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月19日進行了一項全港性反非法載客取酬,即俗稱「白牌車」的執法行動。行動中人員喬裝成乘客,截獲8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6男2女、年齡介乎36至63歲的司機。

警方打擊白牌車,全港性反非法載客取酬行動。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鄭皓銘表示,警方在全港各區派員喬裝乘客,於行動中成功截獲8輛私家車。當中涉及8名司機,共6男2女,年齡介乎 36 至 63 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同時行動中亦扣查當中3 部私家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鄭皓銘高級督察

警方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8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 涉8名司機。

警方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8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 涉8名司機。

警方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8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 涉8名司機。

警方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8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 涉8名司機。

警方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8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 涉8名司機。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警方打擊白牌車,全港性反非法載客取酬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