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龍尾村碎屍案死者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涉於2013年至2015年間在酒店等多個地方偷取金鏈、金條等財物,1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被判囚42個月。
鄺港智於區域法院承認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被判囚42個月。資料圖片
法官指,被告在處心積慮下犯案,惟考慮他認罪及已向受害人悉數賠償,判處他監禁42個月。
被告鄺港智(28歲,無業),承認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控罪指,被告於2013年6月14日至2015年1月14日期間,分別在油麻地上海街永盛大廈外、紅磡都會海逸酒店、及佐敦白加士街偷竊35條項鏈、31條手鏈、逾13條金條、102顆金粒、6個吊墜等,而上述物品屬於6名事主;另被控於2015年10月26日,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是案原訂於2015年11月開審,但鄺港智於保釋候審期間棄保潛逃,因蔡天鳳案發生後才被捕。
案情指,鄺港智網上結識6名男子後,邀6人合作從事黃金買賣投資生意,鄺帶6人到不同珠寶店買金器,聲稱可較高價格賣出金器,賺取利潤後分予6人,但鄺港智取得金器後便杳無音信,涉案金器總值約630萬元。鄺港智現已向所有事主全數歸還款項。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遭肢解碎屍,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罪,正待高等法院排期審訊。前家姑李瑞香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罪成,案件星期二(10月28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及判刑。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是慈母多敗兒,判處李瑞香監禁18個月。
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控方今呈上相關案例,表示如果涉及干擾證人,提供假資料給予警方,監禁式刑期是高的。
辯方則引用另一宗相關的遊艇案,即林舜及潘巧賢收取30萬元助鄺港智潛逃,該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成,被判監6個月。辯方求情指本案情節比遊艇案輕微,刑期應少於6個月。
控方不認同遊艇案較本案更嚴重。遊艇案的2名被告不知道實質罪行是干犯謀殺罪,與本案不同;角色上,遊艇案亦較間接,本案則是直接性。遊艇案的2名被告是應別人要求去做事,本案被告是自發性去做;而遊艇案2名被告並沒有成功安排船助鄺港智逃去,本案則在被告協助下逃走,只是警方行動迅速,在2日後拘捕鄺港智。
名媛蔡天鳳。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認為,法庭應依賴實質罪行,保守起見,不要放比重在蔡天鳳失蹤案。惟陳官認為案件環環相扣,「我相信如果沒有蔡天鳳失蹤嘅話,警方唔會咁緊張搵鄺港智。如果要追緝佢……加把勁嘅話,不會難。」陳官指鄺港智盜竊罪潛逃7年多未被拘捕,「如果唔係有另一單案件發生咗嘅話,警方唔會加把勁去搵」。但陳官強調,蔡天鳳失蹤案不會直接及關鍵性影響今次判刑。
陳官判刑時指,妨礙司法公正罪行並沒有量刑指引,視乎案情,但罪行直接挑戰社會公義及法治精神,亦會打擊受害人及社會大眾對法庭施行公義能力的信任及依賴,市民不應低估這類罪行的「殺傷力」。
陳官同意辯方所言,李瑞香所針對實質罪行是盜竊案,不是蔡天鳳失蹤案件,嚴重程度不同。但問題是本案某種程度卻和蔡天鳳失蹤案在實質效果上有密切關連。單單是盜竊案,法庭相信警方不會那麼著緊和急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在2017年已被通緝,有證據顯示鄺曾在中港出現,單在2023年2月12日至2月22日,加多利山單位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便見到鄺的影像達38次之多;2017年至2023年2月之前,鄺的行為作息有如一個沒被通緝人士,蔡天鳳母親亦指他常到海南出現,這亦解釋為何鄺在2023年2月25日帶備手錶及金錢以海路逃離香港。法庭相信若警方純以盜竊罪作為行動基礎,鄺港智便大有可能不會在2月25日被捕。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陳官明言,本案隨蔡天鳳案進展而變質,在某程度上不能視為單一獨立事件。李瑞香在2017年已知兒子被通緝,警方一直沒加緊追緝,直到2023年2月22日案件被揭發。李瑞香在2月22日至23日的作為,不能純以盜竊案的發展和其他案件抽空及脫鉤,其行為是對司法制度及社會公義作出衝擊及蔑視。「護子心切」不是求情理由,亦不是犯案辯解。
陳官表明,刑期要有阻嚇性,使後來者知道法庭對這種行為的不齒及譴責,指本案為「慈母多敗兒」,考慮各項因素,終判處李瑞香監禁18個月。
被告李瑞香(66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即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因該調查和拘捕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方法是催促該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資料,或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案件編號:DCCC 140/2024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