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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公司東主行賄銀行職員 圖助客開戶罪成囚6個月

法庭事

秘書公司東主行賄銀行職員 圖助客開戶罪成囚6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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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公司東主行賄銀行職員 圖助客開戶罪成囚6個月

2026年07月15日 16:22 最後更新:18:02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秘書公司東主,指她向一名銀行職員提供6,800元賄款,以協助其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案件今日(7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被告被判入獄6個月,另罰款2,0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9歲女被告案發時為一間秘書公司東主,早前已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案情指,被告於去年5月底至10月底期間,先後轉介多名客戶予一名中國銀行(香港)尖沙咀分行助理客戶服務經理,其中8人成功開戶。同年10月27日,被告向該名銀行職員提供6,800元賄款,作為協助其轉介客戶開戶的報酬。該名銀行職員拒絕接受賄款,並向銀行匯報事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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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一名非公務員合約的前行政文員,涉嫌使用虛假醫生證明書騙取病假,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今日(7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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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被告李燕華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

勞工處。資料圖片

勞工處。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勞工處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受僱於勞工處,每月享有兩天有薪病假。她涉嫌於去年8月中至10月中期間,向勞工處提交兩張載有虛假陳述的醫生證明書,相關醫生紙的日期懷疑曾被修改,意圖誤導勞工處批准她放取病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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