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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何永賢:非將單位作店舖情況屬容許

政事

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何永賢:非將單位作店舖情況屬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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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何永賢:非將單位作店舖情況屬容許

2025年02月03日 17:18 最後更新:18:31

政府提出修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建議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強調,修例針對以公屋單位作為「生財工具」但不在單位居住的住戶。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選委界梁毓偉關注,如有住戶在單位內替人補習或教琴等,日後會否觸犯法例。民建聯陳學鋒說,不少居民擔心當局會否「有殺錯、無放過」,如有住戶的非同住子女,將父母的公屋住址登記為商業用途,在外經營小本生意,將來會否被視為濫用公屋。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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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住戶如果將單位用作商業活動用途,例如經營補習社等,可屬違反租約,當局可發出遷出通知書。她又說,上訴委員會將以常理審視個案,舉例現時有不少「新世代」在家創作、在外寄賣作品,但並非將單位當作店舖,這些情況屬容許。

何永賢強調,修例為善用公屋資源,並非要趕走住戶,相信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後,有助人員精準有效執行工作。當局爭取今年第二季內將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社交專頁表示,截至今日(12月9日)中午12時,大埔宏福苑共有1081戶、2530人入住過渡性房屋及房協單位,現尚餘約57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和約420個房協單位可供使用,讓有需要的宏福苑居民入住。

何永賢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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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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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表示,副局長戴尚誠今日去信一眾過渡性房屋項目營運機構,感謝大家對受影響居民的支援,並重申局方會作出特別安排,讓受影響居民可獲較長時間豁免入住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租金。政府會在住宿方面一直支援受影響居民,有需要的居民毋須擔心相關租金開支或居住期。 而為應對緊急需要,受影響居民無須經中央統一平台申請入住過渡性房屋項目,會獲優先分配入住。

何永賢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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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說,特別感謝社會各界的熱心捐獻,這段時間見證一眾過渡性房屋項目的傢具電器越來越齊備,現時全部項目都有床架、床褥和電磁爐,一些項目更可提供電飯煲、微波爐、雪櫃、電視等,居民可以放心入住。

何永賢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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