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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本港處理國安問題克制有效 國安與發展要動態平衡 

政事

劉兆佳:本港處理國安問題克制有效 國安與發展要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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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本港處理國安問題克制有效 國安與發展要動態平衡 

2026年07月14日 18:11 最後更新:18:14

全國港澳研究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今日(7月14日)在香港舉行,有份出席的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經過6年的實踐,本港在統籌、協調及平衡國家安全及發展方面做得不錯,跟美西方的「泛國家安全化」、甚至為了自身安全而損害其他地方的安全比較,香港能做到動態平衡,亦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但同時在面對現今相對複雜的國際形勢下,本港亦要警剔國安風險,相關工作要持續進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指,香港在國安層面只開展了最低程度立法,是全世界最溫和、最保障法治和人權自由的。而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致詞時亦指,經歷6年多來的變革,《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相繼出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如今的香港已是「維護全世界的安全港」。

劉兆佳表示,香港的國安法例,經過6年的實踐,在統籌、協調及平衡國家安全及發展上,香港確實做得不錯,跟美西方比較,香港做得更好,「香港沒有過份將安全放在壓倒性位置,變成『泛安全化』或尋求『絕對安全』,或者好似某些西方國家般,甚至為自身安全而損害其他地方的安全。」

劉兆佳認為,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沒有泛安全化。資料圖片

劉兆佳認為,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沒有泛安全化。資料圖片

他說,香港在處理國安問題上較克制,《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僅針對一系列國安威脅的一部分,是有限度立法,對人權、自由、法治及發展的影響較細,是能夠兼顧發展和國家安全。不過,他也指,宣講會的發言重點亦提醒,不能單從靜態角度去看,因為香港仍面對相對複雜的國際形勢,故要時加警剔,更好面對維護國安的工作,「基本原則是,要做好動態平衡,安全及發展,不能單一樣放在壓倒性位置。」

正因為這樣,劉兆佳指,香港在相關國安法例的保護下,由亂到治,亦未有過份的「泛安全化」,令香港更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當然亦有美西方國家為要遏制香港,而「叫人不要來港投資」,但這與國安法無關係,「好多投資者都覺得,相比以前長期動亂,現在好好多。」

至於宣講會中亦強調了特首的行政主導地位,劉兆佳認為,所有國家在處理國安問題上都是行政主導,因為行政機構可獲取更多秘密情報來評估國安威脅,但當然立法構關有把關的角色,也要恰如其份,且行政主導亦是香港基本體制特徵,「重申在中央撥亂反正、愛國者治港下,行政主導亦不是問題。」但他強調,行政及立法是互相制衝及配合,無人要褫奪立會的制衡角色,但要尊重行政主導,作出建設性批評,令行政機關管治更有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今日(7月14日)在香港舉行,旨在闡釋香港國安法律體系,澄清安全與發展對立的錯誤認知,助力把握「十五五」規劃機遇。立法會全體議員,18區區議員代表,研究會香港地區成員等出席。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指,六年來,香港已出台系列涉港國家安全法律,國安工作實現歷史性變化,《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相繼出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如今的香港已是「維護全世界的安全港」,是名副其實的「安全港」,「安全港」就是「發展港」。

鄧中華強調,香港在由亂到治、由治及興過程中,要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他呼籲,牢記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珍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中華強調,但這不代表香港已經完成了由亂到治,更不代表香港已經沒有亂的苗頭了、不需要治亂了。事實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面臨的情況依然嚴峻複雜。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在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地一些人借助民生公共事件等歪曲政策、煽動對立,搞「軟對抗」等,對此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持續不斷地治亂,將治亂貫穿於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全過程。治亂越堅定、越紮實,市民安居樂業、特區良政善治就越有保障,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石就越牢固。

鄧中華又表示,行政主導是香港基本法確定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及其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基本法透過一系列優先性、排他性、制衡性條款,清楚劃定了行政長官的主導地位和邊界。隨著香港國安法實施、選舉制度完善、「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行政主導的製度潛能充分釋放。

鄧中華續指在特首李家超帶領下,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不斷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打擊反中亂港分子,築牢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展現出強大的製度韌性。他呼籲全體愛國愛港人士要珍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在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帶領下,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團結一心護國安、促改革、謀發展、惠民生,不斷提升特區治理效能,加快推動香港由治及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表示,統籌安全的提出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和底線,各領域國家安全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前提。他指,尊重和保障人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和鮮明特色。

韓大元認為,以客觀理性的態度看待如今的香港,安全已成為香港核心競爭優勢。六年來國安法的實踐,中國特別是香港特區,已經告訴世界自由和安全本質上是一種動態平衡而不是靜態的取捨,二者同等重要。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巴士的報記者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巴士的報記者攝

韓大元認為,談到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應該站在「一國兩制」人類文明價值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不追求絕對安全和泛化安全,要秉持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秩序、安全與自由的有機統一體。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韓大元

談到國安法附屬法例時,韓大元認為附屬法例可以具體化並促進國安法的落地。他以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的附屬條例為例,附屬法例可以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輔助立法更加程序化、規範化;附屬法例作為靈活的方式,明確指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有效地約束執法機關行使公權力,受到程序的限制,最終有效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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