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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政事

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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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2024年12月24日 14:06 最後更新:17:56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 7名分別潛逃美國及澳洲,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對他們施行「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及「撤銷特區護照等」等措施。另外,特區政府宣布,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7人包括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 7名無法無天的通緝犯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有需要採取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在採取措施前,當局已給予7人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他們沒有珍惜機會,沒有回港自首。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當局指出,許智峯惡貫滿盈,身負多項刑事控罪。律政司已在前年向原訟法庭申請並獲發出限制令,禁止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從香港特區移離財產,或以任何方式處理他們在香港特區的財產。經調查後,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並曾將其部分財產轉移妻子及母親,有必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期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並防止用於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全國港澳研究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今日(7月14日)在香港舉行,有份出席的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經過6年的實踐,本港在統籌、協調及平衡國家安全及發展方面做得不錯,跟美西方的「泛國家安全化」、甚至為了自身安全而損害其他地方的安全比較,香港能做到動態平衡,亦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但同時在面對現今相對複雜的國際形勢下,本港亦要警剔國安風險,相關工作要持續進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指,香港在國安層面只開展了最低程度立法,是全世界最溫和、最保障法治和人權自由的。而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致詞時亦指,經歷6年多來的變革,《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相繼出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如今的香港已是「維護全世界的安全港」。

劉兆佳表示,香港的國安法例,經過6年的實踐,在統籌、協調及平衡國家安全及發展上,香港確實做得不錯,跟美西方比較,香港做得更好,「香港沒有過份將安全放在壓倒性位置,變成『泛安全化』或尋求『絕對安全』,或者好似某些西方國家般,甚至為自身安全而損害其他地方的安全。」

劉兆佳認為,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沒有泛安全化。資料圖片

劉兆佳認為,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沒有泛安全化。資料圖片

他說,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僅針對一系列國安威脅的一部分,是有限度立法,對人權、自由、法治及發展的影響較細,是能夠兼顧發展和國家安全。不過,他也指,宣講會的發言重點亦提醒,不能單從靜態角度去看,因為香港仍面對相對複雜的國際形勢,故要時加警剔,更好面對維護國安的工作,「基本原則是,要做好動態平衡,安全及發展,不能單一樣放在壓倒性位置。」

正因為這樣,劉兆佳指,香港在相關國安法例的保護下,由亂到治,亦未有過份的「泛安全化」,令香港更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當然亦有美西方國家為要遏制香港,而「叫人不要來港投資」,但這與國安法無關係,「好多投資者都覺得,相比以前長期動亂,現在好好多。」

至於宣講會中亦強調了特首的行政主導地位,劉兆佳認為,所有國家在處理國安問題上都是行政主導,因為行政機構可獲取更多秘密情報來評估國安威脅,但當然立法構關有把關的角色,也要恰如其份,且行政主導亦是香港基本體制特徵,「重申在中央撥亂反正、愛國者治港下,行政主導亦不是問題。」但他強調,行政及立法是互相制衝及配合,無人要褫奪立會的制衡角色,但要尊重行政主導,作出建設性批評,令行政機關管治更有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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