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自由亞洲電台的前世今生

博客文章

自由亞洲電台的前世今生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自由亞洲電台的前世今生

2024年06月24日 19:10 最後更新:19:32

香港入境處早前宣布,第一代智能身份證將於明年分批失效,呼籲未換證的港人盡快換證。但相關新聞就被美國的自由亞洲電台炒作為:希望用換證威嚇港人。

自由亞洲電台的報道指,特區政府的計劃是想近年移居海外的港人擔憂,逼使他們考慮是否需要專程回港換證。報道又引述一個所謂曾任入境事務助理、並已移居英國的「陳先生」,批評入境處的講法混淆視聽,指不換證罪行並非可逮捕罪行,只可以罰款,不是好像香港當局所說,如果回港後不換證,        有可能面臨罰款2.5萬港元及入獄兩年。

後來港府嚴厲譴責自由亞洲電台的報道,散播虛假資訊,事前未有向政府作任何查詢,作出失實報道,完全有違傳媒操守。特區政府重申,本次換證做法與以往的全民換證計劃一致,沒有威嚇成份,香港居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只要在返港後30日內補辦換證手續,即不屬違法。但如果有關人士,不遵照要求在回港後30日限期內換證,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9(4)條,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兩年。

自由亞洲電台的報道,將不同的條文及法律後果混為一談,誤導市民。入境處又指,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居留權,不會因其舊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身份證失效之後,仍然可以使用有效的旅行證件如常進出香港。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質疑,早前自由亞洲電台關閉在香港的實體辦事處,現時就明白它為何要關閉辦事處,因為該電台屢次用虛假的消息,用煽動方式引起市民不信任政府。該電台撤離原因很簡單,就是有犯法意圖,留在香港會犯法,所以要離開,相信香港市民看得清楚,該電台「披媒體外衣」,其實想危害國家安全,相信市民不會受騙。

的而且確,自由亞洲電台早前撤離香港的時候,講到它好像一個普通的媒體,因為害怕《香港國安法》損害新聞自由,而需要撤離。但如果你了解自由亞洲電台的歷史,就會知道完全不是這樣一回事。

自由亞洲電台自稱為並非美國政府機構,而是非營利性新聞機構。但現在的自由亞洲電台成立於1996年,是一家由美國國際媒體署資助的機構,根據美國《國際廣播法》,自由亞洲電台的目的是「推廣資訊與思想、推動實現美國外交政策目標」。由美國政府資助,目標是推廣美國的外交政策,而美國現時的外交政策是全面鎖定中國作為對手,所以自由亞洲電台的宣傳方針,已經明白不過了。

其實當你了解自由亞洲電台的歷史,就應該更加擔心,它徹底是冷戰的產物,是以推翻共產政權為己任。早於1951年,美國中央情報局創建了自由亞洲委員會,開播了名為自由亞洲電台的廣播電台。後來中情局意識到中國大陸很少有私人無線電收音機,自由亞洲電台的效果極微,結果便在1955年停播。

不過,蘇聯解體以及中國在1989年發生天安門事件後,美國政客重燃對推翻中國政權的興趣,當時提出立法建議,尋求成立一個由聯邦政府資助、仿效當年自由亞洲電台的電台。後來民主黨的克林頓在1992年參選美國總統期間,正式提出政策綱領,要求成立自由亞洲電台,並直指「中國有朝一日也會步蘇聯和東歐的後塵」。可以說現在的自由亞洲電台,成立目標清楚不過,就是想推翻中國政權。

到1994年1月27日,美國國會通過《國際廣播法》,由總統克林頓簽署撥款3000萬美元,正式成立自由亞洲電台。最後,新的自由亞洲電台在1996年3月正式開業,成為美國政府向亞洲網上滲透的喉舌,特別針對中國。自由亞洲電台實際運營新聞網及廣播電台,通過短波衛星及網絡,播出以包括粵語、維吾爾話、藏語等9種語言播報,其推動港獨、台獨、藏獨的傾向溢於言表。

順帶一提,1992年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向國會及總統提交成立相關電台及網站的時候,原來的名稱是叫做「自由中國電台」,後來美國政府考慮到「自由中國電台」的名稱對中國刺激太大,所以就稍作遮掩,改為「自由亞洲電台」,但它的本質未變。

