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銀行職員和一對保險經紀兼中介夫婦,涉嫌串謀收受賄款超過15萬元,以協助中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案件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其中一人為滙豐銀行前財務策劃副總裁,另外兩人為保險經紀兼中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3人涉嫌於2022年11月至24年12月期間,透過轉介客戶到銀行開立戶口,從中收取賄款作爲報酬。廉署調查發現,案發兩年間,被告轉介超過200名客戶給其中一名被告開立銀行戶口,每宗成功開戶申請收取的報酬介乎數百至1500元不等,總共涉款超過15萬。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