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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編自導罪案供還押犯「報料」以博減刑 情侶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法庭事

自編自導罪案供還押犯「報料」以博減刑 情侶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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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編自導罪案供還押犯「報料」以博減刑 情侶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2026年03月25日 20:50 最後更新:20:50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荔枝角收押所一名還押犯,串謀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的罪案,從而讓另外兩名還押候訊犯人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得以向法庭申請減刑。廉署及早介入,成功阻截該兩宗罪案發生。兩名被告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男被告王珏琛,41歲,案發時為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犯,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以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 其女朋友劉臻頤,29歲,早前同被控兩項控罪,則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她另一項控罪則由區域法院法庭存檔。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求情,期間將王珏琛還押懲教署看管,並批准劉臻頤保釋。

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有關涉案犯罪得益共約90萬元,待法庭排期處理。

本案源於廉署一宗貪污調查。於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案發期間,王珏琛還押懲教署荔枝角收押所,因而認識另外兩名還押犯,二人分別牽涉在一宗搶劫案及一宗販毒案,正等待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訊。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王珏琛向女友劉臻頤及同黨提出,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罪案,讓該兩名還押犯向警方提供線報破案,從而便利二人在各自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向法院申請減刑,而二人的家人則分別向王珏琛支付25萬元及125萬元報酬。

劉臻頤及王珏琛的同黨其後按照王珏琛指示統籌整項計劃及聯絡相關人士,並先後籌備購買一支高能量的非法氣槍及獲取一份炸藥製造指南以準備炸藥。他們又預備將該等非法物品藏匿於一個地點,以及安排代罪羔羊在該地點被警方拘捕。廉署及早介入成功阻截該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發生。

王珏琛2025年7月8日未有到區域法院應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他其後被捕及加控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

王珏琛兩名同黨關宇軒,26歲;及溫展鵬,29歲,分別被廉署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洗黑錢」罪。二人早前向法院表明會認罪,將於周五(2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另一名同案被告鄭樂琳,26歲,亦被控以一項「洗黑錢」罪名。她否認控罪,案件訂於7月6日開審。

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男子,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林建栻,67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稱,案件性質嚴重,判處被告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健康狀況等求情因素,遂判處被告緩刑。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被告轉載的貼文由湯偉雄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廉署發言人稱,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干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干擾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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