警務人員時遭到實彈擊中。136 有影片拍攝到事發經過,很多市民亦看過該條片段。該名學生其後已獲治療出院。該事件是自2019 年6 月以來首次有人被實彈擊中受傷,其後亦被用來宣傳以加強警暴的指控,並進一步激發了隨後數天的示威活動。137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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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9 有影片拍攝到警方在油麻地開兩槍示警的經過。當時, 一輛警車遭到多名示威者襲擊,數名警員下車, 但人數遠少於暴力示威者。為防止繼續受襲,其中一名警員開了兩槍示警。該名警員在事件中頭部受傷流血。

4.140 2019 年10 月1 日發生的衝突,是自2019 年6 月以來最暴力又最大規模的衝突。據警方表示, 暴力示威者用汽油彈、腐蝕性液體、磚塊、鐵枝和其他硬物作為武器。當日,除了六槍實彈外,警方還施放了1 667枚催淚彈、1 156 枚橡膠彈、267 枚布袋彈和248 枚反應彈。警方合共拘捕了299 人。

2019年10月4日 ——《禁蒙面法》暴力示威

4.141 2019 年10 月4 日,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禁蒙面法》,禁止示威期間遮蓋面部。行政長官於下午3 時宣布規例之前,網上有人號召市民於下午12時30分參加未經批准的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反對立法。數千名上班族在遮打花園聚集, 其後佔領了德輔道中西行線及干諾道中近國際金融中心一段的東行線,堵塞該處的道路交通。138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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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 在2019 年10 月4 日之前已有關於《禁蒙面法》的傳言, 亦有談及行政長官應否頒布《禁蒙面法》的討論。10月3 日,示威者在全港11 個購物商場反對這條新法例。晚上, 暴力示威者在太古城中心與警方發生衝突。139

4.143 2019 年10 月4 日新法例頒布後,不久即有網上留言呼籲示威者無視新法例, 認為新法例是極權統治和打壓示威活動的手段。140 反對《禁蒙面法》成為了2019年10月隨後的示威主題。示威口號變得更加激進,過往示威活動中常用的「香港人, 加油」口號變成「香港人, 反抗」141;而「追究警暴」的訴求亦變為「解散警隊」。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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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4 行政長官於下午3 時宣布新法例後, 多間大學取消了當日下午的課堂,不少公司和商場亦提早關門。約於下午4 時30 分,數百名示威者在中環聚集,當中許多是穿著西裝的上班族和身穿校服的學生。示威者在民耀街香港站外設置路障,截斷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的交通,並在連接怡和大 廈與遮打大廈的行人天橋上焚燒國旗和一幅祝賀國慶的紅色橫額。142

4.145 傍晚,全港多處爆發暴力示威,導致交通混亂。不少示威者無視新法例戴著口罩,高叫「香港人,反抗」和「蒙面無罪, 立法無理」,並佔領了港島夏愨道、軒尼詩道, 以及九龍彌敦道、龍翔道等主要道路。暴力示威者亦設置路障,堵塞海底隧道的入口。143 他們破壞並燒毀與內地有關連的商店和銀行分行,以及多個港鐵站。有些人甚至在九龍塘站的路軌上放縱火, 亦有人向沙田站的列車投擲汽油彈。144 鑑於示威者行為暴力,以及多個港鐵站遭受損毀,港鐵公司於晚上10時30分暫停所有列車服務,並關閉所有港鐵站。約於晚上10 時,警方在銅鑼灣、黃大仙、屯門等多個地區採取驅散行動,暴徒隨後逐漸散去。直至2019 年10 月6 日,港鐵公司才重新開放半數的港鐵站。

4.146 2019 年10 月4 日深夜再次發生開實彈槍事件, 事發地點是元朗, 時間約為晚上11時。一名便衣警員遭示威者從後襲擊及包圍,並且被人撞倒在地上毆打,便衣警員於是拔出手槍,混亂中傳出槍聲,施襲者隨即散去。就在那一刻, 有人向他投擲汽油彈,便衣警員的長褲著火。他嘗試將火撲熄,卻不慎掉下佩槍。有人試圖拾起手槍,但被便衣警員拾回。事件中,一名14歲男童的左大腿被實彈擊中。145

4.147 據警方表示,在2019 年10月4 日, 暴力示威者用汽油彈、磚塊和其他硬物襲擊警務人員。除上述便衣警員在元朗開了一槍實彈外,警方還施放了271枚催淚彈、157枚橡膠彈、30枚布袋彈和26枚反應彈。當天,警方合共拘捕了13人。

2019年10月6日(星期日) —— 《禁蒙面法》實施後的暴力示威

4.148 在2019 年10 月6 日前,網上有人號召市民參加2019 年10 月6 日下午在港九兩處舉行的兩場未經批准示威活動, 反對《禁蒙面法》。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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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9 示威者上街遊行時戴上口罩, 違抗新法例規定。遊行隊伍其後在不同地點與警方發生衝突,場面混亂。示威者堵塞灣仔、金鐘、深水埗和太子多條道路, 並在街上投擲磚塊和汽油彈,破壞與內地有關連的商店。147 約於下午5時,警方在灣仔及金鐘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148 至下午5時30分左右,一輛的士在深水埗被部分示威者襲擊, 該輛的士撞向人群, 導致一名女示威者嚴重受傷。的士司機遭部分示威者拉出車外,並隨即被大批人包圍毆打。149

4.150 2019 年10 月6 日,警方施放了156 枚催淚彈、69 枚橡膠彈、三枚布袋彈和5枚反應彈。警方同日拘捕了121人。

2019年10月7日(星期一)至10月12日(星期六)的示威活動

4.151 在2019 年10 月7 日的示威活動期間, 有暴力示威者在旺角、大埔、馬鞍山和將軍澳各處與警員發生零星衝突,警方以催淚彈及低殺傷力武器應對。150 2019 年10 月10 日「世界視覺日」,示威者無視《禁蒙面法》戴上口罩在尖沙咀警署外聚集,聲援一名在2019 年8 月11 日示威活動中眼部受傷的女子。151 2019 年10 月12 日,有逾千名人士參加未經批准的遊行, 從尖沙咀遊行至深水埗,反對《禁蒙面法》。遊行期間大致和平。152

2019年10月13日(星期日) —— 全港18區商場示威活動

4.152 在2019 年10 月13 日前, 網上有人號召市民採取小組策略,前往中環、旺角、九龍灣、觀塘、將軍澳、荃灣和沙田等各區的大型購物商場示威153,並且呼籲「Be Water」,偽裝到購物商場購物,再由一個地點迅速移動至另一地點,並擬定各個新地點的逃走路線,以免被捕。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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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3 暴力示威者從下午1 時開始,便在港鐵站和購物商場對與內地有關連的商店及銀行分行進行破壞和塗鴉。其後,他們走到街上繼續在多處破壞及縱火, 全港多區的商場和街道均可見到肆意破壞的情景。155 黃大仙站、長沙灣站及將軍澳站等合共27個港鐵站被迫關閉,而荃灣線的服務亦需暫停。暴力示威者還破壞了長沙灣政府合署、大埔政府合署,以及一些親政府立法會議員的辦事處, 並且堵塞道路、損毀交通燈、焚燒雜物。暴力示威者會在警員到場前迅速轉移至其他地點。

4.154 警務人員在下午較後時分採取行動,並成為了攻擊目標, 尤其是在執行拘捕的過程中。在將軍澳,兩名便衣警員被一群暴徒得識其警員身份而遭到襲擊。另外,一名警員與所屬小隊前往觀塘站處理一宗刑事毀壞案件時,被一名18 歲學生鎅傷頸部, 在頸動脈附近留下5 厘米的傷口。施襲者即場被捕,並因傷害該名警員而被控。156 157

4.155 於晚上9 時,旺角彌敦道路邊花槽有一枚遙控土製炸彈,在一輛警車駛經上址不久後爆炸。當時,一批警務人員正在附近清除示威者所設置的路障。猶幸,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4.156 2019年10月13日當天,全港多區再次充斥混亂和暴力場面。由於示威者採取以小組方式行動的快閃策略,在進行破壞後迅速撤離事發地點, 警方只施放了兩枚催淚彈、七枚橡膠彈、24 枚布袋彈和六枚反應彈。然而,警方的拘捕人數卻不少,達178人。

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至10月19日(星期六)的示威活動

4.157 遮打花園在2019年10月14日晚上舉行集會,是自《禁蒙面法》生效以來首次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示威活動。數以千計的示威者高叫
「Fight with Hong Kong. Justice to our Victims 」口號, 促請美國通過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主辦單位表示有超過13萬人參加集會,警方則估計最高峰時有2.5 萬人。158 2019 年10 月18 日, 示威者在荃灣、沙田、大圍、銅鑼灣等全港多區築起人鏈,並高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口號。159

2019年10月20日(星期日) —— 九龍區的暴力示威

4.158 民陣申請於2019年10月20日發起遊行,從尖沙咀遊行至西九龍站, 反對《禁蒙面法》並譴責警暴。雖然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但民陣仍繼續舉辦遊行。160 遊行結束後,民陣表示有35萬人參加遊行。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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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9 活動期間, 不少示威者轉移至尖沙咀彌敦道, 沿著彌敦道移動至太子,甚至再轉移至深水埗。部分暴力示威者繼續針對港鐵站、與內地有關連的商店,以及他們認為與福建社團有關的優品360 商店。在一些暴力示威者進行刑事毀壞時,其他示威者會打開雨傘遮擋外界視線,使人無法識 別干犯罪行的示威者的身份。他們在旺角站、油麻地站和柯士甸站用噴漆塗鴉、大肆破壞及投擲汽油彈。尖沙咀至太子一段的港鐵站於下午4 時後關閉。中資銀行的分行都難以倖免。從新聞片段可見, 部分激進示威者闖入中國銀行一間分行,並向分行內投擲汽油彈。部分激進示威者則破壞東 亞銀行一間分行,之後有人在分行玻璃噴上「Sorry, wrong bank」道歉字句,原因未明。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並向警署內投擲汽油彈,其後又 包圍旺角警署。警員在警署內向暴力示威者施放催淚彈。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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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 約於下午3 時15 分, 警方因應暴力示威活動的騷亂行為採取行動, 其間施放了催淚彈和其他低殺傷力武器。近下午4 時10 分, 警方出動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沿著彌敦道驅散尖沙咀至旺角一帶的暴力示威者。水炮車駛經尖沙咀九龍清真寺時,向清真寺大閘及寺外一批人士噴射藍色水劑, 當中包括香港印度協會前主席和一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162 警方發表聲明就事件致歉,並解釋說清真寺並非行動目標。行政長官其後亦向穆斯林社 區致歉。163

4.161 在防暴警察和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採取執法行動下,示威者轉移至旺角和太子一帶, 而該處其後亦成為了當晚的主要衝突地點。警方增派一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驅散暴力示威者。在晚上7 時左右,防暴警察沿著彌敦道推進, 兩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和一輛裝甲車沿途清除示威者所設置的路障。暴力示威者向警員投擲磚塊和汽油彈,而警方亦施放催淚彈和 橡膠彈回應。騷亂一直持續到午夜,直至旺角大部分示威者散去才結束。

4.162 警方表示,在2019年10月20日,暴力示威者用汽油彈、磚塊、丫叉和其他硬物襲擊警務人員,警方施放了266枚催淚彈、140枚橡膠彈、19枚布袋彈及43枚反應彈,合共拘捕了60人。

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至10月26日(星期六)的示威活動

4.163 2019 年10 月24 日舉辦了一場集會, 聲援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的示威者。集會獲得警方批准,當日約有3 000人參與164,而警方則估計最高峰時有550 人。2019 年10月26 日,數百名醫護人員在中環一公園內聚集,抗議警方涉嫌對示威者施加暴力,以及拘捕在示威活動前線中的醫護人員。165

