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運輸署一間前指定驗車中心的四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協助多輛私家車通過車輛周年檢驗。
廉署表示,在採取執法行動後,運輸署已將該中心從指定驗車中心名單中剔除。被告黃立仁(48歲)為「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前負責人,他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同案三名「幫得手」前認可車輛測試員,即劉志強和譚堅光(同為67歲)以及何家華(42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四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四(3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署方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6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於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前,均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年檢。認可車輛測試員在中心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年檢,並會向通過年檢的車輛發出「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供車主作牌照續期。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指,案發時「幫得手」是其中一間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其中一項控罪指,劉志強、譚堅光及何家華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中心另外6名職員串謀,包括中心經理、黃立仁等負責人及其他認可車輛測試員,不當地替多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在「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上訛稱該等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欺騙運輸署批准其續牌。
另一項控罪指黃立仁涉嫌於2024年5月不當地替一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訛稱該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運輸署批准該輛私家車續牌。
「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FB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四名被告涉嫌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致使涉案的私家車能通過年檢,以便向運輸署申請續牌。調查顯示,個案主要涉及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相信其他與道路安全相關的測試結果不受影響。
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在廉署揭發本案後即時將幫得手從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名單中剔除,四名被告亦不再獲發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運輸署發言人指,一直全面協助調查,並已即時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杜絕不當行為。署方已加強嚴格監管測試中心的運作,所有驗車人員須接受運輸署的定期訓練,並遵守政府的驗車要求。署方會積極落實廉政公署的防貪建議,同時加強人員培訓,提升誠信和操守意識。署方強調,非常重視人員誠信和操守。如發現任何違規違法行為,定必嚴肅依法處理,並交執法部門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