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4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是未來工作行動綱領,要做好機制、人才及法律對接,落實「三連兩通一灣區」,透過大灣區發展,讓香港可以享受紅利。
律政司副司長。政府新聞處圖片
張國鈞接受電台節目訪問表示,要做到「軟硬聯通」包括人才連接的軟聯通,以及機制和制度銜接的硬聯通,香港、澳門及內地有三種不同法律制度,如何對接變成優勢,對香港發展十分重要。
張國鈞說,大灣區對香港法律程度接受好高,在前海先行先試,在內地法院加入香港調解機構名單,當要處理糾紛時先透過香港機構調解。5月開始,7月已有成功案例,香港調解機構協助內地法院處理一宗涉款數千萬元的金融糾紛。他指出,廣東省人大上月底剛通過決定,要求大灣區9市容許推動境外包括香港的調解機構,到內地開業,准入容許商業運作。
大灣區
張國鈞又說,香港至今累計有四百多名律師考獲牌照可以在大灣區執業,試行計劃獲中央部委批准繼續,每年吸引有很多人報名,當局近年積極協助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執業,開拓市場並解決困難。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律政司去年推動設立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先導計劃,開展短短兩個多月,已收到多宗查詢,並已開始正式處理個案,更已成功完滿解決了首宗案件。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展開兩個月已收到多宗查詢。網站圖片
張國鈞今日(5日5月)在「2026年調解周——體育調解研討會」上致開幕辭時稱,香港體育發展在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及產業化方面均取得令人鼓舞的成績;隨着體育產業蓬勃發展,各持份者間的互動難免引發爭議,建立高效、具公信力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是推動體育發展的重要基石。
他指出,當體育爭議發生時,法律訴訟往往排期需時、程序複雜,對時效要求高的體育糾紛未必合適,且可能損害雙方關係。相比之下,調解是更具時間及成本效益的爭議解決方法。調解過程由中立調解員協助各方釐清爭議根本,促進有建設性的溝通,以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調解具有全程保密、靈活自主的特點,有助保存雙方關係。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認為,建立高效、具公信力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是推動體育發展的重要基石。張國鈞FB
先導計劃已投入服務並處理首宗個案
為此,律政司去年推動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這項《施政報告》重點措施。計劃由亞非法協及一邦分別負責管理及提供科技支援,並已於今年2月13日正式投入服務。計劃為期兩年,採用「先調解、後仲裁」方式處理各類體育糾紛,並設有涵蓋本地及23個司法管轄區專家的調解員及仲裁員名冊。特區政府為合資格個案提供資助,以減輕當事人的財政負擔。
張國鈞透露,先導計劃開展短短兩個多月,已經收到多宗查詢,並已開始正式處理個案,更已成功圓滿解決了首宗案件。
香港具優勢發展成為「調解之都」
張國鈞強調,香港擁有完善的調解法律及規管框架,匯聚眾多國際及本地調解機構及人才,作為「調解之都」,在發展體育調解領域大有可為。展望未來,律政司將繼續與體育界及法律界緊密合作,舉辦各類推廣及培訓活動,提升公眾和體育界對體育爭議解決的認識,使先導計劃發揮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