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 – 尖沙咀集會

4.164 2019 年10 月27 日(星期日)近下午3 時,數百名示威者在尖沙咀太空館和文化中心對出的梳士巴利花園聚集,抗議警暴及警方在10月20日的驅散行動中向九龍清真寺噴射藍色水劑。在2019年10月27日前,有網上留言呼籲市民參與示威活動。166 活動期間,有警務人員在場戒備。不少參加活動的示威者無視《禁蒙面法》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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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5 約於下午3 時40分,部分暴力示威者與在場的警員發生衝突。 從新聞影片可見, 激進示威者用雨傘拍打部分警務人員,而警務人員則用警棍反擊。不久後,警員使用胡椒泡劑和催淚彈驅散暴力示威者。部分示威者 走進梳士巴利道的半島酒店。167

4.166 部分示威者朝彌敦道往旺角方向走去,有些人則朝漆咸道方向離開。他們再次沿途破壞一些慣常目標,包括港鐵站、與內地或福建社團有關連的商店和銀行分行等,並於多處堵塞道路及縱火。示威者在晚上前往深水埗, 並向深水埗警署及長沙灣政府合署投擲汽油彈。168 旺角警署一如慣常成為襲擊目標。警方在尖沙咀至旺角一帶出動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驅散人群。約於晚上7 時,暴力示威者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這個慣常衝突地點設置路障。警員使用催淚彈和其他低殺傷力武器驅散示威者。169

4.167 在旺角,一批警務人員無法抵擋部分暴力示威者的襲擊,不得不撤退至港鐵站入口關起鐵閘,並從鐵柵後施放催淚彈驅散暴徒;在油麻地, 有激進示威者用鎚襲擊一名相信是臥底警員的男子,導致其頭部受傷流血;在紅磡,有人將垃圾桶掉到路軌,令前往羅湖的列車服務受阻。

4.168 示威者按慣常做法,在午夜時分散去。在2019年10月27日,警方施放了135枚催淚彈、34枚橡膠彈、20枚布袋彈和六枚反應彈。當日共有129 人被捕。跟過往數月的衝突相比, 2019年10月發生的衝突最為暴力,當中以2019年10月1日的衝突尤其嚴重。警方在2019年10月合共施放了2 848枚催淚彈、1 625 枚橡膠彈、386 枚布袋彈、350 枚反應彈和七枚實彈,兩人被實彈擊中。警方一共拘捕了1 189人。這些數字反映了連串衝突的嚴重程度,可是,對比2019年11月示威活動進入高峰時期, 這些數字可謂相形見絀。

2019年11月的示威活動:

2019年11月摘要

 示威者繼續將暴力升級。新華社大堂遭縱火、在銅鑼灣發現可疑爆炸品,以及警方搗破汽油彈製作工場。

 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遭「起底」的情況加劇,隨後亦發生滋擾和恐嚇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犯罪行為。

 一名香港科技大學(「科大」)的學生從高處墜下身亡,示威者藉此事件將暴力示威行為升級。

 暴力示威者連續五天癱瘓全港交通, 阻礙香港市民上班、上學,變相令市民參與全港罷工。

 暴力行為持續升級, 在11 月17 日至18 日香港理工大學(「理大」) 衝突爆發時更達至巔峰,警方使用武器的數量及被補人數亦創下最高記錄。

 警方發射八枚實彈, 其中一枚在西灣河擊中一名示威者。

 一名男子在追駡一群破壞港鐵站的蒙面示威者時被焚。

 一批相信是暴力示威者與當區居民發生衝突, 期間一名70歲男清潔工被磚塊擊中頭部身亡。

4.169 2019年11月是發生衝突最激烈的月份,主要衝突如下:

 2019年11月2日在港島和九龍的示威活動;
 2019 年11 月11 日至15 日,連續五天出現全港罷工及示威活動, 示威者為每天的「行動」賦予不同名稱;
 2019 年11 月12 日至13 日,香港中文大學( 「中大」) 及附近的吐露港公路發生暴力衝突,全港各區的示威活動亦在這兩天發生;及
 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理大及附近一帶發生暴力衝突。

4.170 中大與理大校園外發生的衝突儼如戰場。理大對開的海底隧道、中大對出的吐露港公路及其他主要道路均被堵塞,導致全港交通癱瘓。

4.171 在2019年11月,警方合共使用了9 597枚催淚彈(佔總數的59.3%)、
7 479枚橡膠彈(佔總數的74.2%)、1 425枚布袋彈(佔總數的70.1%)、
1 104 枚反應彈(佔總數的58.7%) 以及八枚實彈(佔總數的42.1%),並拘捕了2 899人(佔總數的38.1%)。下表列出與上述衝突日期的有關數據:

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 – 全港各區的暴力示威活動

4.172 自2019年10月下旬起,網上有訊息流傳,呼籲若政府不成立獨立調查 委 員 會 調 查 警 暴 , 便 會 「 以 我 們 的 方 式 懲 罰 警 隊 」 。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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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一名活躍於政治運動的人士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擬於 2019 年 11 月 2 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主題為「求援國際 堅守自治」的集會。警方拒絕該項申請, 但批准了同日於中環舉行的另外兩場集會。171 結果, 網上出現了如何繞過警方反對, 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的討論,並呼籲市民在 2019 年 11 月 2 日前往維多利亞公園,參加網民聲稱毋須取得警方批准的「選舉聚會」,然後加入已獲批准的中環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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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 2019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28 名泛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選舉聚會」,代替遭警方禁止的集會。數千名市民在維多利亞公 園及附近一帶聚集。當天下午,警方在灣仔一個單位內搜出 188 枚汽油彈, 並拘捕五人。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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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5 部分暴力示威者堵塞維多利亞公園對開的道路,並在公園入口設置路障。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173 暴力示威者朝灣仔方向離開維多利亞公園,沿途破壞一些慣常目標, 包括港鐵站、與內地或福建社團有連繫的商店和銀行分行。他們在多處堵塞道路、投擲汽油彈及縱火。警方使 用催淚彈並部署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輛作驅散。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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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6 鑑於銅鑼灣及灣仔的社會安寧被破壞,警方要求兩場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中環集會的主辦方提早結束集會活動,並促請參與人士離開現場。175

4.177 由下午較後時分至晚上,銅鑼灣至上環一帶多處地方發生暴力衝突。示威者除了慣常的非法破壞行為外, 還砸毀灣仔新華社辦公大樓的玻璃門, 並在大堂縱火。銅鑼灣亦發現懷疑爆炸物品,需由拆彈機械人引爆。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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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8 在九龍, 部分暴力示威者堵塞彌敦道,並向警察投擲汽油彈。暴力示威者沿彌敦道前往旺角,沿途設置路障及縱火。一名男子因拍攝示威者而遭毆打。警方使用催淚彈和其他低殺傷力武器驅散示威者。旺角的暴力衝突一直持續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凌晨時分。177 2019 年 11 月 2 日,警方施放了 409 枚催淚彈、132 枚橡膠彈、20 枚布袋彈、18 枚反應彈,並拘捕了 262 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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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五) – 與科大學生身亡有關的示
活動

4.179 2019 年 11 月 3 日,有人發起在香港七區「行街」的示威活動,最終演變成暴力衝突。在太古,兩批持相反意見的人士混戰期間,一名泛民主派區議員的耳朵部分被咬去。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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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 據傳媒報道,部分示威者經「起底」得知,一名警務人員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將軍澳舉辦婚宴,於是號召市民到場鬧事。當晚,一群人在宴會場地附近聚集,大聲叫囂製造滋擾,有警務人員到達現場。其後, 部分暴力示威者走到鄰近街道設置路障,並從高處拋擲物件。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180 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當警方驅散街上的暴力示威者時,一名科大學生在鄰近的尚德邨停車場內從 3 樓墮下至 2 樓重傷垂危, 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終告不治。181

4.181 網上流傳關於該名學生死因的揣測, 亦有討論警務人員當時是否身處停車場內, 以及事件是否有任何警務人員牽涉其中。科大校長發公開信, 要求對學生的死因進行獨立調查, 尤其需要調查是否有警車疑似阻擋救護車,令救援工作延遲了 20 分鐘。182消防處確認,前往事發地點的救護車曾被巴士及私家車擋住去路,但沒有受到警車阻擋。183 警方正在調查該名學生的死因,以待進行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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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2 科大學生死亡事件進一步加劇了示威者對警方的仇恨。2019 年 11 月 8 日,全港多區均有示威活動,呼籲市民報仇。當晚,數千名哀悼者在事發的停車場擺放鮮花和摺紙,悼念逝世的學生。與此同時, 暴力示威者開始在銅鑼灣、油麻地、旺角、屯門及其他地區與警方發生衝突。184 在旺角,一名警務人員及同袍因被示威者用磚襲擊,開了一槍示警自衛。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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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3 上述死亡事件發生後,示威口號由「香港人,反抗」變成「香港人, 報仇」。186 互聯網上,有人號召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全港三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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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0日(星期日) – 購物商場衝突

4.184 2019 年 11 月 10 日,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及九龍塘又一城等全港多個大型購物商場聚集,響應網上號召到商場「購物」。 部分暴力示威者破壞商場內的店舖,包括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商店。警方在商場內使用警棍、胡椒泡劑187 及胡椒球彈188採取執法行動, 期間發生衝突。荃灣、屯門、旺角、大埔、上水、天水圍及將軍澳均有衝突發生。189

2019年11月11日至15日 – 全港三罷

4.185 暴力示威者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15 日發起全港三罷,並為每日的行動賦予不同名稱190:

 2019年11月11日的「黎明行動」;
 2019年11月12日的「破曉行動」;
 2019年11月13日的「晨曦行動」;
 2019年11月14日的「曙光行動」;以及
 2019年11月15日的「旭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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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6 暴力示威者採取城市游擊策略,透過堵塞主要道路及干擾港鐵服務, 癱瘓全港交通網絡。網上有帖文呼籲「和平示威者」參與干擾行為,方式包括丟雜物到道路和路軌、緩慢地過馬路、在港鐵站閘機前慢慢拿出八達通卡,藉以造成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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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7 網上還有帖文教人如何製作鐵釘安裝在馬路上, 令在路上行駛的車輛輪胎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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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8 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15 日的每個早上,暴力示威者在道路上設置連續及多個路障,阻礙全港 18 區的交通。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16 日期間,途經中大的吐露港公路、鄰近浸大及香港城市大學( 城大)的窩打老道、聯合道及歌和老街、位處香港大學旁邊的薄扶林道,以至彌敦道和英皇道均需間歇封閉。由於鐵路設施受損,東鐵線火炭站至大埔墟站路段的列車服務亦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16 日暫停。191 理大旁的海底隧道於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13 日間歇關閉,其後亦因暴力示威者燒毀收費站設施,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7 日連續關閉兩星期192。中大旁的大學站直至2019 年 12 月 21 日才得以重開193。在多個港鐵站內,有暴力示威者站於列車幕門,阻止車門關閉, 以致列車無法駛離港鐵站,結果令整條港鐵線服務受阻。示威者亦堵塞港鐵出口和閘機,阻礙他人使用港鐵站。由於交通中斷, 許多人無法上班, 又或需耗費很長時間前往工作地點。194 全港幼稚園、小學及中學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9 日期間暫停所有課堂。195

4.189 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早上,一名交通警員在西灣河移走路口的雜物時,幾名暴力示威者跟他發生衝突。其後,該名交通警員在衝突中開了三槍實彈,其中一槍擊中一名暴力示威者。196 該名受傷的暴力示威者其後被捕。同日,在葵芳,一名警員駕駛警方電單車以「之」字形衝向一群示威者。事件發生後,該名警員被暫停前線工作及立即休假。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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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0 一些受到影響或不滿示威者不守規則的人士與示威者發生爭執,促求他們不要堵塞道路和列車幕門。有時候糾紛演變成暴力。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男子追駡一批破壞馬鞍山港鐵站的蒙面示威者,其後被一名暴力示威者往身上倒汽油及點火。該名男子有 28%的身體面積遭到二級燒傷。198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一批相信是暴力示威者的人士與居民發生衝突,期間一名 70 歲清潔男工被磚擊中頭部,該名男子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身亡。199

