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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 第四冊 第十五章 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

資料庫

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 第四冊 第十五章 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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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 第四冊 第十五章 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

2024年04月24日 16:24 最後更新:12月31日 16:53

序言

15.1 為了分別了解警務人員的觀感,以及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 監警會委託學者進行兩項獨立研究。會方相信有必要進行獨立研究,以釐清事實,而且相關意見調查可供處長及有關部門作日後擬定政策的參考。然而, 必須謹記所有研究均在時間和研究方法方面(包括研究問卷當中設定的問題)有所局限。因此, 讀者參考這些研究結果時,必須自行作出判斷。

15.2 投訴警察通常由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期間與公眾人士接觸時而衍生,按照常理假設,投訴的基礎源自涉事警務人員與投訴人互動期間的客觀事實,但實際上促使投訴人提出投訴的關鍵因素,在於投訴人對以下各項的觀感: (1)投訴人行為的合法性; (2)警務人員就投訴人行為所採取行動的合理性; 及(3)警務人員與投訴人對雙方的態度,警務人員對投訴人及其行為的觀感和態度,以及警務人員作為執法人員的角色,均影響其行動而衍生投訴。不論投訴是否有根有據,投訴人與有關警務人員相互之間的觀感、行為和舉動, 均為引致投訴的關鍵因素。

15.3 截至 2 月底,警方在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期間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行動,一共衍生 542 宗須匯報投訴和 1 099 宗須知會投訴,合共 1 641 宗投訴。從處理投訴和預防投訴的角度來看,監警會了解前線警務人員,示威者及公眾人士以下各方面的觀感,將有助會方向警隊作出建議:

(a) 找出警務人員對於公眾人士、和平示威者及部分示威者暴力行為的態度。

(b) 找出警務人員就大型公眾活動中的警務工作有何觀感,對警隊處理大型公眾活動方式的觀感,尤其是對於使用武力應對部分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方面有何觀感,以及對於團隊中主管及同僚方面有何觀感。

(c) 找出警務人員對於工作是否有滿足感,尤其考慮到工作所帶來的沉重壓力。

(d) 找出持份者( 即示威者) 在研究進行期間參與大型公眾活動的原因和期望。

15.4 為此,監警會委託倫敦大學學院的學者,對隨機挑選的警務人員進行研究,同時委託香港中文大學(中大)的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學者, 對示威者和公眾人士進行研究。本章闡述上述兩項研究結果摘要, 而兩項研究的完整報告則載於監警會網站。

倫敦大學學院的學者對警務人員進行研究

15.5 警隊抱負,目標及價值觀如下:

抱負

使香港繼續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安全及穩定的社會

為確保社會安穩,香港警隊務必:

 維護法紀
 維持治安
 防止及偵破罪案

 保障市民生命財產
 與市民大眾及其他機構維持緊密合作和聯繫
 凡事悉力以赴,力求做得最好
 維持市民對警隊的信心

價值觀

 正直及誠實的品格
 尊重市民及警隊成員的個人權利
 以公正、無私和體諒的態度去處事和對人
 承擔責任及接受問責
 專業精神
 致力提供優質服務達至精益求精
 盡量配合環境的轉變
 對內、對外均維持有效的溝通

社會期望警務人員在執法時, 謹守上述共同的目標及價值觀。過去 10 個月中,警務人員承受沉重壓力。是次意見調查目的是了解這些警務人員的目標及價值觀,有沒有被打擊。

15.6 倫敦大學學院的學者對警務人員進行的研究涵蓋三部分:

(a) 向隨機挑選的 485 名前線警務人員發放網上問卷;

(b) 與隨機挑選的 18 名警務人員進行個別面談; 及

(c) 舉行小組討論, 每個小組由隨機挑選的七名警務人員組成。

15.7 研究是在2019年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 日期間進行,亦即大型公眾活動的中期階段,研究目的是「深入了解大多有參與處理近期的大型 公眾活動的前線警務人員,他們的當前經驗、想法、態度和觀感」。研究結果如下:

警務人員對公眾人士的態度

15.8 受訪的警務人員普遍對公眾人士持正面態度,並認同良好警民關係的重要性,他們傾向認為公眾人士對警方抱持相同想法。75% 受訪警務人員同意了解社會需要是重要的,59%受訪警務人員同意聽取公眾人士的意見是重要的。

