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競委會搜查6處所 涉申請政府資助計劃報價有反競爭行為

社會事

競委會搜查6處所 涉申請政府資助計劃報價有反競爭行為
社會事

社會事

競委會搜查6處所 涉申請政府資助計劃報價有反競爭行為

2024年11月13日 15:56 最後更新:16:36

競爭事務委員會13日早展開執法行動,根據法庭手令搜查6個處所,包括一間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的註冊地址,以及5名人士的住所,以調查涉及一項政府資助計劃的懷疑反競爭行為。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案情指,涉案公司及人士向申請政府「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企業提交物流科技方案的報價時,涉嫌從事圍標、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及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早前接獲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轉介個案,指先導計劃部分申請呈現可疑之處。競委會在信納個案存在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競爭守則的情況下,將個案提升至調查階段,今日的行動也行使了《條例》賦予的其他強制權力,要求各方交出文件和資料,及出席競委會聆訊,以提供與個案相關的資料。

競委會提醒所有企業,絕不可與競爭對手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可能已從事或牽涉入反競爭行為的人士,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

競爭事務委員會星期二起展開大型宣傳教育活動,希望加深公眾對競爭條例下,交換敏感資料的潛在風險,提醒企業要守法。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指出,如與競爭對手交換有關價格、顧客或成本等商業資料,尤其是未來定價意向,則可能損害競爭,因為可以令對手之間更容易預測和配合彼此的行為,讓競爭對手能以合作取代有效競爭,有關行為就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不論是披露或接收資料的一方,都同樣有風險。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提醒,除了直接與競爭對手交換敏感商業資料,企業亦可能透過第三方,例如行業協會、供應商或分銷商,交換資料,做法同樣損害競爭,因此第三方亦可能因此而須負上法律責任。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說,合謀定價與交換敏感資料,兩者均可以損害競爭,但交換資料可以無協議成份,同樣達到合謀定價的後果,例如令價格上升。

競委會表示,至今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15 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商業資料的行為,牽涉多個不同界別,包括資訊科技、清潔服務合謀案、地產代理商等,其中4宗案件的所有答辯人均被裁定違反《條例》,合共須支付近3000萬港元罰款。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