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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中槍「健仔」等潛逃 26歲幼兒教育助理提堂

其他國安案件

涉助中槍「健仔」等潛逃 26歲幼兒教育助理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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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中槍「健仔」等潛逃 26歲幼兒教育助理提堂

2025年02月10日 11:08 最後更新:11:08

26歲的幼兒教育助理涉嫌協助2019年十一荃灣暴動中槍示威者「健仔」曾志健等4人潛逃1年多,2月8日在九龍區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幼兒教育助理吳淑慧10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東區法院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東區法院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控吳淑慧和上周六2月8日涉案提堂的26歲的士司機余顯霖是男女朋友關係,案發時間,提供地方和食物給相關人士。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電話及資金流向。

東區法院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東區法院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控吳淑慧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礙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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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

一名35歲自僱男子疑出於感情糾紛,5月中涉多次使用電郵或電話報案,冒充他人聲稱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主場館放炸彈,被控4項《公安條例》下的炸彈嚇詐行為罪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星期三(9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仍需時與辯方商討有關控罪及案情,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遂將案押後至10月15日再訊,被告續還柙候訊。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

被告張可佳(35歲,自僱人士),被控於2025年5月10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公眾電郵的操作人員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啟德體育園主場館。巴士的報記者攝

啟德體育園主場館。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被控在2025年5月13日,在香港,三度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分別向2名警察通訊員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香港啟德主場館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被告另被控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於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該張可佳指示其在荔枝角收押所的訪客聯絡或提供金錢利益予據他所知能非法干預香港執法機構和檢控機關的人,以終止刑事檢控或對該張可佳訴以較輕微罪行。

案件編號:WKCC90037/2025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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