4.191 在三罷進行時,部分示威者開始佔領港大、中大、理大、城大和浸大的校園,並堵塞附近的主要道路。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13 日發生的佔領中大事件,以及 2019 年 11 月 17 日至 18 日發生的佔領理大事件,引發了示威者與警方之間最暴力的衝突場面。互聯網上, 網民對於示威者應否留守大學校園的意見不一。有人認為某些大學校園在地理位置上佔優, 亦有人認為佔領大學具有象徵意義,而有些人則認為城市游擊策略更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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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 – 中大暴力衝突

4.192 由 2019 年 11 月 11 日開始,在中大的暴力示威者堵塞了中大對出的大埔公路路段,並從跨過吐露港公路通往科學園的二號橋上拋下雜物, 又堵塞東鐵線路軌,從而阻截兩條主要交通線。暴力示威者亦在二號橋上放置雜物,阻止警方進入中大。示威者在警方試圖清除堵塞吐露港公路和東鐵線的雜物時, 投擲磚頭和汽油彈。警方使用催淚彈及其他低殺傷力武器,試圖進入中大驅散暴徒。這是警方首次向大學校園內施放催淚彈。200

4.193 雙方在二號橋長時間對峙,期間偶而發生零星衝突。校方管理層多次嘗試在示威者與警方之間調停不果,傍晚時氣氛變得更加緊張。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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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4 晚上 10 時,警方出動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但暴力示威者投擲汽油彈阻止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前進。不久後,警方從校園撤退至二號橋的另一端,以免局勢升級。202

4.195 中大的暴力衝突引起公眾廣泛關注。互聯網上有人號召保衛中大、運送物資予校園內的示威者, 以及用汽車載走示威者。為轉移警方注意力及分散中大內的警力,網上有訊息呼籲市民在其他地區(特別是大埔和沙田)製造衝突,包括堵路、破壞購物商場和公共設施,及襲擊警署。 在 2019 年 11 月 12 日晚上 8 時,暴力示威者闖入九龍塘又一城,在購物商場內大肆破壞 6 小時,砸碎所有欄杆和大門入口的玻璃,又焚毀四層高的聖誕樹。全港各區包括銅鑼灣、中環、九龍塘、旺角、西灣河、大埔、天水圍、將軍澳和屯門均發生暴力衝突。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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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6 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及 14 日,暴力示威者繼續佔領中大,尤其留守於二號橋,並且於大學各主要入口用磚頭、大型垃圾桶、桌椅設置路障。
204 在 2019 年 11 月 15 日凌晨 3 時,中大三名蒙面示威者舉行新聞發布會, 表示有意重開吐露港公路南、北行車線各一條,藉此釋出善意。他們要求政府在 2019 年 11 月 24 日如期舉行 2019 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並於 24 小時內釋放所有在示威活動中被捕的人士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205然而, 中大學生會對開放吐露港公路的計劃曾提出質疑,但表示尊重「前線示威者」的意願。206 示威者於 2019 年 11 月 15 日晚上陸逐離開中大校園。吐露港公路亦於 2019 年 11 月 16 日中午重開。

4.197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中大校長發表聲明指,許多蒙面示威者並非中大學生。他說蒙面示威者在校園內縱火、掘起路面磚塊、盜用車輛、闖入教學大樓及宿舍, 並破壞了許多校園設施。這些人亦從校外運送材料及物資入中大,以大量製造汽油彈。中大部分實驗室被人闖入,多種危險品及易燃化學品不翼而飛。對於大學被利用作進行違法行為的場所,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感到遺憾。207 根據傳媒報道,中大校園內發現 8 000 多枚汽油彈。208

4.198 下表列出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13 日警方使用的武器和拘捕人數。

2019年11月17日至29日 – 理大校園外的暴力衝突及後續

4.199 2019 年 11 月 12 日,亦即連續五天大三罷的第二日,暴力示威者從海底隧道收費站上方的行人天橋投擲不同物件,堵塞隧道入口。 警方使用催淚彈作驅散。210

4.200 2019 年 11 月 13 日,部分暴力示威者開始佔據理大,理大管理層呼籲所有職員和學生不要回校。當晚, 部分暴力示威者向一些隧道收費亭投擲汽油彈。理大的氣氛由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轉趨緊張,在驅散行動期間,佔領理大的暴力示威者與警方發生零星衝突。暴力衝突於 2019 年 11 月 17 日及 18 日達到高峰。211

4.201 隨著中大的情況開始緩和,理大的暴力示威者築起路障阻擋理大所有出入口,以鞏固他們的陣地。他們將大量雜物放置在連接紅磡站及尖沙咀東的天橋、前往香港體育館的天橋以及理大校園一帶範圍,以阻擋校園的出入口。他們於每個路障開傘設陣,以防警方看見他們在傘後的行動, 並防禦警方的投射彈和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發射的水炮。在漆咸道與柯士甸道交界(隨後成為暴力示威者與警方的主要戰場之一), 他們大範圍分散擺放磚頭、石頭和其他物件,使警車及警員難以從該方向接近理大。他們向試圖把路上雜物放回行人路的無辜市民投擲磚頭。暴力示威者備有弓箭、木棍、丫叉及汽油彈,在理大邊緣多個據點站崗, 準備攻擊警方。部分暴力示威者在大學泳池練習投擲汽油彈,其他人則在校內製造汽油彈, 部分人更從實驗室拿取化學品以製造武器。212

4.202 2019 年 11 月 17 日及 18 日,警方試圖從漆咸道南與柯士甸道交界及連接香港體育館的天橋進入理大, 但遭到暴力示威者粗暴反抗, 他們向前進的警員投擲汽油彈、磚頭和其他物件。暴力示威者亦使用大型丫叉和發射器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和硬物。213 警方發射多輪催淚煙和低殺傷力武器, 並部署裝甲車和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向路障和傘陣後的暴力示威者發射水炮。暴力示威者投擲多不勝數的汽油彈和磚頭,而警方亦發射不計其數的催淚彈及投射彈。警方一輛裝甲車從香港體育館方向天橋嘗試推進時, 被汽油彈擊中起火。一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及漆咸道南路口的另一輛裝甲車亦然。火光處處,整個地方彷彿變成恐怖的戰場, 場面令人不安和悲傷。一名負責傳媒聯絡工作的警員在理大外被弓箭射中左邊小腿, 弓箭幾乎刺穿肌肉,箭頭從小腿另一端的皮下凸出。214

4.203 一如中大的衝突, 示威者開始使用城市游擊策略,希望分散警方對理大的注意力,消耗警方資源,以拯救理大的示威者。2019 年 11 月 17 日及 18 日,理大附近一帶爆發暴力衝突,包括紅磡、尖沙咀、佐敦、油麻地及旺角。215 警方在兩晚開了四枚實彈。2019 年 11 月 17 日晚上 9 時 49 分左右,一輛私家車駛向一名正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設立警方防線的軍裝警員。為保護該名警員, 另一名警員向司機開了一槍,子彈射中車輛的擋風玻璃, 但沒有射中司機,車輛並未停下。2019 年 11 月 18 日凌晨,一批警員在佐敦彌敦道將一名被捕女子送上救護車時,一些暴力示威者向他們使勁地投擲硬物。一名警員鳴槍兩發示警, 以保護自己及同袍。由於示威者進一步以汽油彈攻擊警員,該名警員向示威者開了第三槍, 三發子彈均無傷及任何示威者。216

4.204 警方多次驅散暴力示威者不果,決定採取圍堵策略,避免與暴力示威者直接衝突引致傷亡。理大內估計有數百人,警方要求他們經大學 Y 座李兆基樓離開。由當天起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許多示威者在不同時間離開,離開後被警方拘捕。217被捕人士包括三名自稱學生記者及 12 名自稱專業醫護的人, 但當中無人能證明自己的身份。218事後, 一張被廣傳的照片顯示一批穿著反光背心、上面寫有醫生、護士及急救員的人士坐在地上, 他們的手從背後被綁上索帶。一些專業醫護對警方處理該批人士的手法表 達關注219。一些示威者試圖用不同方法逃離理大,當中有些人冒險從天橋游繩而下,有些則爬水渠離開。220 對峙持續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警方決定進入理大搜尋留守者,並清理校園的危險物品,如汽油彈及製造汽油 彈的材料、其他攻擊性武器和從實驗室拿走的危險化學品。警方及消防處檢獲 3 989 枚汽油彈、1 339 件爆炸品、601 樽腐蝕性液體及 573 件攻擊性武器,包括 12 枝弓、200 枝箭及一枝氣槍。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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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5 2019 年 11 月 29 日,警方解除理大一帶的防線。經檢查後發現,許多設施被嚴重破壞及塗鴉處處。健身室放滿瑜伽墊、衣服和鞋,食堂有腐壞的食物傳出惡臭,校園出入口滿佈暴力衝突的痕跡。222

4.206 下表列出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13 日警方使用的武器和拘捕人數:

4.207 2019 年 19 日至 28 日期間,警方再拘捕 312 人。

2019年11月24日— 區議會選舉

4.208 雖然盛傳區議會選舉會延遲,選舉於 2019 年 11 月 24 日和平進行。泛民主派贏得 85% 議席。示威的緊張氣氛在選舉後大致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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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的示威活動:

2019年12月摘要

 經過和平的一星期後,示威者在 2019 年 12 月 1 日回到街頭。商店遭惡意破壞,海底隧道亦被投擲汽油彈。12 月 1 日凌晨,一名男子獨自在旺角自願地清理路障時, 被一名蒙面男子用渠蓋襲擊, 導致頭部嚴重受傷。

 民陣舉行自 2019 年 8 月以來首個獲批准的遊行。縱火及惡意破壞行為再次出現。司法機構首次成為示威活動的攻擊對象。

 一星期內搗破兩個炸彈計劃。

 多區商場出現暴力行為,示威者擾亂持不同意見的商店營業。

 聖誕節期間, 多區商場連續三天出現暴力行為, 其中以平安夜的暴力活動最爲激烈,示威者在位於旺角的滙豐銀行分行及旺角站縱火。

 示威者在太子站外擺放鮮花,以紀念太子站事件。

4.209 2019 年 12 月,示威者的暴力程度及警方使用武力的程度從 2019 年11 月的高峰大幅下降。2019 年 11 月包圍理工大學期間,有數百名暴力示威者被捕,以及泛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都可能是暴力程度下降的原因。雖然 2019 年 12 月仍有公眾集會和遊行,但「和你 lunch」及「和你shop」是該月最主要的活動,商場成為固定的示威活動場地。2019 年 12 月,警方共使用了 166 枚催淚彈、66 枚橡膠彈、27 枚布袋彈及 10 枚反應彈,並拘捕了 698 人。224 有 49 名警務人員受傷,而前兩個月則分別有 119 名及 101 名警務人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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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星期日)—尖沙咀遊行後在黃埔發生的衝突

4.210 2019 年 12 月 1 日是泛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後的首個星期日。經過相對平靜的一周後,三個獲批准的公眾集會和遊行於 2019 年 12 月 1 日舉行。225 其中,中環的兩個活動規模相對較小,而在尖沙咀舉行的「毋忘初心大遊行」, 根據主辦單位表示, 吸引了約 380 000 人參與226,而警方估計高峰時有 16 000 人參與。遊行目的顯然是爲了提醒公眾,雖然區議會選舉大勝,但抗爭並未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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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尖沙咀的遊行和平展開, 數以萬計的人在鐘樓集合, 遊行至紅磡香港體育館, 期間示威者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其他口號。然而, 一小時後,大批示威者偏離原定遊行路線,一批示威者投擲煙霧餅,促使警方向參與活動的密集人群發射催淚彈,有示威者向警務人員投擲雜物還擊。遊行隊伍隨後前往紅磡繞道, 有示威者在天橋上向天橋下的警務人員投擲磚頭及玻璃樽。在多次警告無效後, 警方開始使用胡椒泡劑、警棍、催淚彈、橡膠彈、布袋彈及胡椒球彈驅散示威者。227

