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公佈主動調查報告,認為當局在打擊濫用公屋方面成績有目共睹,但房屋署及房協在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方面,仍要進一步革新,加快單位流轉。
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公署抽查發現,房屋署由收回單位至重新編配給新租戶,平均需要約12天,由收回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76天,即大約兩個半月;至於房協,由收回單位至重新編配,有個案甚至需要249天才能編配一個偏遠單位,但整體平均需要47天,由收回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約87天,即接近3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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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陳積志公布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署就相關問題提出19項改善建議,包括房協要研究縮短收回單位和翻新工程時間,並考慮向租戶提供翻新津貼。申訴專員陳積志說,十分高興房屋署和房協已經接納公署所有建議,並開始跟進和落實部分建議。
申訴專員陳積志公布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現行流程,當局收回單位後3天內,會安排工程人員檢查單位,並向承辦商發出翻新工程清單,翻新工程指標是44天,工程期間房屋署會同步編配單位,申請人會有10天時間考慮是否接受編配單位;房協就會待翻新工程進行到一半後才編配單位,申請人有7日考慮是否接受編配。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完成有關單車租賃店舖違泊單車問題規管機制的調查,並提出17項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政府就單車租賃店鋪違泊問題的規管機制的全面調查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就處理違例停泊單車的問題,相關地區工作小組內各部門,會因應單車的停泊位置及情況,適時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清理在政府土地上違泊的單車。如接獲有關投訴,地政處、食環署及運輸署會轉介民政處,根據指引處理,由當區民政處統籌聯合行動。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公署留意到沙田區有單車租賃店舖,長期將大量單車放置在店外的行人通道,對行人構成阻礙甚至潛在安全隱患。申訴人自去年5月向民政總署投訴,要求採取跟進行動,但申訴人指問題並無改善,並認為各部門沒有妥善處理相關情況。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政府就單車租賃店鋪違泊問題的規管機制的全面調查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署調查發現,工作小組確實已就這宗申訴的涉事地點制訂行動指引,處理單車違泊問題,就申訴人的投訴,由去年7月至今年6月,工作小組進行了6次聯合行動,在現場張貼總共近千張法定通知及清理違泊單車。在公署展開查訊後,工作小組更特別增加行動次數,又制訂違泊黑點,針對違泊嚴重的地方增加聯合行動。但公署調查發現,在工作小組採取聯合行動前和行動後,涉事地點仍然放置逾百輛單車。有關問題只是在執法期間得到短暫改善,不久便故態復萌。
公署認為在香港各處單車違泊問題並未徹底解決,各部門應更進一步全面實踐和落實跨部門協作的精神,以認真和真正解決單車違泊問題為共同目標。就單車違泊情況,公署對工作小組提出了17項改善建議。工作小組接受並會落實公署的所有建議,包括繼續進行跨部門協作,在違泊地點持續執行每月至少1次的大規模聯合行動,以及研究引入創新科技智能監察系統,提升執法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