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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葉劉淑儀﹕判刑較寬鬆反映司法獨立

政事

35+顛覆案|葉劉淑儀﹕判刑較寬鬆反映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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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葉劉淑儀﹕判刑較寬鬆反映司法獨立

2024年11月19日 15:09 最後更新:12月18日 23:59

35+顛覆案判刑,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判刑比較寬鬆,亦符合普通法原則,包括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她說,判刑反映本港司法獨立運作。

多國領事代表在法庭外輪候。巴士的報記者攝

多國領事代表在法庭外輪候。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劉淑儀說,今次案中的被告,判刑最少是4年2個月,而各被告已經扣押了一段長時間。她說,案件的判刑釋放出的訊息,是本港司法完全獨立,亦有考慮各被告有無認罪等因素,希望他們出獄後能真心悔改,重投社會。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中其中45人罪成,四名「首要分子」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 資料圖片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 資料圖片

35+顛覆案的47名被告經審訊後,45人罪成,被判處入獄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其中12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上訴庭今年2月全數駁回,維持原判,連同律政司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上訴亦駁回。但根據終審法院網頁,當中10人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黃碧雲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碧雲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提出終極上訴的包括黃碧雲、鄒家成、林卓廷、何桂藍、余慧明、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及吳政亨。 

林卓廷是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10人之一。資料圖片

林卓廷是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10人之一。資料圖片

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期限已於日前屆滿,據悉律政司未有向劉偉聰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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