對整體警民態度的觀感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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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然而,受訪警務人員對於近期的示威有否影響警民關係,持有不同想法。

(在本章節中, 藍色對話框的內容是選自受訪警務人員的說話, 當中乃受訪警務人員對有關問題的典型及最具代表性的回應/想法。)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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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人員對和平示威者的觀感

15.10 83% 受訪警務人員同意應該為和平示威提供便利, 58%受訪警務人員同意「警方應與這些示威者合作,以確保示威得以和平進行」。然而, 61% 受訪警務人員關注和平示威者不守法,對於能否在和平示威中執行警務工作, 感到模稜兩可。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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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相比起一般公眾人士,警務人員覺得自己與和平示威者之間有更大距離感。大部分對和平示威者持普遍負面看法的警務人員,均認為和平示威者同樣對警方持負面看法。

警務人員對暴力示威者的觀感

15.12 受訪警務人員對暴力示威和暴力示威者的評價更加負面,90% 受訪警務人員認為暴力示威者罔顧法紀,只有 22% 受訪警務人員同意「警方應與這些暴力示威者合作, 以確保示威得以和平進行」。大多數受訪警務人員覺得自己與暴力示威者之間有很大的距離感, 對暴力示威者持非常負面的看法,並且認為暴力示威者同樣對警方抱持類似的看法。

監警會截圖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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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人員在示威中執行警務工作的經驗

15.13 研究中的受訪警務人員自從 2019 年 6 月起( 直至 2019 年 10 月進行研究為止), 平均有 47% 的時間執行示威活動相關的警務工作。他們平均每星期工作 5.6 天,平均每天工作 13.5 小時。在面談和小組討論中, 全部受訪警務人員均談及示威活動期間的工作時間較長。

15.14 50% 受訪警務人員試過最少一次與示威者發生言語衝突,至於使用武力、遇襲和受傷的經歷則較少,36% 受訪警務人員報稱在示威活動執行警務工作期間曾經遇襲,20%報稱受傷,32%報稱曾經在示威中使用武力。

15.15 在獲取同僚支持方面,受訪警務人員傾向有非常正面的體驗,並認為近期的事件令警隊內部關係更團結, 讓同僚之間有更多機會建立緊密關係,以及更多機會與同僚緊密合作。大部分受訪者經常感覺自己得到其他警務人員的信任和支持,亦得到同僚的信任,而且團隊內部溝通良好
( 詳情請參閱下列圖表)。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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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 對於大多數警務人員來說, 警務人員的身份很重要。82% 受訪警務人員同意「身為警務人員這個身份對我很重要」, 84%受訪警務人員則感覺自己與其他警務人員關係緊密。

警務人員對其主管和警隊架構的觀感

15.17 受訪警務人員傾向對其直屬上司觀感正面,71% 受訪警務人員表示主管對他們很尊重。然而,分別有三分之一及一半受訪者認為其主管只是間中或甚少按程序公義對待他們。警務人員對於分配公義(即在獎勵和工作分配方面的公平程度), 觀感沒那麼正面。只有 33%受訪警務人員同意自己的工作得到公平回報,33% 受訪警務人員同意自己獲分配的工作量屬公平。

務人員對於與示威相關的工作的觀感

15.18 受訪警務人員對於與示威相關的工作看法不一,51% 受訪警務人員對警隊處理示威的方式觀感正面, 但只有 29% 受訪警務人員認為, 警隊有竭盡所能, 處理示威活動為警務人員帶來的壓力。

15.19 警務人員認為警方在示威期間使用武力有合理、正當理由,並合乎比例。

監警會截圖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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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 22% 受訪警務人員對於自己被指示執行的警務工作感到不安。

警務人員的自我形象以及對警務工作的理想

15.20 受訪警務人員對於自己身為和平守護者的合法地位,相對上有較為強烈的意識,68%受訪警務人員對於獲賦予的權力感到信心。然而,很多警務人員對於自己行使職權的能力稍欠清晰, 只有 46%受訪警務人員感覺自己擁有足夠權力好好履行職務。