4.212 當晚,暴力示威者與警方在指定遊行終點附近的黃埔近爆發衝突。除了破壞被示威者視為持相反政見的商店外,交通燈亦被毀壞。228 黃埔站出口被縱火, 示威者築起路障堵塞紅磡道及德民街229,有人向海底隧道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催淚彈應對。午夜後,暴力示威者在旺角築起臨時路障並縱火。暴力示威者重新採取區議會選舉前慣用的策略。

4.213 2019 年 12 月 1 日凌晨,一名蒙面男子在旺角用渠蓋襲擊另一名男子,該名頭部受重傷的男子當時正在清理路障。230

2019年12月8日(星期日) — 民陣舉行2019年8月以來首個獲批的遊行

4.214 由民陣舉行的「12.8 國際人權日」遊行, 從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 活動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2019 年 12 月 8 日的遊行, 是自 2019 年 8 月以來首個獲警方批准的民陣遊行,吸引了約 800 000 人參與231,該日為 2019 年 6 月 9 日香港社會動盪開始的六個月前夕。警方稱高峰時人數達 183 000。民陣在其 Facebook 專頁發出活動宣傳貼文,表示遊行的目的是紀念過去六個月發生的事, 例如科大學生死亡、理工大學衝突、元朗事件及太子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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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 2019 年 12 月 8 日早上,警方首次於北角一個單位搜出一支半自動手槍, 懷疑是計劃在下午遊行中使用手槍製造混亂。232 除手槍外, 還搜獲了匕首、刀、五個彈匣(當中三個裝有子彈)及 105 粒子彈,有 11 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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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6 2019 年 12 月 8 日的遊行由銅鑼灣起步,大致和平。233 遊行開始前, 有示威者在波斯富街與警方對峙。據報道, 有人以侮辱性方式挑釁警務人員,要求允許人群通過。遊行隊頭於下午 3 時 15 分離開多利亞公園,手持
「追究警暴,捍衛人權」巨型橫額, 參與遊行人士亦揮動英國國旗。大約下午 4 時 30 分, 中環的氣氛開始緊張,部分暴力示威者在德輔道中築起路障,與警察對峙, 情況持續至晚上。一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及一輛銳武裝甲車抵達現場戒備。儘管遊行隊頭已在下午 4 時 45 分左右到達終點,銅鑼灣的街道仍然塞滿等待出發的人。234

4.217 晚上, 有暴力示威者破壞被指是親政府的商店,並在中環中銀大廈外噴上口號。235 另一些人則塗污高等法院外牆, 並在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入口投擲汽油彈,這次自 2019 年 6 月以來司法機構首次成為示威活動的攻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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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8 直至晚上 10 時,大部分示威者已離開,交通回復正常。236 2019 年12 月 8 日的活動參與人數眾多,顯示因《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衍生的大型公衆活動,即使在六個月後動力仍然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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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 — 警方在屯門搗破炸彈計劃

4.219 警方在一星期內搗破第二宗炸彈計劃,在屯門拘捕 3 名人士,懷疑進行爆炸裝置及化學品測試。警方認爲本來是計劃在遊行集會期間引爆炸 藥。237現場亦搜獲防護裝備、盾牌、防彈衣及防毒面罩。238 本周較早時候, 12 月 9 日,在香港華仁書院亦發現兩個土製炸彈,藏有 10 公斤炸藥。239

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 — 「和你Shop」

4.220 隨著聖誕節臨近,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起陸續有貼文呼籲網民參與
「和你 Shop」活動——一種於商場舉行的「軟性」示威活動。2019 年 12
月 15 日,示威者於多區商場聚集,參與「和你 Shop」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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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 2019 年 12 月 15 日,示威者在全港 7 個商場舉行示威活動。240 沙田新城市廣場的示威活動演變成暴力事件,身穿黑衣的示威者打破中庭的玻璃幕墻,在地上噴上口號,並與明顯持不同意見的人對峙。下午較早時候, 一名女子嘗試阻止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塗鴉後,臉上被噴漆。241 下午較遲時候,蒙面的示威者闖進美心集團旗下餐廳,在牆上噴漆並將桌子翻倒。由於餐廳被破壞需要關門,顧客被迫離開。警方隨後到達,並在現場拘捕 最少 5 人。約下午 6 時 30 分,大批人士包圍一名中年女子,指她近距離拍攝示威者,他們最終多次將她的電話砸在地上。242 警方隨後進入商場, 阻止示威者堵塞入口。243 警方使用了警棍和胡椒泡劑, 而示威者則向警方投擲雜物。

4.222 九龍灣德福廣場及葵芳新都會廣場亦有示威者阻礙餐廳營業。244 銅鑼灣時代廣場、將軍澳 PopCorn、太古城中心及尖沙咀海港城亦有示威活動。大部分商店在混亂中提早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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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 當日晚上, 大批群衆在金鐘太古廣場外排隊,悼念六個月前在 2019
年 6 月 15 日墮下身亡的男子。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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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 —平安夜「和你Shop」

4.224 在平安夜,示威者在多區的大型商場聚集,進行「和你 Shop」示威活動。示威者前往被視爲親政府或不支持他們行動的餐廳、商店及銀行。
246 他們的策略包括蓄意毀壞,及滋擾和嚇退顧客。動亂漫延至各個地區。為應對示威者的行動,警方在平安夜於多個地點施放催淚彈、橡膠彈及胡椒泡劑。有網民號召在聖誕期間舉行針對商場的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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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5 在尖沙咀,示威者晚上 9 時於半島酒店外聚集, 他們阻塞交通,及向道路和警務人員投擲雜物。247 警方施放數枚催淚彈,隨後部署一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以驅散人群。有人亦向尖沙咀警署投擲汽油彈。248 在海港城,示威者襲擊懷疑是喬裝警務人員的人士,並向正在進入商場的警務人員投擲雜物。249 警務人員用警棍制止示威者 ,並大叫示威者停止投擲雜物。

4.226 在旺角,部分暴力示威者在旺角站一個出口縱火。250 旺角站及尖沙咀站均於晚上 11 時前關閉。示威者向警務人員投擲雜物,警務人員使用胡椒泡劑應對251,有警車亦被投擲汽油彈。252 示威者亦破壞一間位於旺角的滙豐銀行分行, 因為該銀行早前關閉了示威者籌款平台「星火同盟」的賬戶。253 他們打碎該分行的玻璃門, 並在分行內縱火。示威者在建築物外牆噴上「毋忘星火」的字樣。旺角有 21 組交通燈被破壞。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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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 沙田新城市廣場、元朗形點商場及銅鑼灣時代廣場亦有示威活動。在形點商場, 一名男子逃避警方期間, 從商場二樓跳下, 該名男子在清醒狀態下由輔助醫療人員治理, 隨後因涉嫌襲警被捕。255

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 — 聖誕「和你Sh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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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8 一如前一個晚上, 示威者在聖誕節走到街上及在商場聚集。示威者在多個商場高叫口號並阻礙被視爲親政府的商店營業。警方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旺角朗豪坊外及九龍灣德福廣場使用警棍和胡椒泡劑應對示威者的破壞行爲。256 由於緊張局勢持續了數小時,警方向旺角的示威群眾推進, 施放催淚彈並拘捕 7 名示威者。接近午夜, 有示威者在登打士街縱火。

4.229 示威者與警方在聖誕節發生的衝突與在平安夜發生的衝突相似,但規模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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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 — 聖誕節翌日「和你Shop」

4.230 類似的示威活動在聖誕節翌日持續進行。示威者在大埔超級城聚集並四處行走。257有人在一間餐廳内,將餐牌及調味包散放在桌上,造成滋擾。

4.231 在旺角新世紀廣場,有示威者在 Pacific Coffee 及 Urban Bakery 等中資企業旗下的餐廳内刁難顧客。258 當警方進入商場時, 示威者向他們投擲盆栽和黑色油漆。

4.232 類似的騷擾行為亦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及時代廣場、旺角朗豪坊、屯門 V City 及尖沙咀海港城發生。259

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 — 紀念太子站事件滿4個月的示威活動

4.233 在除夕,示威者在太子站聚集,紀念太子站事件滿 4 個月。一群人悼念據稱被殺害的死者, 並在太子站擺放鮮花。260 附近旺角警署的警務人員前來清理,警方的行動促使其他人擺放更多鮮花。大約晚上 7 時,警方命令示威者離開,並使用胡椒泡劑。兩小時後,大約晚上 9 時,儘管警方已警告可能會使用橡膠彈及布袋彈, 但示威者仍紛紛佔據彌敦道。261 在多次警告會進行驅散行動後, 警方其後部署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在旺角彌敦道疏散人群, 銳武裝甲車亦被派出前往彌敦道清除示威者築起的路障。騷亂一直持續到元旦。2020 年 1 月 1 日凌晨,部分暴力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投擲汽油彈, 而其他人則佔據彌敦道及山東街一帶道路。262 警方施效催淚彈驅散人群。

4.234 2019 年 12 月 31 日,警方施放了 23 枚催淚彈、15 枚橡膠彈及 1 枚布袋彈。263

2020年1月的示威活動:

2020年1月摘要

 2020 年,大型示威活動發生的頻率降低。2020 年 1 月 1 日,民陣舉辦的遊行最終以暴力結束,有示威者在沿途破壞交通燈、銀行、餐廳及其他目標商店。部分暴力示威者向警務人員投擲汽油彈、磚塊及其他硬物, 警方則使用胡椒泡劑、警棍、催淚彈、橡膠彈及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作驅散。

 各區多日繼續進行「和你 Lunch」。

 2020 年 1 月 19 日,遮打花園的集會以暴力結束。有兩名警務人員被人用木棍襲擊,頭部受傷。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集會。

4.235 踏入 2020 年,大型示威活動發生的頻率下降,但仍有舉行一些示威活動,以紀念元朗事件、太子站事件,以及 2016 年旺角騷亂。

4.236 2020 年首天延續了去年的動盪局面。民陣在元旦舉辦遊行,成爲近年來香港的常態。2020 年參與人數創下歷來元旦遊行人數的最高紀錄。該月稍後時間,人們的注意力開始轉移到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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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星期三) – 遊行後出現暴力行爲

4.237 2020 年首天,民陣舉辦公衆遊行,由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步行至中環, 遊行主題是「【毋忘承諾,並肩同行】—民陣元旦大遊行」。 根據主辦單位表示,參與人數超過 103 萬,警方則估計高峰時有 60 000 人。遊行約於下午 2 時 40 分開始,大約兩小時後,部分暴力示威者開始在沿途破壞交通燈、銀行、餐廳及其他目標商店。

4.238 民陣表示,在下午 5 時 30 分接獲警方通知, 要求下午 6 時 15 分前結束集會,民陣隨即答應警方要求並呼籲民衆離開。264 此前, 有便衣警務人員在下午 5 時前拘捕了數名破壞銀行設施的人。暴力示威者破壞一間位於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交界的滙豐銀行分行, 損毀其内部設施, 包括玻璃門及自動櫃員機。265在多次警告無效後, 警方使用胡椒泡劑、警棍、催淚彈、橡膠彈及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進行驅散。266 大概下午 6 時,有暴力示威者破壞中環德輔道中及畢打街一帶的交通燈。267另一方面,在民陣宣布遊行結束後, 仍有數千人留在銅鑼灣一帶, 不清楚他們是否知悉主辦單位已宣布結束遊行。同時,當警方下令結束遊行時,數百人仍在維多利亞公園等待起步。至少有 三枚汽油彈投向警察,但都落空。268

4.239 中環滙豐銀行總行外的獅子銅像被人縱火及噴漆,而高等法院外牆發現被噴上仇恨字句及一名法官的名字。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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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6日、16日、17日 – 「和你Lunch」

4.240 「和你 Lunch」示威活動於 2020 年 1 月仍然持續。部分示威者於 2020 年 1 月 2 日號召舉行「和你 Lunch」集會,大約下午 1 時,約有 100 名市民於中環皇后像廣場内及附近一帶聚集。人群朝畢打街方向走去, 並在約下午1 時 45 分散去。270 「和你 Lunch」集會其後在各區持續進行。

