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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8名外勞收賄助受僱 機場工程「工頭」囚4個半月

法庭事

向8名外勞收賄助受僱 機場工程「工頭」囚4個半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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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8名外勞收賄助受僱 機場工程「工頭」囚4個半月

2025年05月08日 15:53 最後更新:18:50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外勞「工頭」,控告他向8名輸入勞工收賄,以協助工人受僱。被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半月,並須向向建築公司歸還涉案的賄款351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36歲被告案發時是金門建築有限公司聘用的輸入外勞「工頭」。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並遭頒令須向金門歸還涉案的賄款35100元。

案情透露,金門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金門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合約訂明工人的月薪為31200元。

被告案發時於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輸入勞工工作,廉署早前接獲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於去年4月至10月,與一名中間人串謀向該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於金門。

廉署調查發現,這名中間人向工人表示,他們只可享有月薪20000元,而被告則代表該中間人收取工資差額。該8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告的不法行為。被告於案發期間,曾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超過35000元。

廉署起訴一名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超過50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是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亦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超過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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