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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英明:冀廉政學院發揮最大效益 令更多國家反貪機構受惠

社會事

胡英明:冀廉政學院發揮最大效益 令更多國家反貪機構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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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英明:冀廉政學院發揮最大效益 令更多國家反貪機構受惠

2026年02月23日 14:46 最後更新:15:33

廉政公署轄下香港國際廉政學院成立兩周年,廉政專員胡英明表示,廉政學院未來將邁進全新階段,由點對點與個別國家反貪機構培訓交流,提升至以全球區域性板塊為基礎的專業交流,集中為各大洲內同一區域的國家同步提供培訓,務求將學院培訓資源發揮最大效益,令更多國家反貪機構受惠。

廉政專員胡英明。ICAC圖片

廉政專員胡英明。ICAC圖片

胡英明說,廉政學院過去兩年共舉辦43個國際反貪課程,吸引逾90個司法管轄區超過5000名人員參加,當中包括不少「一帶一路」國家和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

香港國際廉政學院。廉政公署網頁圖片

香港國際廉政學院。廉政公署網頁圖片

廉政學院的全新教學中心「清廉閣」啟用。廉署表示,「清廉閣」結集科技元素,會繼續致力以培訓提升全球反貪能力,深化反貪協作。

香港國際廉政學院。廉政公署網頁圖片

香港國際廉政學院。廉政公署網頁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警務處總督察,從一名商人收賄逾114萬元及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多宗刑事調查中優待該人,並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被告認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0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何兆東(40歲)為警務處總督察,目前已被停職。他早前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暫委法官韋漢熙判刑時斥責被告的行為破壞警隊公信力,削弱了香港引以為傲的廉潔聲譽,打擊了本港法治的根基。韋漢熙以監禁48個月為量到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其刑期扣減至30個月。法官頒令被告須於出獄後42個月內向政府歸還全數涉案賄款逾114萬元。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廉政公署指,被告於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俗稱反黑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他於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時認識一名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該案亦由被告監督的灣仔區反黑組進行調查。

案情透露,雖然襲擊案的事主在列隊認人手續中認出該商人是施襲者,被告於2021年8月向其直屬上司,即一名警司建議不起訴該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並無視警司兩次質詢是否需要作進一步調查,吩咐下屬釋放該商人。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其後一年半期間,先後從該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當中除了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亦有總值逾14萬元的禮物,包括贈予被告兒子及妻子的名牌童裝衣物、名牌手袋及利是,以及代被告支付其母的醫療費用。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被告又應該商人要求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包括兩宗案件的疑犯及涉案人士的個人資料,以及該等人士與警方的會面摘要及保釋情況等。

2024年何兆東以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2024年何兆東以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該兩宗案件為該商人舉報的詐騙案,以及牽涉其友人的虛假文書案。被告在有關調查中分別優待該商人及其友人,包括濫用職權延長詐騙案中疑犯的警方保釋,以及應商人要求,濫用職權無故延長或中止虛假文書案的相關調查工作。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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