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再度委任陳家殷為競委會主席,並再度委任9名現任委員及6名新委員,全部人的任期均為兩年,5月1日起生效。
政府宣布再度委任陳家殷為競委會主席。(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再度獲委任的委員包括陳佩君、房育輝、何淑瑛、劉堅能、羅富源、伍俊達、吳永嘉、黃慧群及信躍升。至於新任委員為陳曉峰、陳家偉、林建康、麥萃才、吳錦華和黃汝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 (資料圖片)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說,競委會致力促進競爭及打擊反競爭行為,積極執行《競爭條例》及推展條例下的不同層面工作。他表示,有信心競委會在陳家殷的領導下,繼續為維護香港的競爭環境作出重要貢獻。
競爭事務委員會星期二起展開大型宣傳教育活動,希望加深公眾對競爭條例下,交換敏感資料的潛在風險,提醒企業要守法。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指出,如與競爭對手交換有關價格、顧客或成本等商業資料,尤其是未來定價意向,則可能損害競爭,因為可以令對手之間更容易預測和配合彼此的行為,讓競爭對手能以合作取代有效競爭,有關行為就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不論是披露或接收資料的一方,都同樣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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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提醒,除了直接與競爭對手交換敏感商業資料,企業亦可能透過第三方,例如行業協會、供應商或分銷商,交換資料,做法同樣損害競爭,因此第三方亦可能因此而須負上法律責任。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說,合謀定價與交換敏感資料,兩者均可以損害競爭,但交換資料可以無協議成份,同樣達到合謀定價的後果,例如令價格上升。
競委會表示,至今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15 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商業資料的行為,牽涉多個不同界別,包括資訊科技、清潔服務合謀案、地產代理商等,其中4宗案件的所有答辯人均被裁定違反《條例》,合共須支付近3000萬港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