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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2男女涉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潛逃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各判囚6個月 女被告上訴獲准保釋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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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2男女涉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潛逃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各判囚6個月 女被告上訴獲准保釋

2025年06月27日 17:21 最後更新:17:56

譚仔創辦人28歲媳婦蔡天鳳(Abby Choi)2年前疑遭肢解碎屍,遊艇公司男職員及無業女涉嫌案發後協助死者前夫鄺港智潛逃,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裁判官陳志輝於6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2被告罪成,並於星期五(6月27日)判刑,兩被告分別被判囚6個月。裁判官陳志輝指,兩人參與程度不低,即時判監是唯一合適選項。

女被告潘巧賢(白衣長髮者)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白衣長髮者)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女被告潘巧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判裁官批准以現金10萬元、胞姊人事擔保5萬元擔保,其間不得離港,每日要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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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潘巧賢(白衣長髮者)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白衣長髮者)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在友人掩護下登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在友人掩護下登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代表首被告林舜的大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首被告林舜的大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女被告潘巧賢在友人掩護下登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在友人掩護下登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2名被告依次為41歲遊艇公司男職員林舜及29歲無業女潘巧賢,同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有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以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雖然沒證據顯示,2被告知道「Alex」是鄺港智,或對方牽涉什麼罪行,但按常理來說,一個人急於循非正常途徑離港,必然是干犯了嚴重的控罪。另外,兩人跟「Ivy」之間曾頻繁聯絡,兩人參與程度不低,形容3人扮演的角色「缺一不可」,判監是唯一合適選項。

陳官指,但法庭同意無證據顯示兩人有金錢得益,或成功令「Alex」離港,考慮整體案情,判兩人入獄6個月。

代表首被告林舜的大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首被告林舜的大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首被告林舜的大律師求情指,被告現年44歲,曾離婚,與父母同住,學歷中五, 雖然讀書成績一般,也不是社會上高收入或高地位的人士,但是一名安分守己的人。被告2019年開始在船運公司工作,職位是市場經理,月薪1.3萬港元,被告只承認有人爲了玩樂而租船,故以昂貴價格30萬元打算出租船隻,他否認知道租船者涉及嚴重罪刑,承認只是進行初步諮詢,告知對方付款方式。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辯方呈上的求情信顯示,被告在父母眼中是孝順的兒子,尊重長輩,在妹妹眼中則是有禮貌、樂於助人的兄長,在前公司負責人眼中,是勤奮敬業的員工,父母亦表示不相信他會犯罪。

代表第二被告潘巧賢的大律師指,第二被告在内地被羈押返港,返港前在内地已扣押7日,雖然内地的刑期在香港不被考慮扣減,但希望法庭得悉除了被判罪名成立後還柙的12日,第二被告在内地也曾被扣押7日。

辯方指,第二被告背景良好,雖然學業成績不理想,也缺乏社會經驗,她被起訴至今2年半,更加明白要珍惜時間。第二被告對厨藝有興趣,未來希望可有穩定工作,根據自己興趣發展。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辯方又指,在平輩眼中,被告是一名天真單純的人,今次事件是因爲錯信朋友Ivy,事件已對她造成很大的打擊,她已得到深刻教訓,加上以往沒有任何刑事定罪記錄,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形式定罪。

案情指,2023年2月鄺港智懷疑殺害前妻蔡天鳳後,兩名被告安排鄺港智乘坐遊艇潛逃澳門,6月中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遭肢解碎屍,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罪,正待高等法院排期審訊。前家姑李瑞香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罪成,案件星期二(10月28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及判刑。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是慈母多敗兒,判處李瑞香監禁18個月。

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被告李瑞香。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控方今呈上相關案例,表示如果涉及干擾證人,提供假資料給予警方,監禁式刑期是高的。

辯方則引用另一宗相關的遊艇案,即林舜及潘巧賢收取30萬元助鄺港智潛逃,該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成,被判監6個月。辯方求情指本案情節比遊艇案輕微,刑期應少於6個月。

控方不認同遊艇案較本案更嚴重。遊艇案的2名被告不知道實質罪行是干犯謀殺罪,與本案不同;角色上,遊艇案亦較間接,本案則是直接性。遊艇案的2名被告是應別人要求去做事,本案被告是自發性去做;而遊艇案2名被告並沒有成功安排船助鄺港智逃去,本案則在被告協助下逃走,只是警方行動迅速,在2日後拘捕鄺港智。

名媛蔡天鳳。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名媛蔡天鳳。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認為,法庭應依賴實質罪行,保守起見,不要放比重在蔡天鳳失蹤案。惟陳官認為案件環環相扣,「我相信如果沒有蔡天鳳失蹤嘅話,警方唔會咁緊張搵鄺港智。如果要追緝佢……加把勁嘅話,不會難。」陳官指鄺港智盜竊罪潛逃7年多未被拘捕,「如果唔係有另一單案件發生咗嘅話,警方唔會加把勁去搵」。但陳官強調,蔡天鳳失蹤案不會直接及關鍵性影響今次判刑。

陳官判刑時指,妨礙司法公正罪行並沒有量刑指引,視乎案情,但罪行直接挑戰社會公義及法治精神,亦會打擊受害人及社會大眾對法庭施行公義能力的信任及依賴,市民不應低估這類罪行的「殺傷力」。

陳官同意辯方所言,李瑞香所針對實質罪行是盜竊案,不是蔡天鳳失蹤案件,嚴重程度不同。但問題是本案某種程度卻和蔡天鳳失蹤案在實質效果上有密切關連。單單是盜竊案,法庭相信警方不會那麼著緊和急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在2017年已被通緝,有證據顯示鄺曾在中港出現,單在2023年2月12日至2月22日,加多利山單位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便見到鄺的影像達38次之多;2017年至2023年2月之前,鄺的行為作息有如一個沒被通緝人士,蔡天鳳母親亦指他常到海南出現,這亦解釋為何鄺在2023年2月25日帶備手錶及金錢以海路逃離香港。法庭相信若警方純以盜竊罪作為行動基礎,鄺港智便大有可能不會在2月25日被捕。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陳官明言,本案隨蔡天鳳案進展而變質,在某程度上不能視為單一獨立事件。李瑞香在2017年已知兒子被通緝,警方一直沒加緊追緝,直到2023年2月22日案件被揭發。李瑞香在2月22日至23日的作為,不能純以盜竊案的發展和其他案件抽空及脫鉤,其行為是對司法制度及社會公義作出衝擊及蔑視。「護子心切」不是求情理由,亦不是犯案辯解。

陳官表明,刑期要有阻嚇性,使後來者知道法庭對這種行為的不齒及譴責,指本案為「慈母多敗兒」,考慮各項因素,終判處李瑞香監禁18個月。

被告李瑞香(66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即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因該調查和拘捕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方法是催促該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資料,或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案件編號:DCCC 140/2024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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