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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安督察涉偷食品樣本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供稱: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

法庭事

5食安督察涉偷食品樣本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供稱: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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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安督察涉偷食品樣本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供稱: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

2025年04月22日 18:03 最後更新:04月23日 12:38

5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遭廉署控告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轉為控方證人,其餘 4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4月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 歲)、林曉君(29 歲)、余鳳珍(28 歲)、劉承軒(35歲)及李俊禧(37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控罪指他們於 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

廉署人员在被告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

食安中心負責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案發時,五名被告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案發期間,該小組由食環署衛生總督察盧至明掌管,由高級衛生督察劉巧君領導。第一至第五被告均爲食環署的衛生督察。

據廉署調查,食安中心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惟5名被告隸屬的小組於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中,以公帑向5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萬元。

2023年3月9日,廉署人員拘捕第一至第五被告並搜查各人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

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樣品不允許自用 丟棄時需「撒臭粉」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盧至明供稱,食物樣品不允許自用,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衛生督察負責丟棄,一名同事協助,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spreading of chloride of lime),作用是其他人不能再拾起重用。而丟棄後需要記錄日期、時間、地點、樣品名稱、丟棄理由,最後簽名作實。

案件星期三(4月23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德國聯邦國防軍一批約兩萬發彈藥在運輸途中遭竊。國防部向《明鏡周刊》證實,事件起因是負責運輸的司機臨時決定在旅館過夜,導致載有軍火的貨車整夜處於無人看守狀態。

司機臨時停車過夜釀禍

據調查,與軍方簽約的民間運輸公司司機,於當地時間1日夜間至隔天清晨期間,將貨車停放在薩克森-安哈特邦一處工業區內的無防護停車場。有不明人士在夜間打開運輸車廂,竊取數個軍方彈藥箱。竊案直到隔天司機抵達附近軍營交貨時才被發現,駐守士兵隨即檢查運輸清單。

國防部列為重大安全事件

經清點後確認,被盜彈藥包括約1萬發手槍實彈、9900發突擊步槍演習彈藥及煙霧彈。雖然演習彈藥並非實彈,但國防部仍將此事列為重大安全事件。一名女發言人強調:「我們非常嚴肅看待這宗竊案,因為這類彈藥絕不能落入不當人士手中。」

運輸公司違反合約安全協議

國防部指出,該運輸公司明顯違反敏感彈藥運輸的安全規定。合約要求每趟運輸須安排兩名司機,其中一人必須在停車時持續監視車輛。而涉案司機臨時投宿旅館的草率決定,使貨物失去應有保護。

彈藥車司機臨時起意住旅館過夜,德軍方兩萬發子彈被盜下落不明。資料圖片

彈藥車司機臨時起意住旅館過夜,德軍方兩萬發子彈被盜下落不明。資料圖片

當局憂慮有預謀犯案

聯邦國防軍已與當地警方展開聯合調查。軍方內部消息透露,隨機搶劫的可能性較低,不排除犯案者事先監視運輸過程,趁司機停留時伺機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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