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立法會選舉期間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男子認罪判囚2個月緩刑2年

法庭事

立法會選舉期間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男子認罪判囚2個月緩刑2年
法庭事

法庭事

立法會選舉期間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男子認罪判囚2個月緩刑2年

2026年07月24日 13:13 最後更新:13:13

一名男子今日(7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以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黃建國,56歲,任職冷氣工程師,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

更多相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稱,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舉辦立法會選舉,任何人均不得干預該項本港重要的公共選舉進行。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判處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轉載屬單一事件,遂判處他緩刑。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轉載的貼文由姜嘉偉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一名資產管理公司東主,透過多間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萬元。被告今日(7月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9個月。

肖銳,37歲,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 (AHL)東主之一,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四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俗稱「洗黑錢」)成立,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他亦另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成立,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斥責被告多次參與跨境「洗黑錢」活動,涉案金額龐大,犯案時間長而且次數頻繁,令本港形象受損,案情極為嚴重;被告使用虛假文書申請來港亦屬嚴重欺詐行為。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具阻嚇性的刑罰。

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請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關聆訊訂於10月7日進行。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與他人共同成立資產管理公司AHL及三間附屬公司,並於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經由最少12間公司及12名人士,將38筆共逾6,400萬元的款項,存入被告的個人銀行戶口,該等公司與AHL及其附屬公司均沒有業務往來,而該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戶。

被告又於2013年以虛假銀行存款證明書的副本及虛假存摺的副本向入境事務處申報資產,以申請當時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香港居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