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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3宗遠洋船走私案 檢獲走私電子物品市值5億元

社會事

海關偵破3宗遠洋船走私案 檢獲走私電子物品市值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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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3宗遠洋船走私案 檢獲走私電子物品市值5億元

2024年09月16日 16:48 最後更新:23:17

海關近期偵破3宗利用出口遠洋船走私案,於4個海運貨櫃中,檢獲市值5億港元走私電子物品。海關相信有關貨物最終的目的地很大機會是內地,若成功走私,逃避稅款6000萬元。

香港海關檢獲約五億元走私電子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檢獲約五億元走私電子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於上月及本月期間,進行針對遠洋船走私行動,期間共鎖定4個海運貨櫃,其中3個分別報稱載有鋁物料和鋁合金,目的地為馬來西亞;另一個報稱載有檸檬酸,目的地為天津。經X光檢查,海關懷疑四個貨櫃藏有走私貨物,並於其中找到大批的未列艙單貨物,當中包括中央處理器、顯示卡、電腦板,以及電腦記憶體等。

香港海關檢獲約五億元走私電子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檢獲約五億元走私電子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在首兩宗案件中,海關在3個出口馬來西亞、分別報稱載有鋁物料和鋁合金的貨櫃中,檢獲市值約1億港元的未列艙單電子產品。海關表示,走私分子把未列艙單貨物藏在貨櫃深處,企圖蒙混過關,加上兩宗案件有不少共通之處,不排除是由同一集團操作;至於第3宗案件,海關指走私分子罕有地利用載有檸檬酸的貨櫃作掩飾,企圖逃避海關偵查,並檢獲大批未列艙單電子產品,市值4億港元,是海關今年偵破的單一走私案件中貨值最高。

香港海關檢獲約五億元走私電子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檢獲約五億元走私電子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至7個月及罰款800至1,000元。

相關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相關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6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9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和一名30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9,200支未完稅香煙及81,600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282,500元,應課稅值約30,4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在9月11日分別被判處監禁7個月和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6個月和罰款1,000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另外,海關人員於9月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56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38,000支未完稅香煙及8,000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195,000元,應課稅值約125,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9月10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8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相關證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相關證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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