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4男被指涉「唱高散貨」投資騙案,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等多項控罪,案件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有修訂控罪,而承認事實則未確認,申請押後案件,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案件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有修訂控罪,指僅為貼合證據,未改變案情本質。控方指,除事實證人外,將傳召3名專家證人,包括市場專家、IT專家及金融專家。而現階段,承認事實未能和辯方達成一致,故申請押後開案陳詞,以待控方確認及處理相關事宜。
辯方表示,修訂控罪涉及刪減及新增內容,需時間與被告溝通評估,未能正式答辯,另需時與控方確認承認事實。法官林偉權遂將案押後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5名被告依次為31歲謝堯中、31歲胡漢璋、40歲梁仲彝、38歲張澤浩、41歲周志民。
控方指,有修訂控罪,而承認事實則未確認,申請押後案件,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修訂控罪指,5名被告於2018年8月8日至11月5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某些可能被誘使買賣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永續農業)股份的公司、商號及/或人士。
5人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控罪指,5人於2018年8月8日至11月5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在涉及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永續農業)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永續農業股份的實際或潛在投資者而直接或間接使用計劃。
案件編號:DCCC 780/2024
一名28歲內地男子因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清洗黑錢,今日(7月1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33個月零18日。警方就本案成功向法庭申請加刑五分之一,以加強對傀儡戶口洗黑錢行為的阻嚇力。
案情指,2024年3月14日,警方接獲一名60歲本地女子報案,她早前收到騙徒來電,對方自稱為某網購平台職員,指她參加了會員計劃需繳交平台費。當受害人要求取消繳費時,騙徒聲稱將電話轉駁至銀行協助處理,其後又指受害人銀行資料錯誤,要求她將指定金額存入一個銀行戶口以作解封。受害人信以為真按指示過數後,騙徒隨即失去聯絡,受害人始知受騙。
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蔡迪龍
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該名28歲內地男子,並以「洗黑錢」罪起訴。調查發現,他涉嫌利用四個銀行戶口,合共清洗近4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蔡迪龍表示,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後被判罪成。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刑五分之一,最終判處監禁33個月零18日。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若將銀行戶口租借或賣予他人使用,一旦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即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她強調,由於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警方會就合適案件與律政司商討,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以今日案件為例,被告因將戶口借予他人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 加刑5個月18日。申文 燕透露,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493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增幅由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增加2個月至18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傀儡戶口持有人同樣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0萬元 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 遠超於犯罪集團俾到嘅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 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