4.241 2020 年 1 月 6 日,在灣仔及銅鑼灣, 有示威者沿軒尼詩道及莊士敦道遊,有人高舉橫額及喊出示威活動常用的口號。271

4.242 2020 年 1 月 16 日,觀塘駿業街遊樂場舉行「和你 Lunch」集會,大約 100 人朝巧明街方向走去,沿途高叫口號。同日,有人在中環皇后像廣場發起「和你 Lunch / 和你寫」運動,數十人到場,並在揮春上寫口號。272

4.243 2020 年 1 月 17 日,示威者在長沙灣及新蒲崗舉行「和你 Lunch」集會。大約 30 人在香港工業中心停車場聚集。大約 70 名示威者在用作關押被捕示威者的荔枝角收押所外高喊「釋放義士」。另外,在新蒲崗有大約 50 名市民聚集, 包括一些穿著校服的學生。警務人員在場戒備,但集會相對平靜。
273


2020年1月19日(星期日) – 呼籲全球制裁香港官員

4.244 2020 年 1 月 19 日,遮打花園有集會,呼籲全球制裁損害人權的香港官員。主辦單位曾就遊行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只允許舉行公眾集會。 274 集會於下午 3 時開始,一小時後,有集會人士包圍警務人員,並向中環德輔道中拋擲水樽和雜物。部分示威者亦以鐵通、磚塊、雪糕筒及雨傘設置路障。另外, 有人在路上挖出一些磚塊, 及在附近大樓的外牆塗鴉。警方在大約下午 4 時決定終止活動。一些警務人員進入遮打花園,以安全理由要求主辦單位在下午 4 時 30 分左右終止活動。主辦單位同意取消集會後不久,其中兩名警務人員被人用木棍襲擊,頭部受傷。275 警方在遮打花園外發射催淚彈, 驅散集會人群。276 主辦單位表示當日共有 150 000 人參加集會,警方則估計高峰時出席人數為 11 680 人。277

2020年2月示威活動:

2020年2月摘要

 大型示威活動於2020 年2 月消退, 但小規模的示威活動仍持續進行。
2020年2月3日及4日,中環繼續舉行「和你Lunch」活動。

 2020年2月8日及19 日分別舉行了悼念逝世科大學生及職訓局學生的活動。

 紀念元朗事件及太子站事件的活動繼續在 2 月舉行。

4.245 2020 年 2 月,可能由於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爆發, 街頭示威活動幾乎全部停止。雖然大型示威活動的頻率減少,但不同地區仍然出現一些小規模的示威活動,以紀念 2019 年示威活動期間發生的一些重大事件。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及2月4日(星期二)—「和你Lunch」

4.246 2020 年 2 月 3 日,有過百人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內聚集,參與
「和你Lunch」活動。278 示威者在現場「支持醫護罷工」,以逼使政府關閉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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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7 2020 年 2 月 4 日,中環舉行了「和你 Lunch」的活動,支持醫護人員罷工。示威者亦重申訴求,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使用武力的情況。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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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8日(星期六) – 悼念逝世科大學生

4.248 2019 年 2 月 8 日傍晚,超過 100 名市民在將軍澳尚德邨的停車場聚集, 三個月前該處發現一名科大學生的遺體。280 晚上 9 時,有示威者開始以單車和其他物品堵塞尚德商場外的道路。警方發射多枚催淚彈, 並拘捕了 117 人, 其中包括 5 名區議員。281

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 – 悼念逝世職訓局女學生

4.249 部分示威者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地下發起集會悼念逝世科大學生及職訓局女學生,約有 70 人參加。282

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 – 在形點商場紀念元朗事件

4.250 為紀念元朗事件滿 7 個月,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 在元朗283、銅鑼灣站及馬鞍山站舉行集會。港鐵於下午 5 時提早關閉西鐵綫元朗站。自晚上 7 時起,示威者開始在元朗形點商場中庭聚集。284大約晚上 11 時,部分示威者用膠箱和垃圾桶堵塞元朗主要道路,警方隨後抵達現場並清理道路。285 銅鑼灣站和馬鞍山站的紀念活動則相對和平。

2020年2月29日(星期六)–紀念太子站事件

4.251 2020 年 2 月 29 日傍晚,有示威者在太子站聚集,紀念太子站事件滿 6
個月。這是自 2019 冠狀病毒病爆發以來規模最大的暴力事件。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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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2 傍晚,數百人在太子站 A 出口近旺角警署聚集。警方在新聞公報中表示,約下午 6 時, 示威者在警署外的道路上,以雷射筆照向警署,並設置路障及在路上縱火。287晚上 8 時 30 分,示威者亦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投擲汽油彈。暴力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近太子站設置臨時路障,佔據道路。他們向警務人員投擲汽油彈和磚塊,警方則施放催淚彈, 當日距離上次警方施放催淚彈已超過三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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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3 當晚稍後時間,一名警務人員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匯處在對峙中拔出佩槍指向襲擊他的示威者。警方其後解釋指該名警務人員在現場被人用磚塊、石頭和竹枝襲擊,在生命受威脅下,於是拔槍戒備。288

4.254 當晚,共有 115 人被捕。289

2020年3月示威活動:

2020年3月大事摘要

 2020 年 3 月,示威活動的暴力程度及規模減少。為紀念逝世科大學生、元朗事件及太子站事件的活動繼續舉行。

4.255 全港的注意力集中在 2019 冠狀病毒,只餘下少數活動以紀念若干重大事件。

2020年3月8日(星期日) - 悼念逝世科大學生

4.256 為悼念科大學生離世 4 個月,有示威者呼籲在觀塘海濱花園及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發現遺體的地方)舉行悼念會。晚上大約 8 時, 數百人在停車場悼念該名逝世的學生,並默哀一分鐘。晚上 8 時 20 分,警方警告該集會未經批准,要求示威者和記者離開。警方封鎖一條行人路,檢查近300 人的身分證和隨身物品。290 當晚,共有 63 人被捕。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 紀念元朗事件

4.257 為紀念元朗事件滿 8 個月,晚上有示威者在元朗聚集。他們堵塞道路,並向大棠路千色廣場投擲汽油彈, 警務人員施放多枚催淚彈及橡膠彈, 並使用胡椒泡劑作驅散。291 有 61 人被捕,當中包括元朗區議會主席。292 在元朗區議會主席被捕後, 17 區區議會正副主席及代表發表聯合聲明,批評警方濫捕。293

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 - 紀念太子站事件

4.258 為紀念太子站事件滿 7 個月,示威者自晚上 7 時起帶同鮮花在太子站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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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9 當晚稍後時間,部分示威者堵塞附近道路, 並向鄰近的警察體育遊樂會及旺角東站投擲汽油彈。警務人員用胡椒泡劑及警棍驅散示威者。294 當晚至少 10 名示威者被攔截搜查295,四人被捕。296

監警會的觀察

4.260 監警會留意到,自 2019 年 6 月以來的示威活動,其暴力程度和規模在近期歷史上未曾見過。由 2020 年 1 月起,暴力行為開始有緩和跡象,而現正困擾著社會的疫情亦進一步減弱了暴力的行動。雖然暴力行為已造成損害,並可能對香港經濟帶來潛在後果,但是疫情一旦消退,暴力行爲有可能死灰復燃。這是我們將來要處理的事,雖然沒有人可以預測未來, 但至少可以從過去中汲取教訓。

4.261 雖然《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事件的觸發點,不過即使政府於 2019 年 6 月 15 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後,示威活動仍然持續。在2019 年 6 月至 8 月期間,行政長官曾在不同場合重申該修訂草案已「壽終正寢」,並沒有計劃重推。在 2019 年 9 月 4 日,政府最終宣布全面撤回修訂草案。然而,示威活動仍然持續,暴力程度甚至升級,直至 2019 年 12 月才開始出現減弱的跡像。

4.262 本報告揭示了自 1967 年暴動以來,香港從未發生過像如此規模和深度的違法及暴力事件。這些違法及暴力行爲包括堵塞道路、投擲磚塊、用雨傘(部分帶有鋒利尖端)衝擊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以及在街道、公共及私人財產縱火,或破壞銀行、商店及港鐵站。從 2019 年 8 月上旬起,幾乎在每次示威活動中,均有人向警務人員、公共及私人財產投擲汽油彈。

4.263 在 2019 年 11 月,被佔據的兩間大學成為製造汽油彈的工廠,用於在兩所大學外與警方發生的衝突中。從 2019 年 7 月起,有人開始使用丫叉。隨著時間過去,街頭上出現了各式各樣針對警察、交通網絡、公共及私人財產的可致命武器。

4.264 公共及私人財產遭受嚴重破壞。雖然監警會未能就破壞的全部範圍作充分研究,但已盡可能羅列出一個清單,詳見本章的附件 1。

4.265 過去數月, 警方偵破若干案件,發現了製造炸彈的物料及遙距引爆的工具,亦檢獲槍械及實彈,並拘捕涉案人士。倘若這些武器被使用, 後果將會不堪設想。警務處處長曾警告,香港或會步入恐佈主義年代。

4.266 雖然示威活動被傳媒及學者形容為「無大台」,但在每次暴力示威活動中都明顯是有著不同形式的組織性,例如協調示威策略、提供大量汽油彈及設計相若的防毒面具,以及大量雷射筆的使用。示威活動的一大特點是對互聯網的創意使用,以下將作討論。例如,互聯網被用作號召示威活動、傳播有關警方人員調配的實時資訊,及教導示威者製造及使用武器。互聯網的創意使用也延伸到快速資料搜集以及對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進行起底, 以及散佈大量針對警務人員的仇視訊息和號召。最近數月發現的步槍、手槍和龐大數量的實彈,以及大量用於製造炸彈的材料, 正顯示了這些活動背後有某種形式的組織。

4.267 在 2020 年 1 月 8 日,保安局局長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有部分示威者「接受過訓練」。297 他闡述:「每次的行動都似乎有目標和劇情…在資源及動員方面, 我們不相信少數無組織的暴徒可以策劃出這樣的事件。」

4.268 在不同時間,有新聞報道指,內地官員曾提及示威活動背後的外國影響力。298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對公衆進行的電話調查顯示, 有 9.4%至 11.6% 的受訪者認為,外國勢力應對示威活動中的暴力升級負責。具體資料請參閱《第十五章: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

4.269 本報告目的並非審視示威活動背後是否有任何組織或外國勢力影響, 監警會亦無權進行該類調查。示威活動背後可能存在的組織或外國勢力的影響是屬於執法範圍。如果組織或外國勢力的影響確實存在,將增加執法難度。這是處長在維持法紀和治安時要考慮的問題。

示威活動的重要特徵

4.270 過去數月示威活動的重要特徵有:

(1) 示威者的訴求不斷變化, 由最初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暴, 及要求實行普選,連同其他要求,包括特赦所有在示威活動中被捕或涉案人士, 甚至解散警隊;

(2) 利用互聯網散播對警方的仇恨言論, 導致有個別警務人員( 不論他們正在當值還是休班) 及其家人遭受威脅、恐嚇及襲擊。其中最嚴重的個案是,一名正在當值的警務人員被割傷頸部, 而另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則被人縱火焚身。還有許多其他情況, 當個別警務人員「落單」後,被暴徒用可致命武器猛烈攻擊; 以及

(3) 暴力升級, 包括堵塞街道、破壞公共和私人財產、損壞主要的交通基礎設施, 以及「私了」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導致有一人被磚塊擊中致死,另一人則遭縱火焚身。

科技的提升

4.271 示威活動最主要的特點可能是科技的應用。有傳媒及學者將示威活動形容為「無大台」,但顯然網絡社交媒體在推動示威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實際上,透過社交媒體包括 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 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群組,即時及廣泛的通訊傳播可迅速進行。