當大家明白自由亞洲電台的前世今生之後,就知道它在今年3月初關閉香港辦事處,絕對是合理的自保之舉,因為從其一開始的成立目標,就是想推翻中國政權,從本質上已經是違反《香港國安法》,所以它並非一間新聞機構,而是美國政府的宣傳機器,它唱衰香港的身份證換領計劃,只不過是其日常業務一部分而已。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美國難能再加中國關稅

 

美國的政策可以說是混亂到一個難以理解的地步,關於戰爭的消息如是,關於貿易的消息也如是。

3月11日,美國特朗普政府動用所謂「301條款」(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的俗稱),啟動一項針對外國製造業的新貿易調查,對象包括中國、歐盟、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柬埔寨和越南等15個國家。美方聲稱將重點關注對美國存在著持續的貿易順差,以及以補貼和壓低工人工資等政策來支持出口的國家。美方另外亦正推動另一項所謂「301調查」,針對所謂強逼勞動生產的商品,這項調查涵蓋60個貿易夥伴。

美方代表格里爾說,他不想預先判斷調查的結果,但是政策保持不變,但使用的工具可能依據法院的裁決或其他因素有所變化。

美國啟動新的「301調查」,令到外界錯誤以為美國又要調查中國貿易,又想要對中國加徵新的關稅。其實特朗普政府如今做的事情,並不是想加徵關稅,而是在美國最高法院判定美國去年加徵的對等關稅違法之後,做出的補鑊行為。

路透社說,特朗普政府利用這些新調查,來重建對貿易夥伴的「可信關稅威脅」,從而逼使他們繼續談判,並執行已達成的貿易協議。格里爾也聲稱,美國政府早已預告會有這些新調查,貿易夥伴應該遵守協議。

今年2月,美國最高法院判定政府去年徵收的對等關稅或芬太尼關稅等關稅是違法後,特朗普政府馬上根據另一條法律(《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宣佈對外國商品加徵10%關稅,但按第122條加徵的關稅為期只是150天,將於今年7月24日到期,到期後要得到美國國會通過才可續期。另外,特朗普當時還表示,要將本來按第122條計劃加徵的10%關稅提高到15%,但是至今也尚未實施。

所以簡單來說,特朗普去年對各國加徵的對等關稅及芬太尼關稅根本失去法律依據。特朗普按《1974年貿易法》加徵的10%補鑊關稅,稅率亦低於大部份國家被美國加徵關稅的稅率。

這裡𧗠生幾個問題:

第一,美國現在向包括中國在內的貿易夥伴徵收10%以上的關稅率,到底有無法律依據?
雖然特朗普政府可以聲聲是各國自願和美國達成貿易協議,多付關稅,但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關稅違法之後,特朗普政府一再威脅要求其他國家遵守協議,這個「自願」的說法很難成立。

第二,替代方案的有效性及追溯力。
特朗普政府如今想用「301條款」來填補去年加稅無法律依據的漏洞。以中國為例,美國對中國加徵10%對等關稅及10%芬太尼關稅,理論上特朗普政府如今最多向中國徵收10%關稅,另外10%稅並無法律依據。

特朗普政府想借「301條款」填補這個法律漏洞,例如最後按「301調查」向中國加徵20%關稅,就令到他有法律依據可以繼續收稅,並且再按「122條款」徵收150日關稅的7月限期屆滿之後,仍然可以按「301條款」收稅。
但問題是在「301條款」認定新關稅之前所徵收的關稅,是否有法律效力,都存在著很大的疑問。

特朗普如今被伊朗戰事纏身,又想繼續在月底訪華。早前外長王毅在記者會上表態,肯定中美繼續接觸的需要,已經變相確認特朗普訪華不會因為伊朗戰事而改變。

但我們早前已經聽聞,在新形勢下,特朗普訪華的團隊可能會收縮,原定計劃有大批美國企業領袖同行,如今可能取消。《南華早報》3月9日援引訊息人士亦有類似說法,指特朗普訪華行程可能縮水,本來可能訪問多個城市,最後可能收窄至只訪問北京。按美方說法出於安全保障等考慮,中美雙方最終同意將訪問範圍限制在北京。

《南華早報》亦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另一個細節,指特朗普可能在今年11月在中國召開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期間再次到訪深圳,換言之美方已經提前給特朗普預先訂好下次訪華的機會。
無論如何,在如今的國際環境之下,中美交往已經到了一個美國急、中國不急的境地。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