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修訂版去年刊憲並已於去年10月生效,處方指出,許多相關意外出於竹棚沒有安全設計、檢查不足,以及沒有足夠俗稱「拉掹」的連牆器或任意改動竹棚,令結構出現問題。
勞工處。資料圖片
建造業議會主席何安誠認為,政府法例已清晰列明移除連牆器有法律責任,認為業界應在搭棚前設計好竹棚架,做好動態風險管理。他又說,低價中標不是長遠健康方法,分判制度亦是罪惡之源,許多工程的分判情況相當多,幾宗死亡事故也涉及多層分判。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說,一層一層外判不是持續發展方向,期望業界最多做到三層分判已夠,可以保持安全及質量。
勞工處完成2星期的針對設有大型棚架樓宇維修工地特別執法行動,共巡查了467個建築地盤,發出249份書面警告及112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25宗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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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巡查後發現有問題的情況主要涉及地盤內禁止吸煙、走火通道和滅火器沒有保持良好狀況、不安全的高處工作及沒有提供個人防護裝備等違規情況。
處方表示,會繼續跟進違規地盤的改善情況,如不安全的工作情況持續,會依法處理。勞工處亦會繼續巡查已移除樓宇外牆棚網的工地,若發現仍有外牆工程在棚架上進行,將通知相關部門跟進。
勞工處。資料圖片
處方指如發現棚架上有物件墮下等迫切風險會即時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及提出檢控,而不作警告。勞工處重申,承建商必須嚴格執行所有地盤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