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蔡天鳳案|前家姑李瑞香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證供不盡不實 帶警方「遊花園」 還柙至10.28判刑

法庭事

蔡天鳳案|前家姑李瑞香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證供不盡不實 帶警方「遊花園」 還柙至10.28判刑
法庭事

法庭事

蔡天鳳案|前家姑李瑞香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證供不盡不實 帶警方「遊花園」 還柙至10.28判刑

2025年09月30日 13:59 最後更新:14:01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遭肢解碎屍,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罪,正待高等法院排期審訊。前家姑李瑞香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星期二(9月3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指,被告對警方使用「語言偽術」,證供不盡不實,法庭不信納其供詞,相信被告因護子心切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裁定罪成。陳官將案押後至10月28日作求情及判刑,被告即時還柙。

名媛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名媛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官裁決時指,被告李瑞香在香港沒刑事紀錄,在法理上犯案傾向性較低,可信性較高,法庭不會因本案案情披露其他案件,如鄺港智盜竊案,而對被告作出不利推論。蔡天鳳案件發展並不會令法庭對被告有不利推論,法庭只會以本案證供作獨立裁斷。陳官指,涉案行為不只是單一行徑,可以一連串行為去作出評估及考量,干犯罪行者可產生妨礙司法公正,意圖作出阻礙公義的行為。

更多相片
名媛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名媛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蔡天鳳前家姑、被告李瑞香。

蔡天鳳前家姑、被告李瑞香。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亦指,催促疑犯離開即將調查的地方,作出誤導警方的行為,影響出庭作證的證人等,都是考慮之列。

蔡天鳳前家姑、被告李瑞香。

蔡天鳳前家姑、被告李瑞香。

辯方指,被告李瑞香有出庭作供,認為李的證供是實話實說,在盤問下堅持說法,未受動搖,可見是誠實的證人。辯方續指,被告沒催促鄺港智離開單位,沒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沒誤導警方,亦沒試圖影響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惟法庭不認同辯方看法。

陳官指,2017年3月10日,4名警員到達將軍澳單位尋找鄺港智,警員通知被告鄺被通緝。李瑞香同意這是刻骨銘心印象深刻的事情,但李卻忘掉細節,更指她不清楚甚麼是通緝。當警員離開後,她立刻致電鄺,但不成功。隨後致電丈夫鄺球商量解決辦法,她沒找曾任警員的丈夫去查究,亦沒叫鄺港智去警署解釋。她相信兒子及丈夫所言,已賠錢給對方,但鄺港智及鄺球從沒有說案件已銷案。在李的角度,事件已經不了了之,一切都似乎生活正常,有如鄺港智沒任何官司纏身,並非通緝人士一樣。陳官直指,李認為鄺港智是自由身,又何來妨礙司法公正。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陳官指,有別於其他失蹤人士的親朋,李瑞香表現並不合作。警員於案發時就蔡天鳳失蹤案查問鄺港智行蹤,李瑞香指在加多利山單位居住的有自己,2名小孩及2名外傭居住,但陳官指這是「語言偽術」,就算鄺港智只住一天,被告都可告知警方,而不是玩弄文字遊戲。

從閉路電視顯示,2023年2月12日至2月22日,鄺港智明顯地頻密在加多利山單位出現;而鄺港智的衣着,與其他人的互動,明顯地是在單位留宿。這些令被告的證供不攻自破。法庭同意辯方所說,被告無責任與警方會面、及與警方合作,但法庭認為被告沒權利誤導警方,令緝拿疑犯有所障礙,亦不能製造煙幕,帶警方「遊花園」,故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法庭不會信納其證供。

被告作供時指「快啲快啲」是指因電召了車,催促鄺上車。但陳官今指,從字裡行間,顯然不是因電召了車,被告問「有冇車接你」,鄺回應「唔知㗎,搵唔到」,明顯不是擔心蔡的安危,被告不是為蔡而驚恐,是事有蹺蹊。重點是被告叫鄺快離開,減低被警方發現的機會。鄺拿著大袋,被告指鄺去健身房,但鄺沒再返回單位。

法官續指,2023年2月22日,警方曾三次致電,要求被告提供鄺港智的電話。被告指「細仔用唔同電話打俾我」。被告有權不合作,亦不需要同意警方上門,但答案卻與事實不符。警員問被告關於鄺港智的電話號碼時,被告稱「唔知」,但卻有127次通話,明顯地是誤導、提供虛假資料給警方。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法官指,根據以上對話及作為,整體而言,疊加效應明顯不過。被告有作出妨礙司法公正行為,有「護子心切」的意圖,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求情及判刑。法庭撤銷被告擔保,即時還柙。

據控方案情指,李瑞香於2023年多次催促兒子鄺港智離開單位,期間多番誤導警員,並建議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向警方隱瞞兒子行蹤,意圖妨礙警方調查,供詞不合理、自相矛盾,供態度迴避。

被告李瑞香(65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即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因該調查和拘捕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方法是催促該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資料,或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案件編號:DCCC 140/2024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詐騙案,警方至今檢控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16人,其中2男分別涉嫌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及「洗黑錢」約89萬港元、處理懷疑屬犯罪得益的手錶、以及處置涉案單位內的物品等。案件星期二(2月3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5月7日再訊,期間2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涉JPEX詐騙案2男被控洗黑錢及妨礙司法公正,押後5.7再訊。

涉JPEX詐騙案2男被控洗黑錢及妨礙司法公正,押後5.7再訊。

30歲被告黃梓健,被控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9月24日至25日在香港連同另一名稱為「盧哥」的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處置長沙灣青山道483D-E號1樓處所內的某些物品,以妨礙及阻撓有關當局的調查及相關法律程序。

被告黃梓健

被告黃梓健

另一被告鄧志沖,30歲,報稱任職技術員,被控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及1項洗黑錢罪,控罪指鄧於2023年9月28日處置及銷毀長沙灣星匯居5座43樓某室內的某些物品或文件,以妨礙和阻撓有關當局調查及法律程序;及同年9月28日,知道一些總值約18萬港元、約254,470人民幣、5萬5千美金、兩隻手錶為犯罪得益,仍處理上述財物。

被告鄧志沖

被告鄧志沖

而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3月16日再訊,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4歲朱家輝、31歲鄭智超、27歲余冠霖、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54歲鍾彩雲、30歲劉玉恒、28歲的鄧立迅。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7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案件編號:DCCC135、DCCC136/2026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