15.21 大多數受訪警務人員認為,以符合程序公義的方式對待公眾 人士是重要的,55%受訪警務人員同意「不論對方的行為如何,我們都應該給予每一個人同等程度的尊重」。

警務人員的工作滿足感及壓力

15.22 受訪警務人員普遍對工作有高度滿足感,64% 受訪警務人員對於警務人員的工作感到滿意,63% 受訪警務人員則表示不會考慮轉換另一份工作。

15.23 壓力程度同樣高,但不致於極大壓力。28% 受訪警務人員經常感到緊張或繃緊,43% 經常感到憤怒,43%經常感到難過。壓力源自多方面, 包括工作時間長、身心俱疲、與家人和朋友相處的時間減少、工作壓力, 以及擔心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中大傳播與民意研究中心對示威者及公眾人士進行的意見調查

15.24 中大傳播與民意研究中心學者對示威者及公眾人士進行的意見調查分為兩部分:

i. 在 2019 年 6 月至 12 月期間舉行的 26 次大型集會及示威中,現場訪問了 17 233 名隨機抽樣的示威者;及

ii.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12 月 13 日進行電話訪問,隨機選出電話號碼,訪問了 2 008 名公眾人士。中大傳播與民意研究中心在 2019 年 5 月至 10 月期間進行了類似電話訪問的數據用於趨勢分析, 由此建立了數據庫,包含 2019 年 5 月至 12 月與參與訪問的 5 907 名公眾人士。

15.25 意見調查的目的旨在:( 1)「探討公眾的態度,包括對一般示威者、暴力示威者、警方以至對香港社會的看法等」, 包括公眾對警方及示威者的情緒, 以及( 2)「找出研究期間示威者暴力行為的原因和期望」,以及輿論對示威驅動力的看法。意見調查結果如下:

現場調查結果

(I) 示威者的示威動機

15.26 根據 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的調查,受訪者中有 85.1%至94.8% 認為,「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現場受訪者早期參與示威活動「非常重要」的動機。儘管政府一再重申該草案已經「暫緩」或「 壽終正寢」,但示威者仍然強烈要求政府完全撤回草案,直至政府於 2019 年9 月 4 日宣布撤回該法案。

15.27 根據 80% 至 90%的受訪者表示, 參與示威活動的其他「非常重要」動機包括:( 1)「不滿警方處理示威活動的手法」( 2)「不滿警方以暴動罪控告被捕人士」及( 3)「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不滿警方處理示威活動的手法」為「非常重要」動機的受訪者比例,由 7 月中旬的
90.4% 上升至 7 月底的 98.3%的高峰。2019 年 7 月 21 日發生的元朗事件,是 7 月份比率顯著上升的原因。及至 2019 年 12 月初,比率依然高達 92.9%。

(II) 示 威者對示威活動激進化的態度

15.28 隨著示威活動持續,示威者越趨相信激進示威的成效。在示威活動初期,現場調查受訪者中有 38.2% 認為「激進的示威可令政府聆聽民意」。到後期, 比率上升至 60%。2019 年 6 月,約 70%受訪者認同「當政府一意孤行的時候, 抗爭者採取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從 2019 年 7 月下旬開始,比率上升至超過 90%。受訪者認為「激進的示威抗議會令社會上其他人反感」的比例,從初期( 6 月)的 50% 至 60%,降至後期( 10 月至 12 月)的 30%。受訪者不太擔心示威活動激進化, 會令他們與公眾變得疏離。只有 30% 的受訪者不認同激進示威者的激進策略。有 80% 至 90% 的大多數受訪者相信,和平陣營與激進陣營可產生協同效果。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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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士的電話意見調查結果

(I) 公眾對示威活動的意見

15.29 電話訪問受訪者中有 62.3% 支持示威活動,主要原因如下:

(a) 不滿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佔受訪者的 33.5%);

(b)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29%); 及

(c) 捍衛和追求民主、自由、法治及權利( 28%)。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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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受訪者中有 18% 反對示威活動,主要原因如下:

(a) 反對示威者破壞社會或危害公眾( 46.2%); 及

(b) 反對示威者使用暴力或進行非法行為( 25.7%)。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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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17.9% 受訪者介乎支持與不支持示威活動之間。

