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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警方國安處帶走鍾劍華一妹兩弟協助調查

政事

消息:警方國安處帶走鍾劍華一妹兩弟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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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警方國安處帶走鍾劍華一妹兩弟協助調查

2025年01月22日 09:11 最後更新:20:25

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通緝,據了解,警務處公安處周三早帶走鍾劍三位弟妹到警署協助調查。

被通緝的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資料圖片

被通緝的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資料圖片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月13日,國安處帶走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及行政總裁鍾庭耀,協助調查涉及協助在逃鍾劍華的案件,翌日(14日)再帶走鍾劍華太太及兒子到旺角及天水圍警署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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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緝的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資料圖片

被通緝的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資料圖片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三妹鍾詠琴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與鐘劍華有關的通緝罪。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二弟鍾劍輝離開新界南警察總部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鐘劍華四弟鐘劍鋒離開青山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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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劍華

71歲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人王岸然(原名黃覺岸)因涉披露助查內容及煽動,被國安處拘捕,並被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落案起訴。案件星期一(2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控方申請轉介區院,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並押後至3月12日提訊。

案件星期一(2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資料圖片

案件星期一(2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資料圖片

被告黃覺岸(7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告今無律師代表,自行申請保釋,但控方反對,蘇官最終拒絕其保釋,被告續還押。被告表示,正考慮是否聘請法律代表。

控方申請轉介區院,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並押後至3月12日提訊。資料圖片

控方申請轉介區院,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並押後至3月12日提訊。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於2025 年 12 月 3 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權限下,在 「YouTube」披露警方於該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並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發布影片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對其離叛等。

案件編號:WKCC562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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