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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玲任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林定國:逐步落實成立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工作

政事

楊玲任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林定國:逐步落實成立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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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玲任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林定國:逐步落實成立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工作

2024年10月08日 14:20 最後更新:14:23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網站撰文表示,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籌備工作8日邁出重要一步,律政司宣布委任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 (培訓辦公室) 主任以及專家委員會成員,逐步落實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 (學院) 成立工作。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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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表示,獲委任為培訓辦公室主任的楊玲博士會在11月1日履新,她會帶領將設立的培訓辦公室,辦公室會擔起協調籌備學院成立事宜及作為專家委員會秘書處的角色。培訓辦公室主要職能和職責包括:協助制定所需策略,規劃和落實國內外法律人才培訓計劃;按參與者需要規劃特定培訓;以及邀請本地及海外法律業界代表及專家學者進行教學。

林定國指出,楊玲博士是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領域備受肯定的學者,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包括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工作經驗。政府深慶得人,相信她定能帶領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推展將香港發展成為本地法、外國法和國際法法律人才能力建設中心的政策措施。

同時,政府亦廣納賢能,成立專家委員會提供意見。委員會由三個諮詢委員會組成,成員為來自著名國際、內地和本地法律組織與大學的傑出法律專家和學者。名單可按此查閱。

林定國強調,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將善用香港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和國際化格局,定期舉辦法律實務課程、研討會和國際交流活動等,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人才交流,為國家提供涉外法治人才培訓,培養熟悉國際法、普通法、大陸法及國家法制等的法律人才,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香港不會將國家安全「泛安全化」,亦不追求所謂的「絕對安全」。他認為,香港不應為了安全而輕易犧牲其他重要價值,也不應動輒將所有事情都冠上國家安全的名義,強調這並非香港的態度和原則。

林定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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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開放型安全」

林定國在接受報章專訪中提出,香港追求的是「開放型安全」,以回應作為國際社會的實際需求。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把握兩個要點:一是堅持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二是堅持法治原則。他特別指出,在處理國家安全案件時,必須保障獨立的司法審判權。林定國表示,香港所有案件均嚴格遵循法治原則處理,黎智英案也不例外,經過長時間的審訊,正反映了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法官獨立審判權不受外界干擾。

林定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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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新興安全威脅

林定國進一步闡述,國家安全涵蓋眾多範疇,部分威脅未必如「飛機大炮」般顯而易見,例如網絡安全及數據安全。他指隨著科技進步,這些範疇的應用更為廣泛,來源更難追查,對香港構成的威脅亦更為嚴峻。因此,政府與市民都必須提高警覺,以底線思維防範潛在風險。政府亦會持續完善相關法律工具,確保有足夠的法律手段應對各類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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