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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陽:【「合法權力」絕不能被「非法手段」騎劫】

博客文章

李宇陽:【「合法權力」絕不能被「非法手段」騎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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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陽:【「合法權力」絕不能被「非法手段」騎劫】

2024年06月02日 10:55 最後更新:11:00

歷時逾3年的「35+初選案」近日終有法庭裁決,47名被告中,45人罪名成立。這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其法庭判決及有關判詞意義重大,彰顯《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原意與制定準則。

法庭是次判決明確劃定危害國家安全的紅線,亦清楚闡釋了《港區國安法》第22條,何謂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判決不僅對《港區國安法》第22條定下標誌性的詮釋,亦對日後處理其他同類案件起到標杆作用。更加明確一點:如果有人企圖通過「非法手段或目的」來運用「合法權力」,勢必影響該行為的合法性。

眾所周知,「違法初選」的目的是為了將來可以「無差別」地濫用立法會權力,企圖通過不斷否決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來逼迫行政長官辭職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特區政府的管治,達到憲制危機,破壞並衝擊「一國兩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脅迫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滿足反對派提出的「五大訴求」。毫無疑問,「違法初選」就是一場部分人赤裸裸的奪權運動與政變野心,若罪行得逞後果將不堪設想。

面對如此重大的憲制危機,若特區政府無能為力,中央政府完全可以行使並運用「全面管治權」,將有關全國性的法律在香港特區實施,或者修改《基本法》重塑立法會職權,甚至可以代替地方政府直接出手解決。但始終建基於對「一國兩制」的尊重,建基於法理基礎,中央政府並未有實施上述做法,而只是根據香港實際情況,頒布實施《港區國安法》撥亂反正。

儘管《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可以根據財政預算案的優劣性質,來行使相關投票權力。但這一「合法權力」一定是要建基於「合法手段或目的」。意圖參與謀劃並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政權機關依法施政,就算有關行為不涉及暴力,一樣是屬於顛覆政權的「非法手段」。維護國安絕不能有灰色地帶存在,任何企圖謀劃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須要定罪,起到警示作用。

李宇陽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秘書長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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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註冊局)部分選任委員,疑似對維護國家安全責任陽奉陰違,沒有按法例要求去建立機制,拒絕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註冊為社工,同時又以「無罪推定」為藉口,通過委任被控暴動罪的社工加入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有關爭議,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公開向註冊局「發炮」後,終於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而特區政府亦明顯已忍無可忍,決定修改註冊局的組織方法,好讓註冊局重回《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的初心。筆者稍稍翻查資料,發現註冊局的選任委員,表現可謂劣跡斑斑,政府今下定決心「動手術」改組註冊局,絕對有其必要。

委任委員「踢爆」註冊局荒謬安排

在回顧「過去」之前,社會不妨先看看「現在」的註冊局到底有多不堪。註冊局委任委員、懲教署前署長單日堅,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揭露註冊局內多個失當的安排,包括拒絕註冊局的委員查看以往會議紀錄、委員很難查看每名社工過往是否涉及罪行,又透露曾有在囚人士申請註冊,「我做過懲教都唔知佢(在囚人士)可以喺獄中做咩社工工作。」單日堅直言,這些安排令人匪夷所思,支持當局盡快向註冊局進行檢討。

在查看會議紀錄方面,單日堅解釋,註冊局內一些安排或事情,各委員間未能協調,故希望查閱會議紀錄,參考以往作出相關決定的原因,惟作為選任委員的註冊局主席,竟然以「私隱」為由拒絕委員查閱。作為批准社工註冊的唯一法定機構,批核註冊和續期申請,肯定是註冊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然而單日堅透露,註冊局有部分人把持下,連這份基本盡任都未能好好履行。

委任委員無法履行職責

據報,社工每年都需向註冊局再提交申請,確保法例規定的常住香港、合適擔任社工等要求,但據單日堅稱,曾有委員質疑某申請人是否經常在港,要求申請人補充資料,但註冊局主席竟要求即場投票,決定是否需要申請人補交資料,最終在選任委員較多的情況下,委任委員無法全面了解實情。單日堅更表明,若有社工曾犯事,一旦獲批申請或續期,之後再續期時其檔案都不會有相關犯罪資料,令委員無法完整了解申請人的背景。

現行法例之下,註冊局現時有15名成員,當中8人由6千名社工界人士投票選出,其餘6人則由行政長官委任,最後一人則是社會福利署代表。社工界人士的主流主場如何,有沒有「政治先行」的取態,相信對香港政治生態有了解的人都清楚明白,大家心知肚明,在此不贅;正因為「政治先行」的選任委員長期把持控制註冊局,以致近年內註冊局多次作出極不專業的決定,令社會一次又一次失望。

多次「放生」違法社工

大家還記得那個在2014年「違法佔領」期間,公然向警察潑灑不明液體、拒捕兼襲警的曾健超嗎?他在2016年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被投訴違反社工專業操守,註冊局轄下紀律聆訊委員會其後僅建議停牌半年,惟註冊局最終連此等輕判亦拒絕,只通過向其發「書面警告」,而曾健超本人其後更於2018年當選註冊局選任委員,簡直是天大的諷刺!

另一例子是2019年「反修例暴動」中首名被判罪成的註冊社工劉家棟,這名「縱暴社工」,2019年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後,阻礙驅散人群的警員推進,其後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遭判處監禁1年,上訴後獲減刑至入獄8個月。大家認為,劉家棟是否在註冊社工名單上呢?當然在啦!

盡快修訂法例 讓註冊局撥亂反正

根據現行《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中已經清楚列明「令某人不能擔任或不能繼續擔任註冊社會工作者的罪行」;至於若干犯附表2上沒有列明,但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則需要獲註冊局大部分委員同意,才可施以處分。換句話說,這些有暴力案底的人之所以成功註冊或續任社工,最大原因顯然因為他們獲得註冊局內選任委員的縱容和包庇!

註冊局的改組已是必然,據孫玉菡在行政會議通過改組方案後透露,新建議下,註冊局成員人數將大幅增加至27人,委任委員人數會增加至17人,註冊局內社工仍佔多數,會佔14人,同時亦會要求所有委員宣誓擁有《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今次的修訂,回應了社會的需要,大家必須明白,香港絕大部分的註冊社工其實都服務於由公帑直接或間接資助的單位,加上社工在工作期間,往往必須與服務對象(主要是弱勢社群)建立緊密關係,政府和社會關注註冊局的工作表現,自然亦無可厚非。期望立法會盡快通過註冊局的改組方案,讓這個一直備受各界關注的界別可以重回正軌,在愛國愛港的大原則下,繼續服務有需要的市民。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