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35+顛覆案|林景楠承認為「黃色經濟圈領頭者」及「 反中亂港一分子」深感悔疚 冀社服令遭法官斷然拒絕

政事

35+顛覆案|林景楠承認為「黃色經濟圈領頭者」及「 反中亂港一分子」深感悔疚  冀社服令遭法官斷然拒絕
政事

政事

35+顛覆案|林景楠承認為「黃色經濟圈領頭者」及「 反中亂港一分子」深感悔疚 冀社服令遭法官斷然拒絕

2024年09月03日 14:37 最後更新:12月19日 00:01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於9月3日續聽取最後一批、剩下的2名被告呂智恆及林景楠在西九法院求情。辯方指,兩人均屬「其他參與者」,其中林景楠承認自己是「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深感悔疚和反省,曾為控方作供,冀能減刑5成及考慮社會服務令,惟遭法官明言拒絕。全部45名定罪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庭稍後將通知各方判刑日子。呂智恆撤銷保釋,即時還柙,而林景楠則續准保釋。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陳世傑求情指,呂盡早認罪,其代表律師於2022年5月12日已去信法庭表示擬認罪,翌月初正式認罪。陳指,呂智恆在案中扮演支援角色,雖曾批評制度和參與初選,惟此實屬選舉必然,應屬「其他參與者」,在初選計劃中屬邊緣人士,角色不重要,即使屬「積極參與者」也只屬低端程度。

更多相片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世傑又指,呂智恆從來無企圖推翻政權,只是企圖阻撓議會,而呂犯案時對法律無知,誤以為合法,加上計劃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成真。

陳世傑呈上呂親撰的求情信,呂指從小立志做社工,惟因本案定罪令其失去註冊社工資格。呂來自破碎家庭,童年生活困苦,獲領養後感受愛和關懷,生活慢慢改善, 其後成為基督徒,明白當日行為錯誤和幼稚,為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加入謀劃,感到後悔。自從2021年3月獲保釋,呂珍惜僅有的自由,致力幫助有需要的人。

陳世傑指,否決財案本身沒有違法,呂因對法律無知犯事,沒有任何加刑因素,冀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呂一心服務社區,抱持天真理念踏入政壇,冀法庭寬大處理,讓他重新投入社會;又指本案已具阻嚇性,認為需要療癒式刑罰,所有被告的心靈飽受創傷,冀法庭從輕處罰,使各人從創傷中治癒。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求情指,林只屬「其他參與者」,林沒組織謀劃、無出席協調會議、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亦無出席記者會,而林作出2份無損權益供詞及任控方證人協助控方,根據《國安法》第33條,自動投案供述自己罪行及揭發他人犯罪可減輕處罰。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范讀出林親撰的求情信,林解釋自己由不認罪到認罪的轉變,稱在候審期間透過反覆論證,明白到參加初選是非常幼稚及愚蠢的行為,不會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會令社會變得更撕裂和混亂,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參與初選最終可能令特首下台,其實是中了其他別有用心的國家、團體和人的計謀。

林指,透過深切反省,意識到自己要為自2019年起的社會撕裂付上不少責任,因為自己是「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深感悔疚和反省,又引用國家主習近平「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的講話,稱自己深切反思過去所做一切後,發現很多香港人包括自己,一直受到很多海外勢力及網絡傳媒的渲染,間接成為反中亂港一分子,故主動聯絡國安處希望認罪,而最真誠的認錯是讓自己日後貢獻社會和國家,又感謝控方讓自己成為證人。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冀法庭寬大處理,讓他履行父親的責任,照顧3子及家人,並希望重新投入中港泰三地,用實際行動抓住香港由治及興的機會,說好香港故事和國家故事。林最後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尤其是海關和警隊,以及被他影響到的市民朋友真誠道歉。

范指,求情信反映林有真誠悔意,又指當傳媒報導林擔任控方證人後,其店鋪受到破壞,林亦出於安全考量安排家人移居泰國,冀法庭量刑時考慮。

范指,林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李運騰法官表示有點不切實際,法官陳慶偉則明言拒絕,指爆竊罪都不會取社服令報告,着勿要求不可能的事,而林在開審日認罪可獲刑期扣減五分一。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45名罪成的被告分6批完成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舉行,政務司司長所動議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成為本屆第一份政府議案。多名議員就災民長遠安置、建築監察和樓宇消防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議。

立法會大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大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災民的長遠安置和災後重建是大會首要關注的問題。民建聯陳克勤(新界東北)在會上表達大埔災民關於重建的兩個共識:一是要快,二是要在原區。他表示,不同災民有不同的考慮情況,政府應就各方案給市民一個清晰時間的概念,可讓災民選擇不同的安置方案。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指出,最快、靈活性最高、自主性最強的方案是由政府用火災前的物業市值統一收購宏福苑的業權,方便業主在收回現金後自行選擇方案。

對於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提到,頌雅路西2029年將會推出900個單位,陳家珮(香港島西)建議政府應儘快公布單位的圖則、尺寸等信息,方便市民做判斷和選擇。

立法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何君堯表示,應該優先安置宏福苑災民的住屋需要,無論是哪種形式的房屋安置,都需要「特事特辦」。他建議政府行政主導,或研究針對宏福苑的需要建立條例,以解決所有法律問題。他形容每棟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是「小特區」,掌握大廈的資源,應有制度對法團定期進行合規認證。

在災民支援服務方面,同為選委界的議員陳凱欣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跨界別的聯席機制,主動整合和協調政府和坊間的資源和服務。若日後再有災難發生,也可以即時啟動協調,令災後應變和長期支援更快、更到位。

革新樓宇消防安全 倡成立樓宇維修管理局

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改革同樣是議員關注的重點。選委會界別議員林振昇指出,屋宇署一早已有制定棚網的標準,質疑是否因抽樣巡查化驗不足,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他強調,當局要進一步就高風險的物料和作業制定檢查清單和抽查的流程。並提出,屋宇署可考慮根據建築物條例,對部分偷工減料、用假證書的承建商除牌,增加阻嚇力。長遠而言,他建議政府設立恆常的專責跨部門工作組,對於違規和投訴有通報和轉介措施,各部門不能「自掃門前雪」。

立法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為選委會的議員吳傑莊則建議政府善用科技,增加消防處的資源投入,添置更多應對大型火災的科技設備。同時建議將緊急大型火災納入緊急警示系統(EAS)系統,發揮及時救命的關鍵作用。

方國珊(新界東南)則建議成立樓宇維修管理局,聚焦強制驗窗驗樓、滲水調查、大廈維修等工作,專責監管樓宇維修顧問公司和承建商,糾正整個維修的生態圈。並由政府資助獨立第三方監管,協助全港屋苑大廈管理維修,制定顧問公司和承辦商的評級制度。

加強建造業監察 關注打擊圍標

陳祖恒(紡織及製衣界)在發言中提出現有的三大問題,包括棚網檢測報告造假、跨部門協作未如理想和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存在問題,形容不能「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他表示,建造業議會需發揮其角色功能,為更多工程關鍵物料訂立安全的標準,擴大政府集體採購名單,保障安全,方便監測。

立法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亦有議員關注打擊圍標。法律界議員陳曉峰和選委界議員陳宗彝建議在執法層面研究將圍標行為由民事性質提升到刑事處分,並將規管賄賂他人撤標等行為由公營機構投標全面推廣至私營機構投標,提高阻嚇力。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