4.272 互聯網明顯是示威活動持續及不斷升級的力量及推動力。它動員示威者參與示威活動及為示威活動提供勢頭,透過提供一個平台,用作傳播宣傳資料、仇視警方的訊息及其他無根據的聲稱,以發起集會、進行暴力行爲,及對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進行起底。至今,所有示威活動都是通過網上作出號召。為支援示威者的行動, 一款可實時顯示警方部署的應用程式自 8 月開始出現,由所有正在監察警方行動的人士負責更新。實際上,這是一款提供敵人行動訊息的戰場應用程式。由於程式可以追蹤警方行動, 這無疑是一個鼓動示威者使用暴力的因素,因為示威者可以根據應用程式上發布的資訊調整其戰略。

4.273 互聯網不僅是重要的號召力量,亦是一個有效的媒介, 以建立及迅速散播針對警方的宣傳。299 至今, 有關宣傳一直散播對警方產生仇恨, 網上連番出現據稱對示威「手足」作出「警暴」的訊息。當示威者面對警方採取執法行動時, 或當他們對警務人員及警署的攻擊被警方行動擊退時, 即使警方所使用的武力不足以致命, 這些宣傳均很容易便會贏得示威者的信任。這種仇恨的訊息不只是用作號召舉行更多示威活動的手段,亦成爲鼓動對警署、警務人員及警察宿舍提升暴力的平台。

4.274 互聯網上的宣傳將多宗不幸死亡的事件歸咎於警方,但那些只是沒有根據的指控。2019 年 6 月,一名示威者從金鐘太古廣場的棚架墮下。同月,有兩名女子自殺身亡,留下有關須堅持示威活動的遺言。太子站事件引起了警方殺人的赤裸裸指控,另一具在海中被發現的女性屍體遭指為
「被警方自殺」,這再次是一項沒有根據的指控。2019 年 11 月,一名年輕的大學生從高處墮下身亡。儘管領展的閉路電視片段向公眾顯示, 在該名不幸的大學生最可能墜下的樓層現場並無警務人員, 但他的死亡在互聯網上被用於針對警方的仇恨信息中。

4.275 此外,互聯網還被用作教導示威者製造汽油彈及煽動更多暴力示威活動的平台。本概覽的附件 3 概述了互聯網的號召和宣傳能力。

4.276 在相關事件的各個章節中(《第七章》至《第十二章》), 會方均就事件的觀察向警方作出需要及時回應的改善建議,以協助警方日後向公眾解釋事件。警方需要就互聯網的使用,仔細研究未來應如何制定維持公共秩序的策略。監警會建議處長檢討警方的能力,以利用互聯網的力量和影響力支援警隊維持香港的法紀和治安。

持續散播有關警暴的訊息

4.277 本概覽揭示社交媒體及其他平台散播有關警暴的訊息, 導致示威持續。文明社會並非建基於武力使用或威脅武力使用, 而是建基於以和平和自由方式交流想法,這是受到法律保障的。除非在特殊況下,否則任何人使用武力均是不合法的,這些特殊情況可歸納為兩大類:

(a) 執法行動,當有人觸犯法例,或有合理懷疑有人觸犯法例時, 法律容許獲賦予權力的警務人員在合法的情況下使用武力;以及

(b) 當面對有人非法使用武力時,可作出自衛,保護自我人身或財產安全,或保護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

4.278 過去多個月的暴力示威活動期間,道路遭到堵塞,交通設施受到嚴重影響,公共和私人財產遭到破壞, 警務人員和市民受到襲擊。示威者使用丫叉和弓箭,投擲汽油彈,並使用各式各樣的武器, 這些均是非法行爲, 可以致命。

4.279 此概覽揭示警方面對這些非法和可能致命的行為時,有需要執法並保護自己免受傷害。有超過 590 名警務人員受傷。當警方遇到可能足以致命的襲擊時,均使用低於致命程度的武力, 只有 12 次情況屬例外。在該12 次事件當中,警方發射了 19 枚實彈,有三人受傷,現已全部經出院。正如《第六章: 警方處理公眾活動的武力使用》所述, 警方有嚴格的武器使用指引及調查程序,檢視使用實彈的情況,並向行動處處長滙報。

4.280 為了符合法例,警隊就執法行動使用武力方面,有既定政策、程序及培訓。這些内容相當全面,但仍有改善空間。本報告《第六章》就這些指引作出了多項改善建議。作為一個機構,警方就武力使用訂下詳盡指引, 以及每次使用武力均會交予管理層檢視。是次審視工作顯示警方在過去數月的武力使用均是爲了回應直接針對他們的暴力行爲, 以及履行《警隊條例》 及《公安條例》職責,驅散人群或拘捕違法人士。

投訴制度

4.281 然而, 不排除有個別警務人員在個別事件中, 其行為可能超出法例規限,又或疏於監督,投訴制度就是為了處理這些情況而設。

4.282 在《第五章: 投訴摘要》中,記載了截至二月底為止的投訴數字, 並就處理投訴方面提供相關資料。監警會注意到, 有 20.5%的須匯報投訴來自記者。300 監警會理解記者需竭盡所能報道現場情況, 但同時亦需顧及記者自己、示威人士和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及避免阻礙前線警務人員執法。這份報告旨在協助會方監察及審核所有投訴警察課就須匯報投訴作出的調查。

警務處處長的督導權力

4.283 過去多月的事件均有照片及錄影片段鉅細無遺地記錄下來,實屬史無前例。倘若從這些照片或錄影片段中有證據顯示警務人員使用武力超出可容許的尺度,縱然沒有投訴個案, 監警會期望處長會秉公辦理。

以上資料來源:監警會

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0日發佈《“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全文如下:

“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

(2026年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

(一)中國政府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二)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長期是鬥爭焦點

(三)“修例風波”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造成最嚴峻挑戰

二、中央政府對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

(一)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

(二)出臺香港國安法“一法安香江”

(三)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守牢特別行政區管治權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一)歷史性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二)持續完善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三)有力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和司法

(四)扎實推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

四、香港實現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

(一)政權安全有效維護,治理效能顯著提升

(二)法治尊嚴有力捍衛,社會秩序恢復穩定

(三)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經濟發展蓬勃興旺

(四)權利自由更有保障,市民福祉日益增進

五、以高水準安全護航“一國兩制”事業高品質發展

(一)堅持中央政府根本責任和特別行政區憲制責任相統一

(二)堅持把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三)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

(四)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維護安全

(五)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六)堅持在開放中維護安全

結束語

前言

安全是國家生存發展的前提,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是人民福祉的保障。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為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中國政府創造性提出“一國兩制”方針,進行了一系列堅決鬥爭,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於建設一個繁榮穩定的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則竭力阻撓破壞,妄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不斷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應對各種風險挑戰中砥礪前行。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面對香港局勢動盪變化,中央政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實施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制定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進入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展現出光明前景。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是為了捍衛“一國兩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歸根到底是為了國家好、香港好、香港居民好。實踐證明,安全不是“緊箍咒”,而是“護身符”“助推器”。有了安全的護航,“一國兩制”得以堅持和完善,強大生命力和優越性得到充分彰顯,香港發展更具蓬勃活力,750萬香港居民的福祉和各國投資者的利益得到切實保障。
為全面總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歷程和經驗啟示,正本清源、凝聚共識,以高水準安全護航“一國兩制”事業高品質發展,中國政府特發佈本白皮書。

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

1840年鴉片戰爭後,香港被迫與祖國分離。從那時起,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中國人民為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為解決香港問題創造了根本條件。改革開放後,中國政府從醞釀提出“一國兩制”科學構想到全面實施“一國兩制”方針,始終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一)中國政府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中國共產黨歷來從全域和戰略高度審視處理香港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來不承認帝國主義強加的三個不平等條約(注1)。1972年3月,中國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指出:“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在中國政府的努力下,1972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908號決議,將香港和澳門從反殖民主義宣言適用的殖民地名單中刪去。

20世紀80年代初,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中國政府創造性提出“一國兩制”科學構想,並首先用於解決香港問題。在與英國政府談判過程中,中國政府強調香港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在香港駐軍體現國家主權,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防止動亂;如果特別行政區發生危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中央政府就非干預不行。經過艱苦談判,中英兩國政府於1984年12月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英國政府同日將香港交還給中國,並對回歸前的過渡期作出安排。在過渡期,中國政府依據憲法制定香港基本法,並採取有力措施,同違背基本法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了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在香港推進別有用心的“政制改革”,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組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構,有條不紊完成籌建香港特別行政區工作。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中國政府的堅決鬥爭,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劃出了安全底線。

(二)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長期是鬥爭焦點

回歸後,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必須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對維護國家安全作出了憲制性安排。特別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一國兩制”下的特殊安排,既體現了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信任,也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通過有關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受內外各種複雜因素影響,回歸後很長一個時期香港特別行政區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2002年9月,特別行政區政府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歷來懼怕和反對這項立法,認為這項立法對他們進行反中亂港活動不利。他們為阻止立法通過,處心積慮進行破壞活動,並利用部分香港市民對香港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問題的不滿情緒,以及非典疫情造成的衝擊,極力進行煽動,污蔑基本法第23條立法“侵犯”人權自由,不斷製造恐慌。2003年7月1日,香港爆發所謂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大遊行。隨後,反中亂港勢力借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施壓,原來支援的部分立法會議員轉而要求推遲立法,使得這項立法出現了更為複雜的局面。2003年9月,特別行政區政府撤回基本法第23條立法草案,此次立法被迫擱置。之後,在外部敵對勢力的支持下,反中亂港勢力竭力將基本法第23條立法汙名化、妖魔化,使之長期成為困擾香港社會發展的“心魔”和“禁忌”。

由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能及時完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存在嚴重漏洞,有關機構設置、力量配備、執法機制存在明顯缺失,成為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幾乎“不設防”的地方,給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以可乘之機。他們變本加厲、肆無忌憚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以“民主”“自由”“人權”的口號為掩護,通過特別行政區選舉、議事等平臺,衝擊香港憲制秩序、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愈演愈烈。2012年,反中亂港勢力將特別行政區政府推進國民教育污蔑為“洗腦”教育,以發動遊行、集會、連署、校內罷課等方式,掀起“反國教風波”,迫使特別行政區政府擱置有關國民教育課程指引。2014年,反中亂港勢力發起長達79天的非法“佔領中環”,破壞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常運轉,堵塞中環、金鐘等主要路段,耽誤緊急醫療救治,令香港法治、公共秩序、經濟發展和市民生活遭受嚴重影響和破壞。2015年,香港立法會中的反中亂港議員否決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2017年有關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法案,令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8·31”決定無法在香港落地

2016年2月,反中亂港勢力藉口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規管旺角無照流動小商販,煽動大批鬧事者聚集,與警方發生暴力衝突,製造“旺角暴亂”,導致約100名警務人員受傷。同年3月,反中亂港分子公然成立“香港民族黨”,鼓吹“港獨”和“民族自決”,叫囂“建立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同年10月,在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儀式上,少數候任議員故意違反宣誓要求,公開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面對這些風險挑戰,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有效應對,依法處置非法“佔領中環”、取締“香港民族黨”、取消宣揚“港獨”的立法會議員資格等,保持香港社會大局穩定。

(三)“修例風波”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造成最嚴峻挑戰

2019年,在外部敵對勢力深度干預下,反中亂港勢力藉口反對特別行政區政府修訂有關移交逃犯的條例,利用一些市民的不瞭解和疑慮,大肆散播各種危言聳聽的言論,掀起曠日持久的“修例風波”,最終演變成港版“顏色革命”。“修例風波”期間,“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注2)橫行,香港被破壞得面目全非、滿目瘡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一國兩制”實踐面臨回歸以來最嚴峻挑戰。

——反中亂港勢力鼓吹“香港獨立”、妄圖分裂國家。他們拒不承認國家憲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效力,抗拒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衝擊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大肆宣揚“民族自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倡狂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不斷進行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妄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

——反中亂港勢力挑戰中央權威、危害國家政權。他們惡毒攻擊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根本制度,公然侮辱甚至焚燒國旗,汙損國徽和特別行政區區徽,暴力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圍堵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攻佔”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大樓並公然撕毀基本法。他們妄圖通過操縱香港選舉獲取立法會主導權,無差別否決政府議案,以癱瘓香港管治,進而引發憲制危機,最終實現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

