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盜用銀行卡罪行,警方於13日展開執法行動,以「串謀詐騙」罪拘捕兩男一女,涉多次盜用他人銀行卡並進行未經授權的電子交易,涉款超過港幣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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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表示,警方發現有犯罪集團租用酒店房間作為銀行卡虛假交易中心,並收集其他集團成員偷取的銀行卡作未經授權的電子交易,藉此騙取金錢。深水埗警區刑事部人員於13日在香港機場附近的一間酒店以「串謀詐騙」罪名,拘捕兩名分別34歲和32歲的中國籍男子,以及一名27歲的中國籍女子。
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左) (警方圖片)
探員並在相關酒店房間搜出11部連接越南店舖的無線電子收款機及10張由不同國家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另外,亦搜出42張交易收據,交易日期是11月12日及13日,總金額是3億6千萬越南盾,即約11萬港元。
經調查後,警方相信犯罪集團成員在機埸及不同航班上偷取旅客財物,包括銀行卡等,並隨即將偷取的銀行卡運送到匿藏在機場附近酒店的同黨,在受害人發現及取消銀行卡服務前利用連接越南店舖的無線電子收款機進行海外交易。根據警方資料顯示,該交易中心已運作大約三個月,估算已處理過百萬港元的虛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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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高級督察王婉欣表示在今次行動中,警方首次發現犯罪集團以外國店舖的無線電子收款機在香港進行海外交易,藉此掩人耳目,令受害人難以確認被盜去銀行卡的地點,加大警方調查的難度。警方想藉機會提醒各位市民小心保管財物尤其是銀行卡,特別在乘搭跨境交通工具包括飛機及高鐵時,要將貴重物品跟身,而不要放置於遠離身邊的儲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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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2024年1到10月,於機場警區共接獲207宗機艙盜竊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89宗,而早前機場警區亦有作出相關嘅呼籲,提醒市民應時刻提高警惕,避免財物損失。而警方亦對酒店業界作出呼籲。在是次調查中,警方發現犯罪集團會長時間於同一間酒店租用房間,亦會有大量不同的訪客到訪,但只會逗留短時間後離開。警方呼籲,如酒店業界發現有住客有不尋常的訂房要求及到訪紀錄,應盡快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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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展開貪污調查,揭發多人涉嫌在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串謀詐騙兩間保險公司及「洗黑錢」勾當,訛稱經手處理478份保單,騙取保險公司逾5200萬元佣金。同案女主謀及多名傀儡保險代理早前已被判囚,剩餘6名被告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斥各被告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的操守,受利誘而犯罪,判各被告監禁12至21個月不等。
是次案件處理的6名被告為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顏梓定、胡健良,江梓瑩。其中3名被告各否認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經審訊後裁定3人控罪均罪成,餘下3人早前已認罪,今一併判刑。
廉署。資料圖片
林官判刑時指,各被告串謀詐騙罪責並非相同,不應被視為與主謀串謀洗黑錢情況對等,各被告均沒刑事定罪紀錄,背景良好,惜他們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的操守,受主謀利誘而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
被告梁紫穎承認控罪,量刑起點為30個月,惟她及早認罪,在審訊中做控方證人,證供提及如何與主謀串謀詐騙永明公司,雖沒提及其他被告,但她影響同案被告認罪,再獲額外刑期扣減,總刑期為13個月。
毛詠嫻的量刑起點為30個月,但由於較遲認罪,酌情扣減四分之一。被告本應可更早判刑,但要等待其他被告審訊,再扣減1個月,總刑期為21個月。
羅雅穎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罪成。兩罪的量刑起點均為18個月,但涉及金額較其他被告少,酌情扣減2個月,兩罪總刑期為16個月,同期執行。
顏梓定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罪成,沒有刑期扣減,兩罪各判囚18個月,同期執行。
胡健良及早承認控罪,在審訊中作為控方證人。案中涉及「洗黑錢」金額為200多萬,兩罪的量刑起點均為24個月,扣減百分之五十後總刑期為12個月,同期執行。
「傀儡保險代理」呃5,200萬元佣金案,6人串謀詐騙洗黑錢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江梓瑩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洗黑錢罪罪成,量刑起點為18個月。由於被告犯案時未達21歲,酌情扣減1個月,兩罪各判囚17個月,同期執行。
本案17名被告涉及共20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8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1)條。
女主腦盧彥樺早前承認所有控罪。法官判刑時指,盧於案發時聯絡多人成為傀儡保險代理,並利用該等傀儡保險代理的銀行帳戶去處理有關保單收入,於案中扮演重要執行角色,最終判囚46個月;而多名被告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或串謀洗黑錢罪被判囚11個月至22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 17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