(II) 公 眾對示威活動激進化的態度

15.32 儘管示威者對激進行動態度正面,但電話訪問受訪者則大多不贊同激進示威者採取的激進行動。電話訪問受訪者認為,最無法接受示威者以下行動:

(a) 向警務人員或警署投擲汽油彈(佔受訪者的 48.5%);

(b) 與持不同意見人士發生衝突時使用武力( 48.4%);

(c) 損壞港鐵設施及交通燈等( 45.6% );

(d) 使用武器襲擊警務人員( 45.2% ); 及

(e) 破壞指定商店( 43%)。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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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大多數電話訪問受訪者( 66.8% 至 82.8%)認為,「在香港參與抗議活動,一定要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然而,受訪者中有 55.7% 至 68.4% 認為,當「 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應時, 示威者有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儘管 37.7%的受訪者認為激進示威比和平示威更為有效,但 33.5% 的受訪者表示反對,而 27.1% 的受訪者則保持中立。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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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公 眾對警方的觀感

15.34 72.6% 的電話訪問受訪者不滿意警方處理示威活動期間的整體表現。69.5%受訪者表示不滿的主要原因是「警方使用過度武力」;有 13.2% 認為「濫用權力/違反規例」;另有 12.6%歸咎於「任意拘捕」。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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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與處理示威活動的表現比較,公眾對警方的日常警務工作表現稍為正面,其中有 45.7% 的受訪者表示不滿。受訪者中有 33.1% 感到滿意(警方整體表現),主要原因在於「警察維持公眾安全和秩序/保護民生」,另 有 32.8% 的受訪者認為「警方保持克制/他們的表現達到標準」。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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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公 眾對警方行動的觀感

15.36 電話訪問受訪者對警察在示威活動中的許多行動大多感到不滿。分別有 78.9% 和 77.3% 的受訪者認為「在衝突現場開實彈槍」及「制服上未有展示警員編號」屬於最不能接受的警方行動。由 0 至 10 評分, 公眾不滿的警察行動評分如下:

(a) 在衝突現場開實彈槍( 1.66 分–最不接受) ;

(b) 制服上未有展示警員編號( 1.78 分);

(c) 處理不同政見人士衝突的手法( 2.19 分);

(d) 在衝突現場對傳媒的處理手法( 2.32 分);

(e) 在示威現場派出警員喬裝不同人士( 2.33 分);及

(f) 驅散示威人士的做法,例如使用催淚彈、橡膠彈、胡椒噴劑等( 2.54 分)。

(V) 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度

15.37 由0至10 評分,公眾對警察信任度的評分從 2019 年 5 月的 5.6分,下降至 2019 年 10 月的 2.6 分。在 9 月至 10 月間,約 50%的電話訪問受訪者對警方信任度給予零分。儘管信任度評分在 11 月及 12 月回升至 2.85 分,但與示威活動發生前的信任度相比仍屬偏低。

(VI) 公眾對警察形象的觀感

15.38 68.8% 的電話訪問受訪者表示,隨著示威活動發展,他們對警察形象的觀感變差。受訪者表示,以下事件導致警方形象變差:

(a) 2019 年 7 月 21 日的元朗事件(根據 82.2% 受訪者意見);

(b)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太子站事件(根據 49.8% 受訪者意見);及

(c) 2019 年 10 月 1 日用實彈擊中一名示威者(根據 38.3% 受訪者意見)。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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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 隨著示威活動持續,部分受訪者對警察有更好印象。他們大多說警察面對困難仍然盡忠職守。在這些受訪者中,有 40.3%對警察要忍受示威者辱罵表示讚賞;另有 38.5% 鑑於警察及其家人遭騷擾及「起底」,對警察表示讚賞。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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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公眾對示威者形象的觀感

15.40 33.9% 的受訪者認為,以嚴重性最高至最低順序排列,下列激進行為破壞了示威者的形象:

(a) 對持相反意見的人士使用武力( 52.7%);

(b) 破壞港鐵設施及交通燈( 45.5% );

(c) 縱火( 44.7% ); 及

(d) 投擲汽油彈(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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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市民對警方使用武力的看法

15.41 有較多受訪者認為,使用過度武力的是警方而非示威者。在 8 月至 12 月的意見調查中,有 67.7%至 71.7% 的電話訪問受訪者認為警方對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而 17.4%至 22.7% 的電話訪問受訪者則不同意。認為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的受訪者在最後一次意見調查中, 被問及有否親身經歷或目睹警方使用過度武力,67.5%的受訪者回答「無」,32.3%回答「有」。

警方使用過度武力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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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您是否同意「警察使用過份武力」的說法?非常同意、頗同意、一般、頗不同意,還是非常不同意?

