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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支持取消配子或胚胎儲存期限制 指女性可擁更多生育自主權

社會事

林琳支持取消配子或胚胎儲存期限制 指女性可擁更多生育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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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支持取消配子或胚胎儲存期限制 指女性可擁更多生育自主權

2025年03月13日 15:54 最後更新:17:05

當局建議取消自用配子或胚胎的儲存期限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支持,認為不僅賦予女性更多生育自主權,且不用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建議修訂《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不論儲存者的性別、年齡、醫學情況,取消配子或胚胎的儲存期限制,即日起至4月13日向相關持份者展開諮詢。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官網圖片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官網圖片

林琳表示,此舉不僅賦予女性更多生育自主權,協助有意生育的女性及需要醫學幫助的夫婦及早規劃,同時不用增加政府財政負擔,是一項具前瞻性的建議。

她指出,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及教育水平提升,現代年輕人對平衡事業與家庭生活有更高期望,但在組建家庭及生育方面面臨多重挑戰。她說,提前雪卵猶如為未來健康生育規劃「購買保險」,讓女性在婚姻、事業、健康等因素影響下,仍能保有生育健康下一代的機會,是一種負責任且成熟的生育規劃方式。

林琳提到,香港的生育醫療服務在亞洲處於領先地位,於國際間亦享負盛名。有關建議修訂不但讓本港女性選擇留港接受治療,更有望吸引更多海外人士來港就醫,進一步釋放本地生育醫療產業的經濟潛力。

立法會議員林琳。FB圖片

立法會議員林琳。FB圖片

現時根據《人類生殖科技(牌照)規例》,自用的配子或胚胎最多可儲存10年。癌症病人或其他病人因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胚胎的儲存期限為10年,而配子的儲存期限則為10年或直到病人年滿55歲。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建議修訂實務守則,取消供自用的精子、卵子或胚胎的10年儲存期法律限制。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認為,有關建議能幫助部分有需要的婦女,但他擔心或會變相鼓勵女性延遲生育,增加生育風險。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

林哲玄關注,修訂建議或會向市民發出錯誤信息,以為鼓勵延遲生育,以及婦女將來可將配子或胚胎長期儲存,即等同可彈性選擇幾時生育,但他指出,女士隨著年紀增長,即使雪藏的配子能保持質素,她們懷孕的難度和相關風險亦會增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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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玄建議市民如情況許可,應及早生育,同時可減少與下一代的鴻溝及年齡差距,對父母與子女雙方都有好處。

林哲玄

林哲玄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就指,明白「有仔趁嫩生」的道理,但實際情況並非人人可做到,現今社會的確不少夫婦因工作、身體情況、個人選擇等原因,推遲生育年齡,而今次建議有助婦女提早雪卵,讓卵子處於優質狀態。

陳家珮

陳家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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