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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求愛不遂向女同事投毒 食環署前外判職員還押至6月再訊

法庭事

涉求愛不遂向女同事投毒 食環署前外判職員還押至6月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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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求愛不遂向女同事投毒 食環署前外判職員還押至6月再訊

2025年04月23日 14:34 最後更新:14:34

食環署前外判男員工疑因求愛不遂,涉於去年11月將有毒粉末放入女同事的飯盒,導致她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該男子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星期三(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控辯雙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先作案前預審,暫定6月27日正式審訊,需時2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在西九法院再提堂。

案件在西九法院再提堂。

辯方指,由於牽涉一名不涉主要案情的醫生證人,希望傳召他出庭作盤問。同時需時翻譯謄本,認為可以先進行案前預審再排期,會較為善用時間。

裁判官關注該案件並非一日可完成,若果當日才排期審訊,時間過於冗長。經裁判官考慮後,遂定於6月11日先作案前預審,暫定6月27日及6月30日兩天正式審訊。如控辯雙方證人時間不允許,再作書面申請。

被告叶文飛(29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4年11月26日,在旺角欽洲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衛生署2樓206休息室內非法及惡意向羅曉諭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不知名毒藥,意圖使羅曉諭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案件編號:WKCC5337/2024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個單位,早前被發現違規拆除部分主力牆,涉事業主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18萬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

屋宇署。資料圖片

屋宇署表示,該業名主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首都」一個單位明知而未事先獲得署方批准及同意下,拆去部分結構牆;而有關拆卸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受傷或財產損毀,觸犯《建築物條例》。

負責涉事單位裝修的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早前已分別被判罰款6萬元及20萬元。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若進行樓宇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意見,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並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才可展開工程,確保安全及不會違反《建築物條例》。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亦須詳細查看批准圖則及其他相關文件,檢視《建築物條例》相關規定,確保佔用人及樓宇結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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