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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首引「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拘兩人 消息指郭鳳儀父兄擬助提取10萬保險結餘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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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首引「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拘兩人 消息指郭鳳儀父兄擬助提取10萬保險結餘被捕

2025年05月02日 13:00 最後更新:16:44

消息指,被捕的兩人為郭鳳儀的父親及二哥,他們涉嫌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財產。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國安處4月30日在將軍澳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2名分別35歲及68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0(2)(b)及90(3)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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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一排右二)。警方資料圖片

郭鳳儀(一排右二)。警方資料圖片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通緝的郭鳳儀。

被通緝的郭鳳儀。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一排右二)。警方資料圖片

郭鳳儀(一排右二)。警方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於2024年12月24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指明7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逃犯為有關潛逃者,其中包括郭鳳儀,並指明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調查顯示該兩名被捕人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國安處星期五(5月2日)上午落案控告該名68歲男子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案件將於星期五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另一名被捕男子則獲准保釋候查。

被通緝的郭鳳儀。

被通緝的郭鳳儀。

警方提醒市民,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消息指,被捕的兩人為郭鳳儀的父親及二哥,他們涉嫌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財產。據悉,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其後展開調查,得知郭父回港後隨即違法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保單事宜,於是採取拘捕行動。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了解,郭父擬幫助郭鳳儀在其保險單內提取近10萬元的現金結餘,並於本年初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郭父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而郭的二哥亦在該保險公司任職,不排除有人利用職權及保險行業知識,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財產。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兄長獲准保釋,下午離開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是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內,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中的「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拘捕協助處理「指明潛逃者」在港財產的犯罪嫌疑人。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觀塘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鳳儀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2023年7月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開通緝;保安局更於2024年12月刊憲公布郭鳳儀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並向其施行包括「禁止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撤銷特區護照」、「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等措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三罪全部成立。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裁決中每一項控罪均詳細羅列具體罪行和證據,法庭亦指出,黎智英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足為信,故法庭將其定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指出,案件整個審訊歷時156日,其中超過50日涉及第一被告。在此期間,警方處理超過2220項證據,逾8萬頁文件,重點審閱14批核心材料,司法機構每日提供逾400個旁聽席,向公眾及中外傳媒開放,足證警方調查審訊公開透明,讓市民與媒體能直接或間接了解過程,無任何隱瞞。

李桂華表示,希望大家關注黎智英在黑暴事件中的角色,對於黎智英而言,年輕人只是幫其完成政治任務的工具,令人髮指。他指出在第134日審訊中,黎智英承認於2019年6月8日轉發由李柱銘提出的訊息,旨在鼓勵更多年輕人參與「六九大遊行」,以突顯跨年齡層對政府不滿。黎智英策略性煽動年輕人投入反政府活動,讓那些學生和青年的父母非常痛心。李桂華批評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難辭其咎,其所犯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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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有關黎智英的裁決是否標誌着圍繞《蘋果日報》的相關案件正式結束,李桂華指,目前法律程序尚未完成,而被告黎智英仍有可能提出上訴,至於是否會有進一步的檢控和拘捕行動,李桂華表示不能透露拘捕或檢控細節,故不便作出評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fb視頻截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fb視頻截圖

李桂華又提到,從2022年開始就有人炒作指黎智英被人虐待,健康很差,而事實上去年黎智英代表律師就已澄清,黎智英受到適切治療。而近日繼續有傳媒炒作黎智英健康狀況欠佳,他指雖然犯人醫療狀況屬私隱,不可透露,但今年8月15日法庭程序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因需要曾一度公開了資訊。當時被告黎智英自稱有心悸,懲教署隨即安排專科檢查、驗血與心電圖,結果正常;醫生隨後建議進行長時間心電監測,並每日量血壓與觀察脈搏。法官讚許懲教署表現,駁斥外界「虐待」指控。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指,黎智英女兒近日在外媒稱其父視力及聽力急劇下降、行動不便,並稱懲教署官員曾勸其勿前往探訪,而當局查無此紀錄,李桂華形容此行為是「心懷不軌的抹黑行動」,意圖中傷香港制度。

李桂華又引述《香港國安法》第4條及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強調要保障新聞自由,但自由非絕對,在涉及國家安全時需受制約。他指黎智英「製造新聞」以推動政治目的,非單純新聞工作。就傳媒是否可合法轉載涉案文章,李桂華指出,因調查未完不作具體回應,但重申依法保障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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