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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政商學朋友預測長和「大刁」4可能 冇人估「照去馬」因傷害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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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政商學朋友預測長和「大刁」4可能 冇人估「照去馬」因傷害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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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政商學朋友預測長和「大刁」4可能 冇人估「照去馬」因傷害太大

2025年04月01日 21:55 最後更新:22:03

長和計劃將43個港口盡賣給美資公司牽頭的財團,本於周三先就出售巴拿馬的港口簽約,但早前有風聲吹出,長和將暫時hold住,是否緩兵之計,還是需時重設折衷方案,仍未清楚。在這時候,各方隔岸觀火者可以發揮想像力,作出種種預測,部分並非天馬行空,有一定理據,其中美資大行摩根大通就提出「4個可能情境」,它自己沒下結論,讓看官自由猜想。我就此分別找3位資深商界、政界及學術界朋友,估那個「情境」最可能,結果各有心水,但冇人預測長和會「照去馬」,因為這樣做傷害太大。

資深政商學界朋友預測長和出售43港口「大刁」的4個可能,冇人估「照去馬」,因為對國家傷害太大,長和也成為大輸家。

資深政商學界朋友預測長和出售43港口「大刁」的4個可能,冇人估「照去馬」,因為對國家傷害太大,長和也成為大輸家。

對長和這宗「大刁」,內地與香港砲轟不斷,各方強烈質疑,可見阿爺反對態度十分鮮明,在巨大壓力下,相信長和也要評估後果,不能對反對聲音置之不理,故暫緩簽約不令人意外。不過它最後會否作出妥協,還是夾硬去馬,仍是未知之數。

《大公》《文匯》和各界人士,連日來對長和這宗交易強烈發砲,資深政商朋友指,長和在巨大壓力下,有必要修改原來的交易,否則後果極嚴重。

《大公》《文匯》和各界人士,連日來對長和這宗交易強烈發砲,資深政商朋友指,長和在巨大壓力下,有必要修改原來的交易,否則後果極嚴重。

摩根大通在這時候大玩「推理」,提出事件發展的4個「可能情境」:1是交易照常進行,但這可能對長和在中國內地和香港的業務產生影響。2是交易可能有修改,例如只出售巴拿馬港口,不出售其他港口;或買家財團出現變化;或協議中增加條款,確保中國船舶在待售港口的權益。3是交易徹底取消。4是部分港口在原交易中止後,售予其他買家或中國企業,而不是賣及一個財團。

我將這幾個「可能情境」,分別傳給三位資深商界、政界和學術界朋友,請他們估那種情況最可能發生。結果是:沒有人估第1種情境,即「交易照常進行」;學術界和政界朋友估第2種情境,即交易有修改,例如只出售巴拿馬港口;商界朋友則估第4種情境,即部分港口賣給其他買家,或中國國企。

學術界朋友指,「交易照常」可能性最低,因傷害性最大,中國與長和皆輸,至於牽頭的美資投資巨企貝萊德,日後在中國的業務也將大受影響。相信長和與貝萊德會對這「大刁」重新評估。他說,「修改交易條件」,是面對嚴峻形勢的妥協,這方面,商家比政治人物更具彈性,所以他估這「情境」較可能發生。

資深政界朋友說,自己的主觀意願是3,即「交易徹底取消」,因這對中國和長和都是好事。不過,客觀地看,第2個情境即「修改交易」,是折衷做法,似乎可能性較大。

資深商界朋友則估第4種情境,即「部分港口賣給其他買家或中國國企,而不售予一個財團」。他沒解釋原因,我估計其想法是,部分港口如落在中國國企之手,戰略上對中國的影響可以減少,總好過原來的交易。

學術界朋友指,雖然第4個情境也可以發生,不過在地緣政治的複雜形勢下,一些港口所在國家,會否同意中企購入港口,仍是個問題,過程會有些複雜。

長和本周三是否暫緩簽約,很快就會揭盅,但這情況即使真的發生,後續如何發展,仍充滿變數。不論如何,長和若執意「原封不動」完成交易,是最壞的結果,中國將受到巨大傷害,長和也要付出沉重代價。

