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今日(7月14日)在香港舉行,有份出席的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經過6年的實踐,本港在統籌、協調及平衡國家安全及發展方面做得不錯,跟美西方的「泛國家安全化」、甚至為了自身安全而損害其他地方的安全比較,香港能做到動態平衡,亦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但同時在面對現今相對複雜的國際形勢下,本港亦要警剔國安風險,相關工作要持續進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指,香港在國安層面只開展了最低程度立法,是全世界最溫和、最保障法治和人權自由的。而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致詞時亦指,經歷6年多來的變革,《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相繼出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如今的香港已是「維護全世界的安全港」。
劉兆佳表示,香港的國安法例,經過6年的實踐,在統籌、協調及平衡國家安全及發展上,香港確實做得不錯,跟美西方比較,香港做得更好,「香港沒有過份將安全放在壓倒性位置,變成『泛安全化』或尋求『絕對安全』,或者好似某些西方國家般,甚至為自身安全而損害其他地方的安全。」
劉兆佳認為,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沒有泛安全化。資料圖片
他說,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僅針對一系列國安威脅的一部分,是有限度立法,對人權、自由、法治及發展的影響較細,是能夠兼顧發展和國家安全。不過,他也指,宣講會的發言重點亦提醒,不能單從靜態角度去看,因為香港仍面對相對複雜的國際形勢,故要時加警剔,更好面對維護國安的工作,「基本原則是,要做好動態平衡,安全及發展,不能單一樣放在壓倒性位置。」
正因為這樣,劉兆佳指,香港在相關國安法例的保護下,由亂到治,亦未有過份的「泛安全化」,令香港更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當然亦有美西方國家為要遏制香港,而「叫人不要來港投資」,但這與國安法無關係,「好多投資者都覺得,相比以前長期動亂,現在好好多。」
至於宣講會中亦強調了特首的行政主導地位,劉兆佳認為,所有國家在處理國安問題上都是行政主導,因為行政機構可獲取更多秘密情報來評估國安威脅,但當然立法構關有把關的角色,也要恰如其份,且行政主導亦是香港基本體制特徵,「重申在中央撥亂反正、愛國者治港下,行政主導亦不是問題。」但他強調,行政及立法是互相制衝及配合,無人要褫奪立會的制衡角色,但要尊重行政主導,作出建設性批評,令行政機關管治更有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本周二(6日)分別在觀塘及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兩名同為38歲的男女。消息稱,被捕男子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自稱為本港一間投資公司的理財顧問,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被捕女子則為黃的女友人。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兩名被捕人涉嫌於不同社交平台上營運專頁,發布煽動他人對特區憲制秩序憎恨的帖文,該名被捕男子同時藉此銷售保險產品圖利。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各被捕人的住所及檢取相關證物。兩名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了解,有人於黑暴期間成立一個名為「黃式保險(YellowInsurance)」的社交媒體專頁(包括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推銷保險之餘,多次發帖文支持黑暴及聲援「手足」,又發放訊息抹黑中央、特區政府及宣揚「港獨」,試圖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該專頁改以「軟對抗」方式繼續煽動反中亂港,將反中亂港、煽動「港獨」訊息以話題標籤(Hashtag)或所謂「藏頭詩」等隱晦形式發表,同時亦宣傳黑暴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不同黃店,以及參與「黃色經濟圈」手機應用程式「懲罰 Mee」,企圖潛移默化荼毒社會大眾。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專頁聲稱可為顧客安排各類保險服務,但並無交待負責人身份及負責人是否持有相關牌照。專頁亦仿傚「黃色經濟圈」的營運方式,借帖文暗示平台由反政府「黃人」經營,利用「黃色光環」吸引黃營消費者透過其專頁投保,再收取相關保險分成作收入。被捕兩人涉嫌管理上述專頁,男子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自稱為本港一間投資公司的理財顧問,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女子則為黃的女友人。
被告人涉開設「黄式保險」社交平台專頁。FB截圖
成立於2015年的「北區動源」,曾多次發起及參與抗議水貨客行動。消息續指,黃嘉浩一直積極參與相關活動,並代表「北區動源」參選同年區議會選舉,惟被當時泛民陣營質疑「鎅票」。2016年11月,黃與多名前香港眾志及社民連成員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後,因包圍中聯辦大樓並向警方投擲硬物而被捕。2020年3月,黃嘉浩又與「35+顛覆案」罪成者之一的呂智恆到港鐵粉嶺站搗亂由市民舉辦的「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簽名街站,引發雙方20多人推撞,惟當時有報道指黃與同黨於事發時網上直播過程,事後又在網上轉發自己負傷的照片博同情,被指早有預謀。
消息指被捕的女子本身並非從事保險業亦未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疑受黃嘉浩唆擺協助管理社交媒體。根據《保險業條例》,無牌銷售保險、或從事相關受規管活動,例如就保險合約提出申請或作出建議均屬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