受訪者有否親身經歷或目睹警方使用過度武力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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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公眾對示威者使用武力的看法

15.42 在 8 月至 12 月期間進行的電話訪問中,32.8%至 41.4%的電話調查受訪者認為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而 29.3%至 37.4%的受訪者則並不如此認為。在 10 月,此一數字最高,達到 41.4%,但在 11 月及 12 月則下降至 32.8%。

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

監警會截圖

監警會截圖

問題:是否同意「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的說法?非常同意、頗為同意、一般、頗為不同意,還是非常不同意?

15.43 大部分受訪者均認為,示威者應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比例最高是 6 月的 82.8%,最低是 10 月的 66.8% 8。然而,有 55.7%至 68.4%的受訪者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表示理解及/或同情9。

對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的看法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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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是否同意「在香港參與抗議活動時,必須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 非常同意、頗同意、一般、頗不同意,還是非常不同意?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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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暴力升級責任誰屬

15.44 至於示威活動暴力升級的責任誰屬,2019 年 9 月到 12 月分別有50.5%及 58.9%的電話訪問受訪者認為政府應負上最大責任;只有 18.1% 至 22.5%的受訪者認為責任在於警方,及 9.6%至 12.7%認為責任在於示威者;另有 17.8%至 23.8%的受訪者認為責任在於中央政府,9.4%至 11.6% 則認為應歸咎於外國勢力。

監警會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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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的觀察

15.45 倫敦大學學院的學者對警務人員的研究結果,以及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對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研究結果,均顯示雙方對彼此的觀感以及對大型公眾活動的看法存在很大落差。

15.46 警務人員相信自己正確地採取執法行動,回應示威者的暴力及破壞行爲,警務人員認爲他們的工作是協助示威活動和平進行,但當示威活動演變成暴力行爲,便要採取行動維持法治。研究顯示,警務人員雖然覺得備受壓力, 但同時感到身為警務人員,必須保持專業精神。

15.47 研究顯示,示威者及大多數公眾人士相信警方使用過度武力。大部分公眾人士不同意示威者使用武力, 但同時有很大比例的受訪者認為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15.48 本審視工作的目 的,並非調查為何警方的自我觀感與公眾人士對警方的觀感有巨大落差。監警會並無權力就此議題的原因進行調查。會方 認為政府及警隊應考慮如何收窄警務人員與示威者觀感上的落差, 建基於警隊的專業精神,警方著手檢討如何重獲社會的信任, 至為重要。

以上資料來源:監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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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 把平安中國建設推向更高水平

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8日上午就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進行第十九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事關事業興旺發達、事關人民美好生活、事關國家長治久安。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在國家更加安全、社會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滿意上持續用力,把平安中國建設推向更高水平。

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李燕同志就這個問題進行講解,提出工作建議。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認真聽取講解,並進行了討論。

習近平在聽取講解和討論後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不斷完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和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著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成功續寫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適應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平安中國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習近平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遵循,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系統思維,進一步樹立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自覺把發展和安全統一起來,共同謀劃、一體部署、相互促進。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上下齊發力,通過抓好一地一域一業的安全為國家整體安全創造條件,通過及時有效解決一個個安全問題為國家長治久安築牢根基。

習近平指出,平安中國建設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要不斷增進民生福祉,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弘揚銳意進取、甘於奉獻、崇尚法治、文明禮讓的時代新風。

習近平強調,防範化解各類風險是平安中國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把捍衛國家政治安全擺在首位,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要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網絡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工作。要著力防範重點領域風險。

習近平指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必須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要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築起真正的銅牆鐵壁。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及時有效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習近平強調,黨的領導是平安中國建設的根本保證。要始終堅持黨中央對國家安全工作、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在平安建設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要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社會治理效能。要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新時代政法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