——反中亂港勢力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破壞社會秩序。他們操縱輿論工具、煽動仇恨、鼓吹暴力、教唆裹挾青年學生從事違法活動,肆意破壞地鐵、機場、巴士、交通信號燈等公共設施,在公共場合投擲燃燒瓶、汽油彈,暴力對抗警方執法,圍堵員警總部,打砸中資銀行以及與內地、特別行政區政府相關的企業,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香港經濟受到嚴重傷害,百業蕭條,市井慘澹,香港本地生產總值大幅下跌。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就業、就學、就醫、出行遭遇極大衝擊。香港對外交往受到嚴重干擾,投資和營商環境惡化,國際形象蒙塵。

——反中亂港勢力踐踏人權自由、破壞香港民主。他們對持不同意見者進行無差別攻擊,非法禁錮、圍攻虐打甚至潑油火燒,並將暴力魔爪伸向社區,嚴重侵犯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脅迫、恐嚇、攻擊參選人和選民,甚至公然刨掘議員祖墳,嚴重破壞選舉公平;濫用立法會議事規則惡意阻撓立法會正常議事和運作,令許多涉及經濟民生的重要議案無法理性討論和通過,嚴重損害市民利益福祉。

——反中亂港勢力勾結外部敵對勢力、招徠外部干預。他們甘當外國政治代理人,頻頻竄訪海外,為外國炮製涉港議題提供所謂證據材料,乞求對國家、對香港實施制裁,向外國建議制裁方法、提供制裁名單,聲稱“很想外國影響我們”“非常需要外國的勢力讓我們撐下去”,甚至宣稱“為美國而戰”。這是公然與國家、與香港為敵,罔顧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罔顧香港的根本利益。外部敵對勢力為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蓄意歪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以實施無理制裁等方式插手香港事務,粗暴干涉中國內政。

反中亂港勢力利用“修例風波”造成的混亂,在2019年11月舉行的第六屆區議會選舉中攫取了多數議席,將區議會變成宣揚“港獨”“黑暴”“攬炒”的平臺。他們借勢倡狂,進而提出“奪權三部曲”,妄圖在控制區議會之後,接續控制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委會,最終左右行政長官選舉、全面奪取香港管治權。

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策動的這場港版“顏色革命”,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香港憲制秩序和法治,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也愈加凸顯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法律漏洞和機制短板。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努力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但僅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力量已無法有效控制局面、維護國家安全。中央政府必須採取措施,迅速構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屏障,以有效化解國家安全面臨的重大現實威脅。

二、中央政府對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

面對香港“修例風波”動盪局面,中央審時度勢、果斷決策,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和地區治理,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一舉扭轉香港亂局,譜寫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新篇章。

(一)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

中央政府對所屬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根本責任,憲法、香港基本法、香港駐軍法、國家安全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香港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等,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等等。香港駐軍法保障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國家安全法規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也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中央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各國皆然。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均以國家層面立法的形式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維護國家整體安全。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實行普通法的國家,也都制定了大量維護國家安全的成文法律,構建了涵蓋立法、執法、檢控、審判及罪犯改造等各個方面嚴密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並根據國家安全形勢的變化及時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面臨最嚴峻的挑戰,且香港難以自行完成有關立法的情況下,中央行使憲制權力,從國家層面立法維護國家安全迫在眉睫、勢在必行。

(二)出臺香港國安法“一法安香江”

針對“修例風波”發生後香港日益惡化的安全形勢,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等重大部署。

2020年,中央通過“決定+立法”的方式,即由全國人大作出決定,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在憲法和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建設,終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長期“不設防”的歷史。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下簡稱“全國人大‘5·28’決定”),明確了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有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防範、制止和懲治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並決定將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這部法律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心聲,代表了不可撼動的國家意志。

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宗旨是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主要內容有:第一,規定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第二,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法治和保障人權原則,包括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保障訴訟權利、一事不再理等。第三,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及其職責。第四,規定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行和相應處罰。第五,規定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式。第六,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管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形和程式。

香港國安法創造性地建立了中央和特別行政區層面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根據香港國安法的規定,2020年7月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提供意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律政司設立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2020年7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法成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2022年12月30日,針對香港國安法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闡明有關條款的含義,進一步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上的判斷權、決定權,強調其決定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規範了特別行政區層面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相關問題的方式和路徑。

香港國安法是針對“一國兩制”實踐中出現的國家安全突出問題,為防範國家安全風險而制定的,捍衛“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為香港好、為廣大香港居民好。香港國安法的制度設計充分體現了堅守“一國”之本、尊重“兩制”差異的立法精神。香港國安法明確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規定特別行政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授權特別行政區對絕大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體現了對特別行政區高度信任,這在其他主權國家極為罕見。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堅持和完善了“一國兩制”,各種攻擊香港國安法所謂改變“一國兩制”的說辭,完全違背事實和真相。

香港國安法既妥善處理了同香港基本法的關係,也妥善處理了同香港本地法律的關係。一方面,香港國安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5·28”決定而制定的一部全國性法律,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對基本法建構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補充完善和具體化。香港國安法同香港基本法一道,共同構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法律基礎。另一方面,香港國安法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專門法律,妥善處理了與香港本地法律的關係。香港國安法充分兼顧香港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的特點,在法律概念、規範結構、用詞用語等方面實現了與香港本地法律的相容、銜接、互補。

香港國安法橫跨普通法、大陸法兩大法系,兼具實體法、程式法、組織法等法律規範,既尊重了香港的普通法傳統,又為不同法律體系的交流互鑒、共同發展提供了有益借鑒。有了香港國安法,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囂張氣焰受到沉重打擊,香港選舉制度和區議會等地區治理制度得以系統性重塑,“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全面落實。香港國安法“一法安香江”,成為香港由亂到治的“分水嶺”,開啟了“一國兩制”實踐的新征程。

(三)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守牢特別行政區管治權

選舉制度事關國家政權安全,必須確保選舉出來的管治者都是愛國者。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人民會允許不愛國甚至賣國、叛國的勢力和人物掌握政權。把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是保證香港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守護好管治權,就是守護香港繁榮穩定,維護750萬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

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從法律上堵死反中亂港勢力循選舉進入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的通道,守牢特別行政區政權安全,中央通過“決定+修法”的方式,即由全國人大作出決定,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選舉制度。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明確完善選舉制度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素,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2021年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式》。2021年5月2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完成選舉制度本地立法工作。

完善後的選舉制度重點包括重新構建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擴大規模、增加界別、優化分組、完善職能;立法會議員總數由70人增至90人;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等。香港選舉制度經過此次完善,修補了原有選舉制度的漏洞和缺陷,築牢了維護政權安全的籬笆,將反中亂港勢力排除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新的選舉制度,強化了行政和立法之間的有效配合,減少了政治爭拗和對抗的干擾,讓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致力於破解香港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實實在在地增進廣大市民的利益福祉。實踐證明,新選舉制度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符合香港實際,為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制度支撐,是一套好制度。

中央採取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等一系列標本兼治的舉措,有效維護了國家安全,有力維護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沉重打擊了反中亂港勢力,對香港迅速止暴制亂、實現由亂到治的歷史性轉折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在“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敢於擔當、善作善成,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積極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進一步築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

(一)歷史性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期盼已久的共同願望。香港社會也普遍認為這一立法“欠帳太久”,呼籲儘快完成。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創造了條件。2024年1月,特別行政區政府啟動立法工作。立法會依照法定程式逐條審議法案。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條例”),並於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終於履行了長期未完成的憲制責任。

香港國安條例全面落實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補上了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漏洞和短板。香港國安條例同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全面體現了“一國”精神。該立法對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作出規管,並根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完善了相關制度機制,使香港特別行政區能夠全面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國安條例明確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重要原則,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別行政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香港國安條例採用普通法制度下常用的法律草擬方式和習慣訂立,充分吸收香港本地現行法律規定,並積極借鑒其他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同類立法最新成果和有益經驗,與國際通行做法及規則相接軌。香港國安條例既是保安全之法,也是促發展之法,明確規定確保特別行政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為香港營造了更穩定和更可預期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二)持續完善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條例,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本地法律,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更具體、更完備的制度保障。比如,2020年,行政長官會同特區國安委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授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詳細列明執行各項措施的程式要求、所需符合的情況和審批的條件等,為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部門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提供依據。2023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在保留原有海外律師專案認許制度的前提下,明確不具有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代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條件和程式,有效化解了無香港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代理國安案件引發的國家安全風險。針對區議會曾一度成為煽動“港獨”“黑暴”“攬炒”的平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使區議會回到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正確軌道,強化其諮詢和服務功能,並明確區議員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2025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香港國安條例,通過《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佈)令》兩項附屬法例,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依法有效履行職責夯實基礎。

(三)有力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和司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切實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加強統籌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檢控、司法部門無畏無懼、恪盡職守,依據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條例等法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捍衛公平正義。

——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截至2026年1月,依據香港國安法,共有98人被檢控、78人被定罪。針對逃竄海外後繼續公然違反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條例的反中亂港分子,香港警務處國安處依法通緝,並採取指明潛逃者懲罰措施。這是維護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是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的必要之舉,是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正當之舉,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眾多國家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具有域外效力,香港特別行政區通緝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的做法,借鑒了有關國家的法律和實踐,但更加理性、克制,符合香港社會實際。

——司法機關公正審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5年多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審理了一系列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反中亂港分子被依法定罪判刑。2025年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有關法律案件作出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準確適用香港國安法及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法例,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判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確認,任何人行使權利和自由時,不得拒絕承認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法治社會中的個人自由和權利不是無止境、不是絕對的,否則濫用時的破壞力及顛覆性不言而喻;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例之間是相容、銜接和互補關係。在保障庭審公正性和被告人訴訟權利方面,法院確認指定法官制度不影響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設陪審團不影響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有關判詞指出:設立指定法官的制度有助於提高審訊效率及一致性,法官履行職責時受司法誓言約束,須嚴格依法履行其職能,並須完全不受政府的任何干涉或影響,舉證責任、舉證準則、無罪推定、緘默權和公正審判的權利等相關法律權利仍適用,就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設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任何刑事案件一樣。

——保障在囚人員各項權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所有在囚人員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心理輔導和宗教服務。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獄規則》,逐一審視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是否符合減刑或提早釋放條件並作出安排。有囚犯因在獄中積極悔過、表現良好,被研判不再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獲准提早釋放,體現了香港國安法律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理念和對人權的尊重保護。

(四)扎實推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

國家安全猶如空氣、陽光,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人人都是國家安全的持份者、受益人,也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責任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持續加強宣傳教育,不斷增強香港居民國家安全意識。

——打造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品牌活動。香港特別行政區連續舉辦“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採取開幕典禮、主題講座、紀律部隊開放日等多種形式宣介國家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多次舉辦“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舉辦“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5周年”論壇。2024年8月推出首個常設國家安全展廳,全方位介紹總體國家安全觀,舉辦有關專題展覽,至今累計吸引超過150萬香港市民參觀。

——重點加強對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教育。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辦“全港學界國家安全常識挑戰賽”“全民國情知識大賽”等系列挑戰賽。推動各級學校全面系統規劃和推動國家安全教育。制定並更新中小學《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將國家安全教育元素有機融入相關課程。

——創新方式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創建“香港修例風波真相”專題網站,展示真實史料,讓“修例風波”警鐘長鳴。推出《國安法事件簿》等電視節目,以案釋法增強國家安全意識。製作國家安全教育動漫《安仔與熊仔》等,以活潑生動方式推廣國家安全教育。培訓“國家安全教育地區導師”和“青年國安大使”,向全社會宣傳普及國家安全知識。全港18區每年舉辦國安嘉年華等活動,推動國家安全教育進社區、進基層。現在,要安定安寧、不要暴亂動盪,要繁榮昌盛、不要凋敝衰敗,要精誠團結、不要對立撕裂,要文明法治、不要野蠻失序,已成為全體香港居民的共同心聲。