在這重要關頭,長和應思慮再三,努力重設一個對國家有利的新方案。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長和擬「打包」出售海外43個港口,由美資公司牽頭的財團接手,因這些港口多位於戰略要地,對中國極之不利,故連日來內地與本港對「大刁」惡評不絕,在巨大壓力下,傳聞長和本周三將暫緩簽約。即使長和不顧嚴重後果,最後硬要簽約,仍須面對重重變數,行會召集人葉劉就指,除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審查這次交易,由於多個港口位於歐洲,不排除歐盟會用「反壟斷法」加以干預。我翻查資料,歐盟去年11月就曾針對Facebook 母公司Meta 壟斷網上平台廣告,重手判處罰款65億港元,若日後它以同一手段對待長和這交易,都咪話唔攞命。

葉劉指長和出售大批港口給美資牽頭的財團後,將出現壟斷,除了中國當局可依法審查這「大刁」外,也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歐洲的反壟斷法,導致歐盟出手干預。

葉劉指長和出售大批港口給美資牽頭的財團後,將出現壟斷,除了中國當局可依法審查這「大刁」外,也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歐洲的反壟斷法,導致歐盟出手干預。

葉劉昨日在fb發文指,香港冇壟斷法,而《競爭條例》沒提及併購,意思是,港府欠缺法律手段,去對付發生在境外的商業壟斷,例如今次長和多個港口被收購。但是,內地的《反壟斷法》寫明,「中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即是說,當局有權依法規管涉及境外資產的交易,包括長和這項「大刁」。

這種反壟斷措施非中國獨有,美國和歐盟等,都有類似法律。葉劉說,美國早於1890年就通過《休曼反壟斷法案》,並有其他法例禁止妨礙競爭商業行為。至於歐盟,數十年前已實施《歐洲共同體競爭法》,亦即「反壟斷法」,主要是防止大企業弱肉強食,扼殺公平競爭。

今次長和擬出售的港口中,部分位於歐洲,包括比利時、德國、波蘭、西班牙、荷蘭、瑞典等的戰略重地,而買家財團成員之一TiL的控股公司「地中海航運」(MSC),是航運超级巨企,本來已透過TiL 營運全球70多個港口,如果把長和的大批港口也「呑下」,將形成絕對壟斷。

葉劉同我講,歐盟有全面法律管制區內的商業競爭,而長和擬出售的港口中,多個位於歐洲,若營運被「高度壟斷」,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競爭法例,導致歐盟出手介入。

去年11月,歐盟委員會就曾裁定Facebook 母公司Meta壟斷社媒平台廣告,違反競爭法,嚴厲判罰款8億歐元(約65億港元),出手相當狠辣。

除了反壟斷法外,歐盟也有其他法例處理長和大批港口易手,其一是《歐盟外資審查框架條例》,成員國可基於國安等理由,阻止及限制外資公司收購關鍵基礎設施,包括港口。所以歐盟如真的干預,也不奇怪。

說回阿爺對這宗交易的反應,葉劉指,長和今次賣掉的多個港口,對國家而言,是重要戰略資產,但事先卻不打招呼,「又怎說得過去?」她說,若此事發生在美國,美企擬賣掉在國外的關鍵礦產,卻沒與白宮磋商,相信白宫不會坐視不理,大有可能立即啟動反壟斷法,伸出「長臂」阻止。

長和營運的大批港口若然易手,戰略上對中國肯定有重大影響,故當局若出手干預,亦合法合理。

長和營運的大批港口若然易手,戰略上對中國肯定有重大影響,故當局若出手干預,亦合法合理。

葉劉所說十分對,根據一本爆美國「長臂管轄」的書《隱秘戰爭》披露,美國政府有個「外國投資委員會」,負責監管外資對美企的投資,若有外國公司想收購美國企業,特別是涉及國防、交通、能源、電子等業務,必須先取得該委員會同意。例如2017年時,中企想投資於美國萊迪斯半導體公司,就被委員會「封殺」。

按同樣邏輯,中國當局出手監管長和這宗「大刁」,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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