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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政事

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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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2024年12月24日 14:06 最後更新:17:56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 7名分別潛逃美國及澳洲,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對他們施行「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及「撤銷特區護照等」等措施。另外,特區政府宣布,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7人包括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 7名無法無天的通緝犯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有需要採取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在採取措施前,當局已給予7人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他們沒有珍惜機會,沒有回港自首。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當局指出,許智峯惡貫滿盈,身負多項刑事控罪。律政司已在前年向原訟法庭申請並獲發出限制令,禁止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從香港特區移離財產,或以任何方式處理他們在香港特區的財產。經調查後,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並曾將其部分財產轉移妻子及母親,有必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期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並防止用於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全國港澳研究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今日(7月14日)在香港舉行,旨在闡釋香港國安法律體系,澄清安全與發展對立的錯誤認知,助力把握「十五五」規劃機遇。立法會全體議員,18區區議員代表,研究會香港地區成員等出席。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指,六年來,香港已出台系列涉港國家安全法律,國安工作實現歷史性變化,《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相繼出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如今的香港已是「維護全世界的安全港」,是名副其實的「安全港」,「安全港」就是「發展港」。

鄧中華強調,香港在由亂到治、由治及興過程中,要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他呼籲,牢記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珍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中華強調,但這不代表香港已經完成了由亂到治,更不代表香港已經沒有亂的苗頭了、不需要治亂了。事實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面臨的情況依然嚴峻複雜。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在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地一些人借助民生公共事件等歪曲政策、煽動對立,搞「軟對抗」等,對此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持續不斷地治亂,將治亂貫穿於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全過程。治亂越堅定、越紮實,市民安居樂業、特區良政善治就越有保障,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石就越牢固。

鄧中華又表示,行政主導是香港基本法確定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及其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基本法透過一系列優先性、排他性、制衡性條款,清楚劃定了行政長官的主導地位和邊界。隨著香港國安法實施、選舉制度完善、「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行政主導的製度潛能充分釋放。

鄧中華續指在特首李家超帶領下,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不斷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打擊反中亂港分子,築牢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展現出強大的製度韌性。他呼籲全體愛國愛港人士要珍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在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帶領下,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團結一心護國安、促改革、謀發展、惠民生,不斷提升特區治理效能,加快推動香港由治及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表示,統籌安全的提出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和底線,各領域國家安全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前提。他指,尊重和保障人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和鮮明特色。

韓大元認為,以客觀理性的態度看待如今的香港,安全已成為香港核心競爭優勢。六年來國安法的實踐,中國特別是香港特區,已經告訴世界自由和安全本質上是一種動態平衡而不是靜態的取捨,二者同等重要。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巴士的報記者攝

韓大元認為,談到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應該站在「一國兩制」人類文明價值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不追求絕對安全和泛化安全,要秉持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秩序、安全與自由的有機統一體。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

談到國安法附屬法例時,韓大元認為附屬法例可以具體化並促進國安法的落地。他以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的附屬條例為例,附屬法例可以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輔助立法更加程序化、規範化;附屬法例作為靈活的方式,明確指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有效地約束執法機關行使公權力,受到程序的限制,最終有效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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