在中央政府堅定支持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完成一系列本地立法,構建了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緊密銜接、渾然一體的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日益健全,機制愈發順暢,能力不斷增強,“國安家好”的共識深入人心,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強大合力。

四、香港實現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

經過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共同努力,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得到有力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得到有力促進,廣大居民福祉得到有力保障,香港進入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打下堅實基礎。

(一)政權安全有效維護,治理效能顯著提升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從根本上保證了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由堅定的愛國者掌握。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牢固確立,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成為自覺。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新選舉制度先後成功舉行選舉委員會選舉、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第七屆區議會選舉、第八屆立法會選舉,當選者皆為愛國者。涵蓋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公務員和區議員的宣誓效忠制度建立健全並有效實施,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高品質民主深入推進。

行政主導體制運行順暢,特別行政區治理水準不斷提升。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積極履行香港的當家人、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職責,擔當作為、奮發進取、善作善成。第六屆特別行政區政府踐行“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把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更好結合,敢於破除利益固化藩籬,著力破解經濟社會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良性互動,立法會議員廣泛聽取市民意見,積極為政府施政建言獻策,更好發揮參政議政作用。區議會和關愛隊、地區“三會”成員紮根基層,當好橋樑紐帶,用心用情服務市民,成為政府施政的助手、市民解決問題的幫手。愛國愛港政團社團發揚光榮傳統,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一起撐香港、建香港。香港呈現出良政善治的嶄新面貌。

(二)法治尊嚴有力捍衛,社會秩序恢復穩定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沉重打擊了反中亂港勢力肆意踐踏法治,挑戰香港執法、司法機關的囂張氣焰,讓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回來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受到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在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香港告別了動盪不安的局面,恢復了安寧、恢復了秩序、恢復了以往的活力,社會的穩定變得更加持久。市民安心出行,商家安心營業,學生安心上學,商業區充滿生機和活力,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充分保障,香港重新成為全球最安全城市之一。文化、藝術、體育、金融、經濟、貿易等領域的盛事活動接連舉辦,國際大都市魅力更加彰顯、風采更加動人。

香港司法法律界堅定擔當起香港法治守護者的責任。特別行政區法院依法對“修例風波”中出現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作出了具有阻嚇性的判決。面對一些國家對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惡意攻擊,乃至恐嚇、威脅、制裁,香港執法、檢控和司法人員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公正司法,捍衛公平正義,贏得各方尊敬和讚譽。香港包括普通法在內的原有法律制度得到保持和發展,法治“金字招牌”享譽全球。國際調解院總部、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紛紛落戶香港,這是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投下的“信心票”。

(三)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經濟發展蓬勃興旺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為市場注入了強大的穩定性、確定性、可預期性,香港營商環境越來越好、各國投資者紛至遝來。

香港經濟穩步增長。2023年香港順利走出新冠疫情,本地生產總值連續保持增長,2024年全年突破3萬億港元,2025年實質增長3.5%。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更加穩固,經濟自由度蟬聯全球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指數評分排名世界第三,世界競爭力排名重返全球前三,世界人才排名大幅躍升至全球第四、亞洲第一。2025年恒生指數上漲27.8%,港股IPO規模同比增長兩倍、高居全球第一。香港航空貨運量連續多年保持全球第一,船舶註冊噸位排名全球第四,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排名全球第四。新動能新優勢不斷聚集增強。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以創新方式加速發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正式開園。有超過2700家單一家族辦公室在港經營,當中一半以上管理資產規模超過5000萬美元。母公司在海外或內地的駐港公司超11000間,創歷史新高。全球投資者用真金白銀為香港未來投下“信心票”。香港仍然是舉世公認的全世界營商環境最好的地方,是幹事創業、投資興業、成就夢想的熱土。

香港內聯外通功能強化拓展,重要橋樑和視窗作用更加凸顯。香港連續成功舉辦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吸引全球金融精英密集來港,2025年舉辦的第十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吸引相關國家和地區逾6000名政商界人士參會。香港總商會委託專業機構調查編制的“亞洲城市國際化指數”中,香港排名第一。2025年11月,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佈將在港設立辦事處。2025年全年香港吸引旅客4990萬人次、同比增長12%。有外國駐港機構發佈的2026年有關調查報告顯示,94%的受訪美資企業對香港的法治表示信任。那些極力唱衰香港、大肆抹黑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聲譽,鼓動在港企業撤離等言行,註定是徒勞的。

(四)權利自由更有保障,市民福祉日益增進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為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自由提供了更好保障。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多來,檢控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比例不到0.2%。這充分說明香港國安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人的人權自由,與某些國家肆意將經濟、技術、資本、貨幣、關稅作為泛國安化武器有本質區別。香港居民依法行使各項權利,享有各種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等,個人隱私受到應有保護。香港社會繼續保持高度多元、五光十色,任何人不管持何種政治立場、奉行什麼理念,只要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都可以在香港自由地生活、工作、學習。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發佈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有200多家,進入香港的境外新聞媒體有增無減。所謂“香港國安法損害人權和新聞言論自由”“以言入罪”“有了國安法就沒有‘一國兩制’”等謠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保障全社會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搞建設、惠民生,廣大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推展“簡約公屋”等有力舉措,使公屋輪候時間大幅縮短。“社區客廳”加速建設,改善基層市民生活環境。地區康健中心作為社區醫療健康服務樞紐的作用強化,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公共福利覆蓋及配套資助計畫進一步擴大,長者醫療券拓展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更多醫療機構。首間中醫醫院開設運營,跨境安老院新增多家。落實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取消強積金對沖,讓勞動者權益更有保障。“大灣區青年就業計畫”恒常化,更多企業提供職位支援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香港市民得到了更多“看得見、摸得到”的民生實惠。現在,香港社會戾氣少了,愛國愛港人士揚眉吐氣,反中亂港言行遭到唾棄。愛國主義教育廣泛深入開展,以愛國愛港為核心、與“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日益形成鞏固,社會正能量不斷彙聚、正氣不斷上揚。

五、以高水準安全護航“一國兩制”事業高品質發展

當前,中國進入了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一國兩制”實踐進入了新階段,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鬥爭依然尖銳激烈。新時代新征程,必須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牢牢把握“一國兩制”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要求,堅定不移建設高水準安全,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一)堅持中央政府根本責任和特別行政區憲制責任相統一

“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的共同責任。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依法全面維護國家安全,行使相關權力,包括處理特別行政區層面難以解決的維護國家安全問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督和問責。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中央主導、特別行政區主責,符合“一國兩制”方針,是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的生動體現。

面對複雜多變的形勢,必須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一國兩制”實踐的全過程。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不斷增強國家安全意識,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國安條例等法律,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和水準。

(二)堅持把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堅持把政治安全擺在首位,是新時代中國國家安全的生命線。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反中亂港勢力對特別行政區政權的攻擊,實質上是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破壞國家的根本制度。“一國兩制”下維護政權安全,不僅要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的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而且要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的安全。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

“修例風波”殷鑒不遠,國家安全警鐘長鳴。維護政權安全必須把反中亂港勢力排除在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嚴防打著所謂“民主”“自由”“人權”口號的“軟對抗”,嚴防海外反中亂港活動倒灌香港。必須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形成更廣泛的國內外支持“一國兩制”的統一戰線。必須堅定走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發展道路,通過舉行高品質的選舉,把愛國愛港立場堅定、管治能力突出、熱心服務公眾的賢能人才選入管治團隊。必須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推動行政與立法良性互動,不斷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

(三)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

國家安全是每個人的安全,攸關香港全體居民和各國投資者的利益福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不追求“絕對安全”,或者“泛化安全”,對人權保障作出了完善的規定,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保障個人和組織依法行使權利和自由不受影響。在追訴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過程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儘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鮮明特色和重要經驗,必須長期堅持。香港居民和法人與其他國家、地區及相關國際組織的正常交流以及在港外國人的各項權利依法得到保障,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正常的官方往來、商業交易、科研合作、學術交流和民間交往等活動,都受法律的充分保護。

(四)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維護安全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本地法律開展工作,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堅持罪刑法定,法律規定為犯罪行為的,按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予定罪處刑。堅持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遵循法律的正當程式,奉行無罪推定,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任何人已經司法程式被最終確定有罪或宣告無罪的,不得就同一行為再予審判或者懲罰。執法機關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執法權,遵守法定程式,接受司法審查。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獨立行使審判權,依法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受任何干涉。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

保持香港普通法制度,持續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確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不斷增強香港居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五)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維護安全和推動發展都要堅定不移。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是在發展中形成的,同樣要在發展中鞏固和提升。推動發展,絕對不能忽視安全。過去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健全,政治爭拗和社會亂象不斷,錯失了很多發展良機,民生福祉受到影響。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為了讓香港更好地發展,讓香港居民過上更好的日子,讓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護。樹立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既抓好高品質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又抓好維護國家安全這個頭等大事,把香港繁榮發展建立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

新形勢下應推動發展和安全動態平衡、相得益彰,堅持促進創新和防範風險相統一。鞏固提升香港獨特地位優勢,不斷增強發展新動能。更加重視金融、航運、貿易以及海外利益保護等非傳統領域的安全,切實防範外部敵對勢力干預破壞,進一步健全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制度機制,完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有效化解重大風險,實現香港經濟高品質發展,保持社會大局穩定。

(六)堅持在開放中維護安全

“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塑造的是開放型安全,強調在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是久負盛名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一直保持自由港地位,實行零關稅政策,自由開放雄冠全球。作為連接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全球經濟體系的關鍵樞紐,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資金鏈安全,就是維護國際經濟金融安全,就是維護經濟全球化的基本秩序。在高度國際化環境下,香港既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又堅定不移保持開放,在開放中保安全,以安全促開放。

堅持在高水準安全保障下推進高水準開放,確保營商環境更加自由開放,資本市場更加有活力、有韌性,資金、人員、貨物、資料等要素流動更加便捷,國際交往合作更廣泛、更緊密,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不斷提升。香港繼續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終審法院繼續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外來的律師繼續依法在港工作和執業。世界各國各地區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繼續得到平等保護,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族裔、不同的文化交流互鑒,多元文化共存交融的特色愈發彰顯。

無論國際風雲如何變幻,中央政府始終全力支持香港建設高水準安全,全力支持香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全力支援香港廣泛拓展國際聯繫,全力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中央政府將一如既往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一國”之本,尊重“兩制”差異,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保持香港國際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區地位長期不變,保持普通法制度長期不變,切實保護私有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投資者在香港的安全和合法利益。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夯實了“一國兩制”實踐的安全根基,進一步充實了我國國家安全體系,對在高度國際化、全面開放條件下維護國家安全進行了成功探索,豐富了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的內涵,也為各國各地區維護國家安全作出了新示範。

結束語

“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波瀾壯闊,歷程極不平凡,成就有目共睹。香港今天安定繁榮的良好局面來之不易,必須倍加珍惜。一個既安全又自由、既安全又發展、既安全又開放、既安全又生機勃勃的香港,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國家根本利益,符合香港居民福祉,符合外來投資者利益。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本質上是堅持和發展“一國兩制”事業的實踐,是保護750萬香港居民的基本人權、尊嚴和福祉的實踐,是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的實踐。當今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複雜變化,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定扛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持續築牢國家安全屏障,以高水準安全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有了高水準安全的香港,定能戰勝前進道路上的風險挑戰,在動盪不安的世界中穩如磐石;有了高水準安全的香港,定能主動識變應變求變,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在改革中開創香港發展新局面,實現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有了高水準安全的香港,定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創造新輝煌、作出新貢獻。

(注1)三個不平等條約:1842年8月2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1860年10月24日,英國迫使清政府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南端界限街以南的地區。1898年6月9日,英國迫使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新界”地區99年,由此侵佔整個香港地區。

(注2)“攬炒”是粵語詞彙,香港撲克遊戲術語,意為“我要抱著你一起死”,比“同歸於盡”“玉石俱焚”更嚴重。

注:文中(注1)、(注2)為右上角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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